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
(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
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
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请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
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
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贰』 国债发行采取什么方式
我国国债发行的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承销包销方式。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报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叁』 国债发行有哪些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请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肆』 国债发行原则
(一)需要原则 首先是财政运行对国债的需求,即一国财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对国债筹资的需求就越大。不难发现,国债连年发行和财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对如影随形的经济现象。其次是社会(企业和居民)对国债的需求。政府应据此来设计债券种类、期限和规模。 (二)负担限额原则 即从法律上规定发行额度,使国债发行被限定在国民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低成本原则 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采用低费用的发行方式。 (四)稳定经济原则 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并有利于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伍』 国债按发行方式分有几种
国债的发行方式
国债的发行指国债售出或被个人和企业认购的过程,其核心是确定国债售出的方式即国债发行的方式。国债的发行主要有固定收益出售方式、公募拍卖方式、直接推销方式等。
1.固定收益出售方式
这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确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
2.公募拍卖方式
公募拍卖方式,这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招标发行国债的方式
3.直接推销方式
也称承受发行法。它是一种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
『陆』 国债发行有哪几种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具有认购期限短、改造条件固定、改造机构不限和主要适用于可转让的中长期债券四个特点);2.公募拍卖方式(也称竞价投标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有三个特点: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以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为发行机构、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发行的国债发行方式是公募法。3.连续经销方式(亦称出卖发行法,指发行机构受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经销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发行方式,特点:经销期限不定、发行条件不定、主要通过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证券经纪人经销、适用于不可转让债券,特别是储蓄债券);4.承受发行法(又叫直接推销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特点:发行机构只限于财政部门、认购者主要限于机构投资者、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主要运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债券的推销),适用于金融市场利率较稳定国家的国债发行方式是承受法。
『柒』 国债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
固定收益出售法是指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具有认购期限短、改造条件固定、改造机构不限和主要适用于可转让的中长期债券四个特点。
公募拍卖方式
公募拍卖方式也称竞价投标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以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为发行机构,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发行的国债发行方式是公募法。
连续经销方式
连续经销方式亦称出卖发行法,指发行机构受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经销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发行方式,特点是经销期限不定、发行条件不定,主要通过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证券经纪人经销,适用于不可转让债券,特别是储蓄债券。
承受发行法
承受发行法又叫直接推销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发行机构只限于财政部门,认购者主要限于机构投资者,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主要运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债券的推销,适用于金融市场利率较稳定国家的国债发行方式是承受法。
『捌』 发行国债属于哪种经济政策
国债的挤出效应是国债的副产品,挤出效应等于政府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民间主体的权利,表明政府参与市场过多,因而损害了市场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因为政策支出规模的扩大而压抑、排挤了民间投资的增长,那么,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就不合适了,意味着国债政策必须进行调整与转向,才能保证其可持续性。挤出效应存在与否的关键环节是政府债务对利率的影响,但过去两个世纪以来的经验以及多国实践的研究都令人惊奇地发现: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选用我国1984年-1999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预算赤字与利率并无直接关系。这表明挤出效应存在的现实性较难把握,原因是挤出效应的产生,存在严格的限制条件。首先,如果经济中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金、土地资源供给充足,其价格则不会随产量变动而变动,因而政府支出对利率和私人投资影响较小,挤出效应也较小。其次,如果在预算赤字以及政府支出增加的同时,货币供给相应增加以及增加额能够满足货币需求增加的需要,则国债扩张不会产生挤出效应。因此,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使用可抵消挤出效应。