❶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利益受损的表现
5.1.1 资源开发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当地居民的环境权益受损
新疆能源战略地位日益凸显,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脆弱的矛盾也随之加剧。新疆“三大油田”、“九大煤田”蕴藏着大量尚未开发的能源,随着石油、天然气、煤炭及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勘探开发,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了威胁,在资源环境方面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新疆是我国的生态安全屏障,两大沙漠环绕,荒漠、戈壁、沙丘占92%,绿洲面积不到8%,多年来重开发、轻保护,使生态环境更加脆弱。
新疆石油、天然气开发和加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地沙漠盐碱化加剧、沙尘暴频发。表5.1反映了新疆石油开采加工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产量情况。
表5.1 石油开采加工业环境污染数据表
续表
资料来源:2001~2008年新疆统计年鉴
新疆石油天然气开发多在沙漠、戈壁和绿洲边缘地带,属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区和生态环境重要功能区。在大规模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环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的脆弱生态系统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千年形成的固化沙漠的原始盐碱硬壳大面积破坏,沙丘活化,沙漠合围速度加快,沙进人退的情况非常严重。特别是塔里木盆地边缘的南疆五地州,年平均沙尘天气93天,其中和田地区多达220天,每平方千米月均降尘124吨。富集油气的塔里木盆地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在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中损毁了大量植被,严重破坏了沙漠绿洲的平衡,使得原本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恶化。克拉玛依油田经过几十年的开采,石油资源趋于枯竭,油层和水层相互渗透污染,浅层水渗漏,水位、水质下降,土地盐碱化加剧,当地的水资源已无法满足工农业及生活需求,政府只有通过从300千米之外的额尔齐斯河引水到克拉玛依市,来解决日益严峻的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问题[67]。
随着新疆石油、天然气大规模开采所形成的地窟需要用水来填充,而新疆本身是水资源比较匮乏的地区,大规模油气资源开采势必将进一步加剧新疆水资源危机。据自治区水利厅调查表明,就全区平均来看,采1吨油要出3吨水。油气开采引起地下水下降,如果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就会出现更多的沙漠戈壁[68]。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源源不断地输向东部地区的同时,新疆本地却以污染较为严重的煤炭作为工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主要能源。可以说,在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和向区外输出能源的同时,资源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破坏,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环境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新疆的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建立在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的基础上,成为导致新疆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因此,从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和环境建设的角度看,国家必须考虑对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价值损失进行补偿,调整相关利益主体间的环境与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以内化相关生态保护外部收益或破坏行为的外部成本为基准,建立起以市场调节为手段,以法律保障为前提的生态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对于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和向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征收的各项税费来体现。但由于生态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地方政府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生态补偿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没有足够财力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加大了地方治理环境污染的难度。再加上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中“被剥夺”的地位,结果导致新疆为东部的发展支付了成本,使得原本就很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恶化。
5.1.2 资源开发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大
新疆是我国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但却是财政收入较低的地区。由于财税体制原因,石油税收大部分上缴中央,留给地方的份额较小,其对新疆财政收入的贡献不大。根据相关资料统计,2002~2008年,新疆油气行业全部税收收入中上缴中央财政收入部分占3/4以上,给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足1/4[69]。由于现行的财税体制过于注重税收的公平性,而没有注意到新疆的特殊性,使得油气资源开发税收收入对增加新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改善公共管理和福利水平的作用不是十分明显。数据显示,新疆地方财政赤字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9年的133%上升到2008年的188%。以2009年为例,新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计1416.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97.8亿元,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5亿元。由于我国现行资源税费制度的缺陷和资源补偿机制的缺失,使得新疆在源源不断地向中、东部省(市)提供廉价的矿产资源的同时却得不到必要的补偿,既得的利益受到损失,长此以往,将会影响到新缰的发展。
