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私募管理人成为了金融圈子里面的香饽饽,不光是银行等传统机构热衷,就是信托、保险,对于这个私募管理人也很是感兴趣。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披露,截至2015年10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821家,环比增143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0853只,认缴规模4.89万亿元,实缴规模4.04万亿元。其中15968只是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后新设立基金,认缴规模3.11万亿元,实缴规模2.53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按基金总规模划分,管理正在运行的基金规模在20亿元以下的21388家,20亿元-50亿元的260家,50亿元-100亿元的88家,100亿元以上的85家。值得注意的是,9月底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私募达75家,一个月时间百亿元级私募基金增加10家。
截至2015年10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3.92万人。而在9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1.74万人。也就是说,一个月时间,有2.18万人跻身私募业,增幅为6.87%。
10家银行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中包括:平安、宁波、民生和光大,四家上市银行。6月11日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8月平安银行、浙商银行,9月广西北部湾银行、宁波银行,10月包商银行、南昌银行、民生银行均获得了私募牌照,而11月初就有江苏银行、徽商银行获得牌照。银行申请私募牌照呈现加速之势。
江苏银行对外称:“获得非法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将使我行除银行理财产品外,获得第二个表外产品发行牌照。未来我行自主管理的项目可以不再发行银行理财产品,转而发行有限合伙基金或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丰富了我行投行与资产管理的产品线,补足了商业银行无法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的短板。”
据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光大银行、浙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包商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申报的基金主要类别是“证券投资基金”;宁波银行申报的是股权投资基金;其他三家都是其他投资基金。
在诸多资产管理人士看来,银行获取私募基金牌照,意味着其向综合化经营更进一步。民生证券发布研报称,银行混业经营又一新篇章开启,银行股权投资变为现实。获得管理人资质后,银行可作为发行方直接开展证券、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而未来股权投资有望成为银行混业经营的一大重点。
有近一半信托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4年10月23日,万向信托成为首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托公司。2015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开启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潮,包括四川信托、中融信托在内的15家信托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今年下半年,备案的信托公司数量更是出现井喷,仅9月就有平安信托、紫金信托在内的6家信托公司备案。近期,长安信托、新华信托两家公司也已经备案成功。
截至目前,已有33家信托公司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全部68家信托公司中,有近乎一半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万向信托、中融信托、民生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原信托和云南信托6家信托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发行了私募基金。
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备案基金产品数量已达8只,而其余5家信托公司各运营1只私募基金。从信托发行的私募基金投向上看,大部分产品投向了股票市场,部分参与了股权投资、定向增发。
保险资金陆续布局私募基金
保监会于1月6日公布了一则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请示》,原则上同意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以合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源资本”)为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设立北京合源融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第二只保险系私募基金则由阳光保险集团独家发起。阳光融汇资本主要投资领域为医疗健康产业。
近期,大连壹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成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为今年9月18日,管理基金的类别是股权主题基金,而其申请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大连壹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24日成立,其股东为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而大连网金于今年5月22日成立,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全资股东为百年人寿。
近期不少保险机构亦在筹备私募投资管理人牌照。
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争先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预示着我国混业经营格局加速,牌照制管理是一种可能路经。
对私募基金行业而言,银行、信托、保险的加入,正好是阳光私募的宣传队,有利于扩大投资者对阳光私募的接受程度。毕竟,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对阳光私募是有疑虑的,主要担心资金的安全。在这些金融机构拿到私募牌照后,这部分投资者将会逐渐意识到,“私募”并不等于
“黑户”,由于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采用契约型基金的阳光私募与公募基金在资金安全上,是完全一样的。
Ⅱ 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研究周报(第19期)在哪可以看
市场方面:
沪深两市:各大指数在上周迎来大幅反弹,周三凌晨明晟宣布A股纳入MSCI,点燃沪深300市场激情,权重股集体大涨。本周沪深300指数上涨12.96%,深成指大涨1.72%,创业板指表现一般,出现短期调整,下跌-0.14%。可见市场分化较为严重。
债券市场:一级市场,同业存单发行减半,环比周减少 6705 亿。本周发行债券 6475.02亿,较此前一周13179.9 亿减少 6704.88 亿。下周已公告发行债券 969.18 亿。二级市场,利率债收益率短期大幅下行,信用债下行幅度减弱。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减弱,收于 35457%;信用债市场除超短融继续下行、幅度收窄。1 年期收益率下行 9.2bp,3 年期下行 1.9bp、5 年期下行4.9bp、7 年期下行1.3bp, 10年期下行2.2bp,收于 3.5457%;10 年期170010 收于 3.54%,下行 2.5bp。政策性金融债方面,国开债短端收益率大幅下行,曲线由上周平坦向陡峭化移动;非国开金融债收益率 1 年期下行同样更大,但整体下行幅度弱于国开债。
期货方面:期指方面,受益于MSCI,IH1706、IF1706向上突破,周涨幅分别高达2.86%和2.52%;IC1706走势相反,周跌-0.51%。从沪金和沪银主力1712合约的表现来看,过去一周沪金和沪银分别呈现空头减仓和多头增仓,周五夜间沪金延续空头小幅减仓,但沪银转向多头减仓。短期来看,国内贵金属盘面人气有所纠结,方向或陷入震荡。焦炭方面,港口库存下跌,钢厂库存上行,焦炭在钢厂端存在堆积。钢厂目前虽然利润非常高,但2016年行业困境的教训还在持续,钢厂实行钢材低库存管理,利润落袋为安,预计钢厂补库需求有限。目前焦煤、焦炭现货价格仍在下跌区间内,期货上涨的原因主要是跌水过深,焦煤、焦炭基差为200元/吨以上,有较强的修复需求。动力煤方面,前期受火电需求高企、期货贴水幅度较大的影响,期货价格大幅上行,目前期现价格基本持平,基差接近0,现货价格有小幅上涨的迹象,而动力煤电厂库存较高,煤矿供给充足,预计期货价格进一步上涨空间较小。
宏观方面:
国内方面:上周,6月发电耗煤同比与5月持平;需求分化,地产销售降幅收窄、购地下滑、家电强劲、出口复苏;通胀缓解,菜价涨,猪价降,油价跌。总的来看,经济稳中趋缓。而考虑到油价大宗价格下跌、利率超调、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偏高,下半年再通胀到再通缩压力增加。从近期央行操作和监管层释放信号来看,去杠杆将继续,时间拉长。从流动性的角度观察,短期资金面价格略有回落,印证了此前央行通过MLF、逆回购等工具向市场加大货币投放力度,在对冲逆回购到期之后,市场资金面仍处于较为平稳的水平,缓解市场对于六月末资金面的紧张预期。但继周四净回笼资金800亿元之后,周五央行再次净回笼500亿元,似乎央行有意维持资金面相对紧平衡的局面,打消市场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宽松预期。国际方面:本周芝加哥联储主席埃文斯发表讲话称,美国经济基本面利好,并且将进一步发展,但是由于通胀疲软导致要想实现2%的目标还有一定的挑战,因此加息可能要等到12月份再决定,不过他表示距离美联储开始缩表相当接近,并且缩表将需要持续3年以上。
Ⅲ 为什么机构研报一致推荐的股票,股价却一路下跌
1、因为机构有自己的炒股观点,但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股价的变化与很多因素有关。如果遇到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那么很多股票都会下跌。
2、机构研究报告分为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具体又分为证券公司晨会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公司研究报告,月度投资报告,季度投资报告,年度投资报告,调研报告等),基金公司投资报告,私募基金投资报告,保险公司投资报告,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报告,银行投资部门研究报告等。
