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5万,营业外支出有15万为税收滞纳金罚金,所得税
会计利润 =2000万元。但 应纳税所得额 不等于 2000万元,需要调整。
国债利息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滞纳金罚金 须在 “税后扣除”。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国债利息收入 + 税收滞纳金罚金 =2000万-25万 +15万 = 199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1990 *25% =497.5万元
企业 净利润 = 会计利润 -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0-497.5 = 1502.5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净利润 * 10% = 1502.5 * 10% = 150.25万元
Ⅱ 会计利润350000,税收滞纳金3000,招待费2450,国债利息收入6000.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350000+3000+2450*40%-6000=347980;【(350000-6000)*0.5%<2450*60%,所以,招待费以2450*60%为限】
Ⅲ 所得税费用在年末需要调整,例如税收滞纳金得调增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得调减所得税,利润表怎么处理呢
利润表不用怎么调整,只是填列所得税一项时,所得税计算时是需要调整。
所得税=(利润总额+税收滞纳金-国债利息收入)*0.25
Ⅳ 假定公司本月发生国债利息收入18000元,税收滞纳金1500元,非公益性捐赠支出8500元,怎么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财务费用180000
借:营业外支出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借:营业外支出 8500
贷:银行存款 8500
顺便再多说点税务调整的事项方便你算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是免税的,纳税调减,滞纳金和非公益性捐赠是要纳税调增的。
Ⅳ 31日假定公司本月发生国债利息收入18000元,税收滞纳金1500元,非公益性捐赠性支出8500元
1、利润总额=303900+18000-1500-8500=311900
2、应纳税所得额=311900-18000+1500+8500=303900
3、所得税=303900*25%=75975
国债利息免税,滞纳金、行政罚款、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抵扣
Ⅵ 利润总额105万,国债利息35万,税收滞纳金20万,超标的工会经费10万元。所得税25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好,用总利润额105万减去国债利息收入,然后再加上税收滞纳金和业务招待费,结果是100万元,然后再乘以25%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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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投资收益里有税收滞纳金
某公司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1150000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税收滞纳金,罚款30000元,投资收益中包括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00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公司2010年应交所得税为(C 292500)元
解析:
发生的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税收滞纳金,罚款30000元,——需要调整所得税计税收入
投资收益中包括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00元——国债收入免交所得税,需要条件计税收入
1150000+30000-10000=1170000
1170000*25%=2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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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收到国债利息收入59万,支付税收滞纳金2万,怎么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590000
贷:投资收益590000
借:营业外支出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Ⅸ 利润总额200万,国债利息收入50万,滞纳金10万,企业所得税
利润总额是200万,那么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按照会计与税法的规定差异对200万进行调整。其中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免征,因此调减50万,应纳税所得额变为150万元,滞纳金区分是什么滞纳金,如果是税款滞纳金则不能扣除,调增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变为160万元。非税款滞纳金可以扣,不需调整。
Ⅹ 某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为50万元假定当年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下,发生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税收滞纳金
解: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纳税调增项目金额 - 纳税调减项目金额
应纳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调减 (-)
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调增 (+)
超标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调增 (+)
∴应纳税所得额 = 50 - 3 + 2 + (89 - 85)= 53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 = 53 * 25% = 13.25万元
答: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为1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