5.1.3 资源利益分配中资源属地利益不能得到保障
目前,新疆石油资源税税额标准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为9元/千立方米,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率为1%,两项加起来还不足石油价格的2%,不足天然气价格的3%,这个标准远远低于美国12.5%和澳大利亚10%的水平[70]。另一方面,由于资源税比重过低,仅占税收收入的1.6%,地方政府难以通过税收形式从资源开发中得到补偿。
由于现行的油气资源税单位税额总体较低,导致资源产地的资源收益过低,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例如新疆每年通过“西气东输”工程输送天然气12亿立方米,收益近60亿元,而留给新疆的资源税仅为1.08亿元。过低的矿产资源税费率,把本应以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形式归国家和地方所有的矿产资源收益,却以利润的形式或消费者剩余的形式转移到了矿产资源开发商手里,使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能完全实现,造成收入分配关系的扭曲[71]。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4:6。矿产资源补偿费按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10%,地(州)地质矿产主管部门15%,县(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75%的比例分配。矿产资源补偿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其中地质勘察专项费占40%,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费占20%,矿产资源管理费占40%。按照这种分配比例,资源产出地(县一级财政)从资源补偿费中得到的利益分享很少,只占到总资源补偿费(含国家部分)的45%。此外,由于矿产资源补偿费规定了专门的用途,资源所在地居民很难从中得到利益分享。
在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中,中央政府、资源所在地政府、资源开发企业以及当地居民本应利益共享,但是,在我国现行资源利益分配机制中,利益分配明显地忽视了地方政府和资源所在地居民的利益。一方面,由于中央企业垄断资源开发经营权,将大部分资源开发的经济收益直接上缴国家,地方政府只有为中央企业服务的职能和收取少许的资源税,当地老百姓只能从间接的服务中获得劳务收入,处于一种“丰裕中的贫困”。据一些学者测算,新疆当前油气资源开发总利益的分配情况是:国家约占40.7%,地方占10.5%,企业占48.8%[72]。由于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对等,并未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中受益,却要承受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损失,承担生态恶化修复保护的成本,可以说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新疆遭受了资源流失和利润流失的双重损失。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不尽合理,新疆作为油气资源开采地和输出地,无法分享油气开采加工企业因低成本和原油价格上涨而获得的巨大利益,在油气产业上的收益明显偏低。
5.1.4 资源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不高,与当地居民增收脱节
由于我国石油工业体制和财税体制的原因,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对新疆经济的促动作用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从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上看,新疆处于资源分工的上游地区,成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可以说,在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采利用中,国家实质上实行了“剪刀差”政策,将从新疆“剪出”的利益流向了东部地区和国有企业[73]。产品这种区域间不平等的交换模式,导致新疆作为资源提供者未得到合理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丰厚的资源无法给新疆带来更多的利益。
其次,从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上看,由于资源地政府参与资源开发的领域受到严格限制,地方油气开发企业进入石油石化领域非常困难,地方油气深加工产业发展迟慢,新疆从油气资源开发中获得的税收、就业等方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很少。同时,在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中,开发企业对资源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考虑较少。这些年来,我国利润率高的行业,有相当多的企业是资源垄断性的,这些企业在“产品高价,资源低价”这种扭曲的价格体系下获得了比其他行业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企业获取利益的同时没有顾及地方利益和公众利益,特别是当地居民的利益。如“西气东输”后,上海天然气价格为1131元/千立方米,而乌鲁木齐则为1135元/千立方米。从新疆输出的气与新疆没有关系,新疆利益损失很大,天然气输出地的居民生活水平没有改善[74]。
虽然矿产资源开发行业是一个关联度很高的行业,其直接关联效应和间接关联效应都十分显著。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新疆矿产资源开发是以中央企业直接开发和资源外输为主的开发模式,限制了矿产资源采掘业向下游产业延伸的能力,割裂了矿产资源采掘业和加工产业之间的链条,形成了石油经济单一产业发展的模式和上游大下游小的“锥形”产业链条布局,这不仅阻碍了新疆矿产资源优势的发挥,还极大减弱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对新疆区域经济发展的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推动、就业推动和消费推动效应,这也正是新疆能源矿产资源优势难以发挥,资源开发行业对区域经济拉动效应不足的主要原因。
从我国的油气工业布局来看,国家实质上是按照西部输出资源、东部加工制造来统一安排的。从整个油气化工产业结构来看,新疆采掘工业占很大比重,加工工业所占比重却很小,从而导致新疆矿业产业结构单一,无法通过产业链延伸实现资源产品价值升值,资源优势不能转变为经济优势。新疆的矿产资源在大量向外输出的过程中,有力地支援了中、东部资源短缺省份和全国经济的发展,使中、东部地区获得了大量的附加值、利润和就业机会,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多很大的正外部效应,但矿产资源开发对新疆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却十分有限。