一般情况下,后几种报告的保密性很高,对外部的流动性也很低,基本上服务于圈内人甚至自己部门。年度投资报告,公司研究报告,对外部的流动性也很低,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但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所以会下跌。
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具体又分为证券公司晨会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公司研究报告,月度投资报告,季度投资报告,年度投资报告,调研报告等),基金公司投资报告,私募基金投资报告,保险公司投资报告,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报告,银行投资部门研究报告等。
一般情况下,后几种报告的保密性很高,对外部的流动性也很低,基本上服务于圈内人甚至自己部门,能经常购买经常看到的是前两种居多,即券商研究报告,和部分基金公司研究报告,下面详细谈券商研究报告。
Ⅳ 私募基金每个季度需要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吗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 规定:私募基金运作期间每季度结束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但单只产品管理规模在5000万以上的,每个月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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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私募基金研究报告对外销售有法律限制吗
1.私募所得税制度现状
1.1.私募税收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自2013 年6 月新《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即私募,正式纳入监管框架以来,私募政策迎来集中落地期。
2014 年2 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开始向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8 月,首个专门针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从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规范了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私募基金业务维度出发,提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
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
9 月,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从机构维度(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对开展泛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随着私募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等制度的确定,私募运行趋于规范化;而随着私募政策的统一化,不同类型私募业务的监管套利问题也趋于消散。但对于近期才集中“转正”的私募而言,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明确,税收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当前,国内私募基金按投资方向可以分为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证券的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股权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的其他私募基金,其中创业投资基金被视作私募股权基金的特殊类别。按组织形式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内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
其中,在契约制中,国内私募基金传统上常借助通道形式,如信托、券商资管、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等,私募登记备案制实行后开始出现以直接私募形式存在的契约型私募。
但与私募类型和通道的丰富化形成对比的是,与私募有关的税收制度多以“点状”存在、未形成一个统一涵盖所有私募类型的税收框架。私募的税收制度尚存在许多模糊地带,例如直接私募的税收尚无明确说法、形式各异的私募基金如何体现税法公平原则等。私募税收制度建设滞后于管理人等制度的建设。
1.2.私募所得税现状梳理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因此本文主要就所得税进行梳理。我们重点关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这两类基金按组织形式均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公司制私募基金指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组建投资基金,基金本身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其特点有降低风险、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适用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等。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2006 年,新《合伙企业法》引进了有限合伙法律制度,为有限合伙制私募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特点主要有:设立程序简便、税收可穿透、无代理风险等。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是《合伙企业法》。
契约型私募基金指基金的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契约,将基金委托给管理人管理,实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其特点有设立、退出和增募机制灵活、无双重税收、决策效率较高等。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传统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据各类通道的规定,例如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而直接私募尚无明确依据。私募所得税问题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一是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二是投资者层面的税收问题。
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其中,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 号文)、2008 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 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 号)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 号文提出: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24 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其中相关条件主要指:
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 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这就意味着公司制私募基金在基金层面的基础税率为25%,但享有众多税收优惠政策。对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这就意味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在基金层面不收取所得税。
传统通道式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中,券商资管、信托、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等均非法人实体,因此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在基金层面自然也就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Ⅵ 私募基金公司能否公开发表个股研究报告
能,但是要取得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才能发表,并且要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目前的监管思路主要是以信披为核心,所以风险揭示很重要。
Ⅶ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要求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要求
1.产品设置阶段
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
⑵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
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
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⑵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3.基金运作实施
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
4.基金退出机制
Ⅷ 有没有写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研报
私募基金亏损免管理费吗。私募基金的管理费一般分为两部分:管理成本部分以及收益共享部分。当基金亏损的时候,虽然收益分享部分不需要支付了,但是,管理成本部分还是需要支付的。因此,私募基金就算处于亏损状态,基金管理费还是需要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