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票据和债券的区别和联系
1.法源不同:票据是依票据法发行。债券是依证券交易法发行。
2.内涵不同:票据有支票、本票与汇票。债券分国债与企业债。
3.用途不同:票据是支付工具。债券是融通资金的债权债务工具。
4.兑现不同:票据多是到期一次兑现票面金额。它的现金流量多是一次性的。债券则会约定一段期间内定期定额的还本付息。它的现金流量多是一长串的。
⑵ 票据的定义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⑶ 债券与票据的区别和联系。如企业债与中期票据。
其实没什么区别 都是企业的债务融资工具
⑷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
一.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二.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三. 关系人
票据的关系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兑人(ACCEPTOR)、参加承兑人(ACCEPTOR
FOR HONOUR)、背书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善意持票人(BONA FIDE
HOLDER)、保证人(GUARANTOR)。
四. 几种主要的票据
1.汇票 (BILL OF EXCHANGE)
2.本票(PROMISSORY NOTES)
3.支票 (CHEQUE)
4.旅行支票 (TRAVELER'S CHEQUE)
票据的请求权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
二.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三.参加付款人对票据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权力。
四.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票据的追索权
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
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
出票人(DRAWER)
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DRAWEE)
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
收款人(PAYEE)
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
承兑人(ACCEPTOR)
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背书人(ENDORSER)
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持票人(HOLDER)
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
保证人(GUARANTOR)
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
汇票 (BILL OF EXCHANGE)
一.定义(Definition)
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
二.汇票的作用
出口商以逆汇方式(托收、信用证)结算货款时,需要出具一种书面凭证向进口商索取款项的依据。汇票就是出票人(出口商)向付款人(进口商)开出,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付款的一种单据。
三.必要项目
拿到一张汇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标明其为汇票字样;
2.注明付款人姓名或商号;
3.出票人签字;
4.出票日期和地点;
5.付款地点;
6.付款期限;
7.金额;
8.收款人的名称等。
四.种类
1.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商业汇票(Trade Bill)。
2.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
3.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Sight Bill or Demand draft)、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4.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Clean Bill)、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本票(PROMISSORY NOTES)
一.定义(Definition)
本票(PROMISSORY NOTES)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⑸ 债券和票据的关系
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有融资功能;不过票据同时还具备支付功能——即可以作为信用货币在实体企业间流转,提高实体企业的经济效益、盘活存量资产。
从发起背景上看,企业签发票据是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签发目的主要是用于支付(先有业务后发票)。而企业发行债券的目的就是融资,不需要那么详细理由,理由就是缺钱了(部分定向的项目融资除外)。
从企业融资便利度角度考虑,持有票据的企业在合同、发票等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贴现业务,一天即可完成银行内部流程向企业账户打款。但发行债券则需要制定发行方案、准备发行材料、监管审核以及后续的承销工作,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
从银行监管指标和应计会计科目上看,银行持有的票据资产属于信贷资产,纳入信贷规模考核,计入各项贷款科目,而持有企业债券属于投资业务,按照自身交易策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因票据的贷款属性、高流动性的特点,其市场价格除了资金成本、信用风险溢价外,还应考虑信贷规模的因素。比如今年年初,银行信贷投放不足,信贷规模相对宽松,买入票据的需求比较强烈,就会导致票据利率持续下行。具体票据对银行监管指标的影响,本文后续会进行详细分析。
⑹ 票据的概念及种类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
一.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二.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三. 关系人
票据的关系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兑人(ACCEPTOR)、参加承兑人(ACCEPTOR FOR HONOUR)、背书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善意持票人(BONA FIDE HOLDER)、保证人(GUARANTOR)。
四. 几种主要的票据
1.汇票 (BILL OF EXCHANGE)
2.本票(PROMISSORY NOTES)
3.支票 (CHEQUE)
4.旅行支票 (TRAVELER'S CHEQUE)
票据的请求权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
二.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三.参加付款人对票据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权力。
四.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票据的追索权
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
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
出票人(DRAWER)
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DRAWEE)
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
收款人(PAYEE)
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
承兑人(ACCEPTOR)
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背书人(ENDORSER)
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持票人(HOLDER)
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
保证人(GUARANTOR)
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
汇票 (BILL OF EXCHANGE)
一.定义(Definition)
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
二.汇票的作用
出口商以逆汇方式(托收、信用证)结算货款时,需要出具一种书面凭证向进口商索取款项的依据。汇票就是出票人(出口商)向付款人(进口商)开出,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付款的一种单据。
三.必要项目
拿到一张汇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标明其为汇票字样;
2.注明付款人姓名或商号;
3.出票人签字;
4.出票日期和地点;
5.付款地点;
6.付款期限;
7.金额;
8.收款人的名称等。
四.种类
1.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商业汇票(Trade Bill)。
2.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
3.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Sight Bill or Demand draft)、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4.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Clean Bill)、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本票(PROMISSORY NOTES)
一.定义(Definition)
本票(PROMISSORY NOTES)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⑺ 债券出质与票据出质的区别
出质,物权行为的一种。将本人所占有的物质于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质,也就是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
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例如甲欠乙10万元,为担保该债权的清偿,甲以其对丙的13万元债权向乙设定质权,即为债权质权之设定。
票据质押相比债权质押来说,是公司的其它有价证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债券)作为担保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质押债券的公司通常要将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委托信托机构(多为信托银行)保管,当公司到期不能偿债时,即由信托机构处理质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这样就能够更有利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美国,这种债券被称为“抵押品信托债券”。
⑻ 票据和债券本质的区别狭义票据和债券本质的区别
Dear cs_dangdang:个人浅见是
1.法源不同:票据是依票据法发行。债券是依证券交易法发行。
2.内涵不同:票据有支票、本票与汇票。债券分国债与企业债。
3.用途不同:票据是支付工具。债券是融通资金的债权债务工具。
4.兑现不同:票据多是到期一次兑现票面金额。它的现金流量多是一次性的。债券则会约定一段期间内定期定额的还本付息。它的现金流量多是一长串的。
⑼ 票据和债券的区别
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债券是由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人出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区别:
1、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债券的转让则需要一定的条件。
2、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票据不需要。
3商业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债券一般带息,在还本时一般要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