5.1.5 资源开发补偿中资源地居民的利益被忽视
资源所在地居民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中,始终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缺乏话语权,缺乏参与决策的机制,这一切直接导致当地政府和居民在整个分配体系中处于所得份额最小的基层单元。[75]资源开发中过程中,当地居民还处于种种被歧视的地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务工歧视。如在劳动用工方面,油气开采企业没有制定任何特殊规定让当地居民优先参与,资源开发企业往往处于降低成本和安全考虑,只有极少的岗位对于当地居民开放,一些当地居民完全可以参与的项目基本上由外来务工人员承担。再加上当地居民一般多为少数民族,往往受语言和饮食要求的限制,当地居民很少有机会参与油气资源开采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由于央企机械化程度较高,所提供的就业机会本来就不多,资源所在地居民在中央企业务工、搞运输的等机会很少,只有通过捐赠这一主要手段,从央企直接获益。此外,矿区居民的利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在当地矿产资源开发中,矿区居民从中央政府得到的补偿主要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支付转移,从地方政府得到的补偿要看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财政不好的市(县),矿区居民要想得到补偿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在与开发企业的谈判中,矿区居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当居住生态环境受损失时,没有一种机制保障居民的损失得到补偿。
❷ 券商里的债券融资部和固定收益部有啥区别
债券融资部可能多为国内券商的说法,当然具体工作内容可能会有些区别,后者感觉侧重发行多一些。这块业务在不同的投行里有不同的人员及组织架构设置,有些是固定收益产品设计、发行、承销三者都放在一个部门,有些会将发行的工作交给投行部或者分一部分给资本市场部里面做债的组(也有的投行里,尤其是外行,会有专门的债券资本市场部),甚至有可能是投行部下属的专门做债的细分部门。
国泰君安的固定收益部,只做二级市场,下属有报价回购组,销售交易组,自营组,FICC组等。海通的债券融资部,做一级市场,主要就是发债,投行业务,现在海通都是属地化管理,国君也有债券融资部,做的和海通一样。西部证券的固定收益部,兼做一二级市场。另外一般大型券商的固定收益研究都会放在研究所里。
❸ 各位大侠我买个两个债券为什么买入成交价格与成本价不一致13 年9月 2日
这是因为债券行情是按净价报价成交(即不考虑隐含的上次付息日到现在的利息)、全价交收(实际交割的价款包含了上述利息)。当时成交价是净价,系统里您的成本价是全价,系统里面提示的当前价也是全价。这个跟佣金没有关系。
❹ 美国前十大基金公司是什么
美国十大基金公司
1、富达投资(1万亿美元)
富达是全球最大的基金公司,它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15个国家,管理的资产高达1万亿美元。
2、摩根士丹利
摩根士丹利是最早进入中国的投资银行,主要投资领域是制造行业、食品行业、饮料行业、家居建材、房地产等等。
3、黑石集团(982亿美元)
黑石集团也被称为佰仕通集团,管理的总资产达到982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资产管理机构,也是美国规模最大的投资管理公司。
4、贝恩资本(650亿美元)
贝恩资本是国际上最大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共管理的资金为650亿美元。
5、KKR(835亿美元)
KKR是美国十大基金公司排名中历史最悠久的机构之一,早在1976年的时候就已经成立,总部在美国的纽约,业务遍布全球各地,2013年的时候管理的资产就达到835亿美元。
6、高盛集团
在1869年的时候就已经成立,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主要投资的领域是银行证券、石油、汽车、通讯等等,著名案例有联想投资、美的、西部矿业等等。
7、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
成立时间是1992年,是一家比较年轻的基金公司,但是管理的资产达到300多亿美元,主要是在技术工业零售消费、航空金融服务、银行业保健制药等等领域投资,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比较著名的投资案例四联想集团、友友购物、华奥物种集团公司等等。
8、橡树资本
这是家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在美国的洛杉矶,2013年的时候管理资产达到800亿美元,主要投资的策略是房地产、亚洲及新兴市场股票、日本投资机会、电力基础设施、不良债务、高息债券、可换股证券及次级债务等等,比较著名案例是澳门房地产。
9、凯雷投资集团
总部设在华盛顿的一家投资公司,在全球有1575个员工,拥有324个投资基金,也是比较早的进入中国的投资公司,在中国的主要投资基金有凯雷亚洲基金、凯雷亚洲增长基金、凯雷亚洲房地产基金等等,它的主要投资领域是IT服务软件业、电信通讯网络、电子半导体芯片等等。
10、华平创业投资公司
在美国十大基金公司排名中,华平在1966年成立于美国纽约,在1994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中国投资,比如58同城、神州租车、红星美凯龙等等都有华平的投资,它管理的资产为440亿美元,比较专注于消费、工业和服务、能源、金融服务、医疗保健以及技术、媒体和电信等等,著名案例有浙大网络、亚洲医药网等等。
❺ 西部得利汇享债券c含百分之几的股票吗
西部得利汇享债券c含80%的股票数额。
❻ 债券基金推荐哪个好 有哪些高收益债券基金推荐
这是债券基金进一年收益率排名前12的名单。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简称.日期.单位净值.累计净日增长近1周。近1月。近3月。近6月。近1年。近2年。近3年。今年来。成立来。自定义。手续费
1 002534 华安稳固收益 11-20 1.6090 1.6090 0.12% -0.12% 0.00% 0.31% 2.68% 44.69% --- --- 49.12% 46.94% 44.69% 0.08%
2 675043 西部利得合享 11-20 1.1535 1.1535 0.03% 0.07% 0.07% 0.73% 13.38% 14.98% --- --- 15.20% 15.35% 14.95% 0.00%
3 110027 易方达安心债 11-20 1.7120 2.5270 -0.29% -0.64% 1.72% 3.82% 11.68% 11.17% 10.95% 91.16% 14.98% 178.12% 10.88% 0.08%
4 110028 易方达安心债 11-20 1.6910 2.4860 -0.29% -0.65% 1.74% 3.74% 11.47% 10.74% 10.09% 89.17% 14.57% 172.34% 10.45% 0.00%
5 470058 汇添富可转换 11-20 1.5090 1.5790 1.21% 1.48% 6.19% 9.35% 19.19% 9.19% 4.00% 25.65% 16.35% 59.81% 9.11% 0.08%