自从我国1998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较为普遍的认识就是通过国债发行扩大财政支出并未产生挤出效应。基本原因在于近年来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大量增加,银行存在较大的存贷差额和资金剩余,增发国债使银行一部分剩余资金转化为投资,并未由此引起利率和融资成本上升。从国债投资的领域和项目看,也不存在取代、排挤社会投资的问题。适应财政扩张的要求,中央银行也采取了一系列增加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措施。 通货膨胀是国债政策重要的约束条件,如果国债政策导致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那么国债政策的实行就必须十分谨慎。1994年《预算法》和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前,财政部一直与中国人民银行保持直接融资关系,相当部分的政府赤字采取了货币化融资方式。到1994年末,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和长期借款余额高达2145亿元,占当时中国人民银行总资产的12.2%,相当于当年GDP的4.6%,而同期国债负担率也只有6.1%。这种用创造新货币的办法支付债务本息的赤字融资方式,是这一时期通胀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90年代中期以后,财政赤字必须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中央银行不能从国债一级市场上直接购买国债,这就从制度上阻断了财政赤字扩大直接引起中央银行增发货币,并导致通货膨胀的渠道。但是,赤字债务化以后,财政赤字与超量货币发行之间的间接通道依然存在,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间接影响的大小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关系密切。目前,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中央银行会根据货币和信贷稳定增长的要求进行国债的买卖,吞吐基础货币。由于实行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如果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再贷款过多,则会在公开市场上卖出国债,收回基础货币,这就决定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国债交易只会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会构成通货膨胀的诱因。近年来,我国居民储蓄不断增加,金融机构资金偏松,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大规模增发长期建设国债创造了条件。1998年的1000亿元建设国债只对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就是考虑到1998年中央银行基础货币供应偏少,居民储蓄增加较多,商业银行资金存差较大,物价总水平继续下降。此时增发国债不仅不会导致货币过量发行而引发通货膨胀,相反却可以缓解通货紧缩压力。
『玖』 国债发行的方式
国债的发行可通过为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两种方式。
『拾』 债券的三种发行方式
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公募发行、定向私募发行两种。
1、企业债的发行
企业债券的承销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有承销企业债券和短期债券资格的承销商。2006年,开发银行成功完成41支企业债券与短期债券的主承销和副主承销工作,承销总额达人民币116.9亿元,比2005年增加210%,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开发银行主承销的“06鲁能债”首次采用交易所网上发行的方式,开创了国内企业债券在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先河,从发行完毕到挂牌上市仅5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债券发行上市一体化的创新目标。
2、国债的发行
国债发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出售的标准来看,有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之分,其中间接发行又包括代销、承购包销、招标发行和拍卖发行四种方式。直接发行,一般指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将国债定向发行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也称定向私募发行,采取这种推销方式发行的国债数额一般不太大。而作为国家财政部每次国债发行额较大,如美国每星期仅中长期国债就发行100亿美元,我国每次发行的国债至少也达上百亿元人民币,仅靠发行主体直接推销巨额国债有一定难度,因此使用该种发行方式较为少见。
(1)代销发行
代销方式,指由国债发行体委托代销者代为向社会出售债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销者的网点,但因代销者只是按预定的发行条件,于约定日期内代为推销,代销期终止,若有未销出余额,全部退给发行主体,代销者不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因此,代销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不能保证按当时的供求情况形成合理的发行条件;
推销效率难尽人意;
发行期较长,因为有预约推销期的限制。
所以,代销发行仅适用于证券市场不发达、金融市场秩序不良、机构投资者缺乏承销条件和积极性的情况。
(2)承购包销方式发行
承购包销发行方式,指大宗机构投资者组成承购包销团,按一定条件向财政部承购包销国债,并由其负责在市场上转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者包购。这种发行方式的特征是:
承购包销的初衷是要求承销者向社会再出售,发行条件的确定,由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与承销团达成协议,一切承购手续完成后,国债方能与投资者见面,因而承销者是作为发行主体与投资者间的媒介而存在的;
承购包销是用经济手段发行国债的标志,并可用招标方式决定发行条件,是国债发行转向市场化的一种形式。
(3)公开招标发行
公开招标发行方式,指作为国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向大宗机构投资者招标,投资者中标认购后,没有再向社会销售的义务,因而中标者即为国债认购者,当然中标者也可以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再行出售。相对承购包销发行方式,公开招标发行不仅实现了发行者与投资者的直接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使竞争和其他市场机制通过投资者对发行条件的自主选择投标而得以充分体现,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发行条件,也有利于缩短发行期限,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发行体的发行成本,是国债发行方式市场化的进一步加深。
(4)拍卖发行
拍卖发行方式,指在拍卖市场上,按照例行的经常性的拍卖方式和程序,由发行主体主持,公开向投资者拍卖国债,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债发行价格与利率。国债的拍卖发行实际是在公开招标发行基础上更加市场化的做法,是国债发行市场高度发展的标志。由于该种发行方式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债发行多采用这种形式。
实际上,不管是什么方式对投资者来说都不重要,在发行市场上认购国债还是需要缴纳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