6 470059 汇添富可转换 11-20 1.4710 1.5410 1.10% 1.45% 6.06% 9.12% 18.82% 8.72% 3.16% 24.34% 15.83% 55.92% 8.64% 0.00%
7 202101 南方宝元债券 11-20 2.0402 3.4202 0.50% -0.33% 1.25% 3.70% 8.15% 8.69% 11.09% 44.74% 10.06% 452.25% 8.61% 0.08%
8 630009 华商稳定增利 11-20 1.6220 1.6220 0.37% -0.92% 1.12% 1.76% 10.64% 8.57% 8.06% 30.70% 9.45% 62.20% 8.64% 0.08%
9 630109 华商稳定增利 11-20 1.5750 1.5750 0.32% -0.94% 1.09% 1.61% 10.45% 8.10% 7.14% 28.99% 9.07% 57.50% 8.10% 0.00%
10 100051 富国可转换债 11-20 1.6610 1.6610 -0.12% 2.98% 8.92% 8.00% 18.05% 8.07% 1.10% 70.88% 16.32% 66.10% 7.86% 0.08%
11 519162 新华信用增益 11-20 1.1660 1.3930 0.69% 0.43% 1.22% 2.19% 6.78% 7.94% 12.60% 18.09% 7.94% 40.64% 7.77% 0.08%
12 000536 前海开源可转 11-20 0.8750 1.2450 0.34% -0.23% 2.46% 5.68% 17.14% 7.89% 1.27% 7.70% 14.83% 24.93% 8.02% 0.08%
❼ 高分急求:任意两家国际著名公司 发行债券 对比(资料也可)
1.默认为你是在问公司债券;
2.关于问题补充中债券好坏的问题,无论是固定收益债券还是浮动收益债券,都是根据期限及风险等来定收益,所以不存在债券好坏的问题,看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3.如下是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BNP发行的两款债券,你自己看会更清楚,基本上你需要的债券要素上面都有(实际上每一款债券都有这么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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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体系框架
6.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体系构建思路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要使当地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得到真正实现,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构建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制度,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资金来源等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市场调节等手段和措施,对矿产资源开发受损区域环境进行修复和治理,对利益受损地区居民进行补偿。重点解决好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的矛盾冲突,协调和平衡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的各方利益关系,形成“污染者付费,使用者补偿,保护者得到补偿,受损者得到救济,受影响区域得到发展”的局面。通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逐步实现区域间的平衡协调发展,达到矿业与环境、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而推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公平的实现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既要考虑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补偿,还必须强调环境价值、公平价值、发展机会价值补偿。依据矿产资源的价值理论、资源耗竭补偿理论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性理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应包括:一是对资源经济价值补偿。即因资源的合法开采造成资源价值损耗而由资源开发企业对国家所作的补偿;二是对资源外部性补偿。即对因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由资源开发企业对资源地居民所作的补偿;三是对发展机会受限和丧失区域发展模式创新的补偿,这是指国家对资源地政府和居民因保护资源、开发资源受限制或放弃发展机会而给予的补偿;四是对重要资源区域的发展进行的补偿,即对资源要素在区域间流动时因资源不合理定价和资源不平等交换造成的区域非均衡发展而进行的补偿。
6.2.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主体
矿产资源补偿主体是指参与利用矿产资源以及矿产资源利用会对其生活产生影响的人或物。主要包括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其中补偿主体是义务主体,受偿主体是权利主体。
6.2.2.1 补偿主体
补偿主体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获得收益的组织或个人。从补偿手段来看,矿产资源补偿主体包括公共主体和市场主体。公共主体包含了国家、区际间政府、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机构;市场主体是指矿产资源补偿的微观实现主体,是指直接与矿产资源发生关系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资源开发企业和受益地区居民。
(1)国家补偿。国家补偿是指中央政府对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损失和生态建设而给予的财政拨款和补贴。国家为了使东部地区先发展起来,将西部的大量能源矿产资源输出到东部支持该地区的经济建设,而西部却要为此支付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置利益受损居民的成本。作为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利益的国家理应为此进行补偿。国家对矿区居民和生态环境补偿具有宏观性,主要是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扶持、财政补贴和各种方式的奖励措施等进行补偿。其中,中央政府给予的财政拨款是最为直接和典型的补偿方式。
(2)资源利用受益区域补偿。资源利用受益区域补偿是指资源受益地政府向资源地政府提供的专项财政补助,可以看做是资源输入地区对资源输出地区的补偿以及产业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补偿。由于我国资源价格长期扭曲,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以低廉的价格从资源地获取资源,再经过加工转化从而获得高额利润,这实质上是对资源地既得利益的剥夺。因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而得到发展机会的区域也是受益主体,它们也应该成为补偿的主体。资源开发受益区域,尤其是中东部地区应该对资源所在地通过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对口帮扶等形式进行补偿,以避免资源在区域间转移造成东西部差距拉大。通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由经济比较发达的下游地区“反哺”上游地区,如对下游地区利用油气等矿产资源时,在相关产业的税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上游地区资源补偿资金的来源。
(3)矿产开发利用企业等受益者补偿。矿产资源的开采者和使用者是矿产资源开发最直接的受益主体。一方面他们利用矿产资源获得了相应的资源价值和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他们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使当地居民的环境发展权益受损。从这个角度看,矿业企业应该承担一定的矿区生态环境补偿的义务,应该向资源地政府缴纳资源环境价值损失补偿费用,以弥补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利益损失。国家一般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环境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矿业权使用费等各种税费来实现。
(4)社会补偿。社会补偿应该是指对生态保护有觉悟的非利益相关者通过某种形式的捐助和资金募集,包括国际、国内各种组织和个人通过物质性的捐赠和捐助,与生态保护义务群体之间建立的惠益关系。这种补偿主要表现在以资助或援助方式提供的资金。国家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增强对生态补偿重要性的认识,让全社会都关心和参与到生态补偿中来,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补偿。与国家补偿、资源利益相关者补偿相比,社会补偿属于非直接利益关联者补偿,属于道德倡议范畴,属于自愿补偿,国家可以通过经济杠杆、道德文化的形式进行鼓励。而国家补偿、资源利益相关者补偿是发生在直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补偿,故应纳入强制补偿的范畴。
6.2.2.2 受偿主体
受偿主体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受到损失或维护公共利益的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资源地政府、资源地居民和矿山企业。
(1)资源地政府。资源地政府在为国家经济建设输出大量资源的同时,却要承担当地生态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矛盾化解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理应获得由于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破坏以及资源产品价值转移引起的区域利益损失的补偿。
(2)资源地居民。资源地居民与当地的资源环境具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受我国矿业开发体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矿产资源开发与资源地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不高,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关系联系不够紧密,资源开发对提高当地居民就业和生活水平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反而给资源所在地居民带来居住环境被破坏、生产发展受限等一系列负面影响,资源地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国家应该对资源地居民进行补偿。
(3)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并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减缓了资源耗竭速度,对于这样的企业国家应给予补偿。例如,矿业企业采用新技术进行开发活动,使矿产资源开发水平比其他矿业企业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国家对这样的企业可以通过税费减免等方式给予补偿。
6.2.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范围
矿产资源具有三大价值:经济价值、公平价值、生态价值。为了使矿产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地体现,为了有效实现公众和政府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权利,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资源补偿制度,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范围应作出明确界定,以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价值。
6.2.3.1 矿产资源耗竭补偿
矿产资源耗竭补偿是指因矿产资源的开采使资源的数量、价值不断减少,由国家和受益地区对资源价值损耗进行的补偿。矿产资源为不可再生资源,在一定技术条件下,随着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利用,资源的储量会逐渐减少,达到“耗竭状态”,继而引发区域可持续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要求当代人在满足自己需要的同时,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因此,国家有必要对矿业企业收取一定的资源补偿费,用于资源勘探或寻找新的资源,使资源开采量在更长时期内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上。
6.2.3.2 矿产资源公平价值补偿
(1)基于丧失发展机会的公平价值补偿。西部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供给区,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存在区域间产品不平等的交换问题,资源价值对西部地区的贡献未在经济发展中体现出来,西部地区“富饶的贫困”的现象非常突出。不仅如此,在西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还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与污染,这些都直接导致矿区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和生存环境的恶化,矿区居民原有的生存、生活方式受到影响,使他们不得不放弃一些生存的机遇和发展的机会,承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资源地居民也有依靠本地资源确保生存发展的权利,即生存权和发展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我国公民拥有的基本人权。从公平的角度讲,每个地方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绝不允许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也不能为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而牺牲另一些地区的发展权益。
从我国油气产业分工格局上来看,新疆只是充当了资源开采及初级加工产品的提供者,深加工产业一般都布局在中东部发达地区。在这种产业格局下,造成了新疆油气化工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的现状。同时,在新疆从事油气开发加工的企业都是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很难进入油气资源开发领域,这实质上也就使地方政府丧失了利用油气产业来发展和壮大地方经济的机会。另一方面,油气资源开发活动也制约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油气资源开采中需要大量用水,而新疆本身是水资源比较匮乏的地区,随着油气资源大规模开采,对水的需求逐步增大,这势必会挤占农业用水和其他工业用水。从这个角度说,国家在加大新疆油气资源开发的同时也使农业和其他产业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
因此,国家应该对这种在资源开发中因区域发展机会受限制或丧失平等的发展机会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以消除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大的矛盾和冲突。国家应建立不同产业间的产业反哺机制和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横向财政转移制度,使资源地政府和居民切实能从资源开发利用中获得好处,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资源区际转移价值损失补偿。资源区际转移价值损失补偿是指矿产资源由资源地输出到消费地过程中,对由于区际不平等交换而造成的资源产品价值损失进行的补偿。新疆作为矿产资源富集的地区,在资源开发和输出过程中长期充当着低价格初级矿产资源产品提供者的角色,并且还要为此付出治理生态环境的高额代价,而矿产资源消费地却从矿产资源中获取了二次加工的高额利润。随着大量资源初级产品输出和工业制成品的输入,新疆面临着双重利益损失,引发了诸多严重的经济及社会问题。矿产资源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在目前的矿产资源开发制度下,矿产资源开发给东部地区带来了巨大收益,产生了巨大正外部效益,而新疆却要承担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负外部性成本,新疆从外部获得的收益明显小于它给予外部的收益,受损大于受益,存在净损失,再加上生态环境恶化,矿产资源不断耗竭,地方产业发展受阻,地区生活水平改善受限,社会事业发展延缓,导致新疆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
这种区域之间不平等的产品交换,加剧了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国家必须加大财政转移力度,通过二次分配调节,改变资源收益分配在区域之间分配的不平衡,解决资源所在地经济发展落后、贫富差距大、财富分配不公、社会矛盾激化和环境不断恶化的矛盾,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6.2.3.3 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补偿
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是指因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为了恢复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由矿山企业和受益地区对受损矿区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恢复、治理、校正的行为总称。随着新疆矿产资源源源不断输出,资源地的生态遭到极大破坏。由于矿业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随意砍伐植被、排放污水,破坏了原有的沙漠绿洲生态平衡,引发了土地沙化、大气和水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长期以来,矿业企业凭借对环境资源的无偿或低价占有获得超额利润,而被掠夺过的资源环境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矿业企业在资源开发中并未承担其应该承担的环境成本,反而把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的外部不经济性转嫁给社会。可以这样说,矿业企业是以牺牲矿区生态环境利益为代价来换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显然对资源所在地居民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当不同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发生冲突时,矿山企业和受益地区作为最大受益者理当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征收资源环境税等方式向资源环境受损地区进行补偿,促使受损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此外,要把矿山企业对矿区居民承担的生态补偿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关系。
6.2.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方式
由于被损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往往需要巨额资金,仅仅依靠矿业企业和受益区域缴纳的补偿金并不能保证获得足够的生态补偿资金,这时就需要有政府力量的介入,通过强化国家财政的生态补偿方式,建立区际间的生态补偿方式,完善矿区生态补偿的市场补偿方式。最终建立起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分担,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为辅助的多层次、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6.2.4.1 政策补偿
政策补偿是指国家或地区通过对资源地给予特殊或优惠政策而进行的补偿方式。政策补偿是利用制度资源和政策资源进行的补偿,尤其是对资金十分贫乏,经济十分薄弱的新疆来说更为重要,“给政策本身就是一种补偿”。受补偿者在授权的权限内,利用制定政策的优先权和优惠待遇,通过制定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为资源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筹集资金。例如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时,尽量帮助西部优化产业结构,根据西部欠发达的特点给予差别对待和政策支持。政策补偿应通过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支持,尤其是对生态补偿、产业补偿、区域补偿制度建设应立法先行。
6.2.4.2 资金补偿
资金补偿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种补偿方式。新疆是经济较为落后地区,财政自给率很低,依靠自身发展经济、进行生态建设的能力还相当薄弱,因此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的资金补偿方式,提高资源地的发展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增强资源地的发展和造血功能,从而使新疆尽快摆脱贫困,实现社会和经济快速再发展。资金补偿的形式包括补偿金、减免税收、补贴、财政转移支付、贴息和加速折旧等。
6.2.4.3 项目补偿
项目补偿主要是国家对资源地接续产业发展、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项目投入。资源地可以通过申请国家项目,通过项目来带动接续发展,实现对农民利益和生态环境补偿。例如,国家在安排生产力布局时,应当将国家要上项目的与西部资源有关的石油、煤化工生产等深加工重点项目优先布局在资源所在地,通过延长产业链,将附加值留在当地。
6.2.4.4 智力与技术补偿
智力与技术补偿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提高受补偿者生产技能、科技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方式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给予支持。具体包括对补偿者开展智力服务,提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指导,为受补偿地区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输送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受补偿者生产技能和管理组织水平。
6.2.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标准
要实现对矿产资源价值合理补偿,必须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的效果及其实现的程度取决于补偿标准的高低。如果补偿的标准规定过低,则资源属地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矿产资源的价值也难以实现;反之,如果补偿标准规定过高,超过矿业企业和受益地区的补偿能力,则会阻碍矿业企业和资源消费地经济的合理发展,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补偿标准对于矿业企业和受益地区来说具有引导、约束和激励功能。
确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标准,需要建立科学的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对资源生态环境价值进行评估。目前主要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损失法、效果评价法、随机评估法等。在对资源生态环境评价时需要充分考虑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成本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的发展机会损失的成本。只有合理准确地评估出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公平价值,才能对资源地利益损失补偿提供操作性强的科学依据。
同时,国家应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对以前制定的资源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和修订,理顺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两权使用费、矿区使用费等租税费的关系,避免重复征收。通过提高资源补偿标准为资源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获得更多资金。在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标准时,可以适当借鉴国外已有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当然,矿产资源补偿标准制定还应与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相结合,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环境补偿从各个层次、各个地域都可得到更好的执行。
6.2.6 矿产资源补偿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
资源开发利用补偿能否落实关键在于补偿资金是否能及时到位。资源开发利用补偿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收入,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并且用途广泛,很难保证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对资源所在地的补偿。为此,需要拓宽补偿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实现补偿资金的多元化并保证其专款专用。补偿资金的来源主要有: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建设资金、资源税费、补偿保证金、补偿基金、银行信贷和捐款等。
6.2.6.1 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对地方或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经常性财政转移。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即地方同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是政府补偿方式中最重要的手段,具有资金来源稳定、启动容易、见效快的优点。国家应充分考虑资源地的公共服务支出成本差异,逐步加大对资源地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6.2.6.2 资源税费
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中涉及的资源税费主要有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产资源税是对资源地进行资源环境补偿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但由于现行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率比较低,造成对资源开发利用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不足。因此,国家应该调高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标准,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此外,针对当前资源税费体制的不足,国家可考虑增设环境税和资源消费税等新的税种。国家应向矿产资源的初级产品消费者征税,让他们作为矿产资源利用的受益者,承担部分资源地的利益损失。国家应向矿业企业及资源初级产品消费地征收环境税,用于生态环境价值恢复、建设的补偿资金。
6.2.6.3 生态环境补偿费
生态环境补偿费是政府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一项主要措施,在发达国家使用普遍。目前在我国主要由环保部门以排污费的形式收取。我国最早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实践于1983年,在云南对磷矿开采征收覆土植被及其他生态环境破坏恢复费用。1993年,我国确定了14个省的18个市县作为试点,开展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工作。但在2002年全国清理整顿乱收费时该项收费被取消,各地的试点工作基本停止。近年,山西等地已恢复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效果明显,其他地区也开征了类似规费。征收生态补偿费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国家把新疆作为生态补偿费试点,在油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中开征生态补偿费,用于对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
6.2.6.4 生态环境保护基金
通过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争取发达国家和国内外各种民间社团组织及个人的各种形式的资助或援助,还可以通过发行生态福利彩票、环境资源保护债券等方式从社会募集资金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以弥补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资金的不足。
6.2.6.5 援疆资金
目前,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相关者的补偿制度还不完善,资源受益区对受损区的补偿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主要是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这种完全由中央政府买单的方式显然与“受益者付费”的原则不协调。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应通过向资源输出地提供援助资金的方式来调整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改变现有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格局,实现共用资源、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
6.2.6.6 金融信贷
从国际经验看,国际金融组织是很多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推动者。利用国内外政策性银行的力量,以低息或无息贷款的形式向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提供小额贷款,可以筹集生态环境建设的启动资金,加快生态补偿的进程。金融信贷作为环保管理的手段应该得到加强,越来越多的国际大金融机构都在朝着这方面努力。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国和欧盟的进出口银行,都已经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程序。
6.2.6.7 社会捐助
捐助不仅包括国际资助和国内个人、公司、协会、团体、基金会提供的直接资金援助,也包括国际和国内团体或个人的修复技术资助。捐助是国际环境非政府机构经常使用的补偿手段。一方面,新疆应该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环境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官方国际组织直接对资源受补偿地区或群体进行补偿;另一方面,积极鼓励企业捐赠。通过深化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上,从数量控制转化为质量控制,引导企业为资源地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广泛动员个人、民间组织、环保组织、中介组织关注资源环境补偿机制建设。
❾ 什么是A类A级证券公司
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1、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2、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
3、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
4、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5、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9)西部矿业债券评级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评价指标
1、资本充足。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净资本以及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2、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3、动态风险监控。主要反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及各项业务风险的动态识别、度量、监测、预警、报告及处理机制情况,体现其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管理能力。
4、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证券公司IT 治理及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5、客户权益保护。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6、信息披露。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体现其会计风险及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❿ 求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增聘的基金经理傅明笑的资料似乎是其旗下的纽银稳健双利债券型基金增聘的,请帮忙
傅明笑任职日期为2013年10月9日,证券从业年限为9年,曾任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安基金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2013年8月27日起任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