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谁知道逆回购的具体交易规则请教操作过的达人,高分求教!!!
你说的逆回购一般是质押式回购
质押式回购有一定的原则性。
1.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2.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3.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 分失败。
4.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5.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6.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7.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8.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9.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10.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11.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12.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13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国债的回购交易风险也很小,但收益率并不高,可以尝试一下套利交易,期现套利,股期套利,还有ETF套利都还不错。
祝您投资顺利!
Ⅱ 购买质押式债券后可以算新股配额吗
作为债券正回购的主体一般是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前者资金转出没有太大动机,后者可以将资金转出,因为回购有长达90天的,资金完全可以转到其他市场进行再投资,比如从银行间转到证券市场可以打新等等,甚至可以转出后做短期拆借,以高于回购利率的形式进行套利
Ⅲ 几种利差套利操作介绍
几种套利方式简介 利差套利操作对提高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回报大有裨益。几种常见的套利策略包括: 1、使用7 天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央行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2、使用7 天正回购融资,同时申购货币市场基金; 3、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套利。 限于市场流动性,目前的信用利差套利在实现上存在一定障碍,但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套利操作的交易成本必然逐步降低,可行性也会逐渐增强。 套利策略损益分析 几种套利方式中,使用 7 日正回购融资,同时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的方法,回报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使用7 日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央行票或买入短期融资券的套利方式,在操作方法基本一致,但央票流动性要好于短期融资券,信用风险也小于短融,收益也略低。信用利差套利在几种套利方式中收益较高,此外情景分析还表明:假定利差不变,当收益率曲线上移时该套利操作回报上升。 几种套利方式简介 本文关注的重点主要是当前市场环境下存在一些套利机会。在市场收益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恰当运用套利机会将对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有所帮助。尽管本文讨论的某些套利策略受市场流动性所限,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障碍,但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套利操作交易成本必然逐步降低,可行性也会逐渐增强。 ·使用质押式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央行票据的套利操作 从目前的市场利率看 7 天回购利率和央行票据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利差;1Y期央行票据和7 天回购的利差约为50~55bp;3M 期央行票据和7 天回购利差大约在35~40bp。可以在交易日T 进行7 天正回购融入资金,并用融入的资金购买央行票据;在交易日T+7 卖出央行票据获得资金,并用此资金支付7 天正回购的本金和利息。该方法不占用资金,但会占用现券,即在交易日T 进行正回购融资时,套利操作人手中必须持有可以作为抵押券的现券。 ·使用质押式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短期融资券的套利操作 套利操作方法与上相同,只不过在交易日T 买入短期融资券,而非央行票据。由于短期融资券收益率比同期限央行票据高,此方法可获得较高收益;但应注意的是短期融资券流动性较央行票据略差,套利操作风险也相应较高。投资者在进行套利操作时应选取信用评级高且流动性好的短融。另外,06 年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有较大幅度提升,相应券种二级市场收益率也有较大提高,与当前回购利率利差较大,选择此类券种进行套利操作获利更高。 ·使用质押式正回购融资,同时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的套利操作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年化收益率较为稳定(大多数货币市场基金7 天年化收益率在1.9%~2.0%之间),与7 天正回购利率利差稳定,且无申购赎回手续费;套利回报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但需要指出的是,赎回货币市场基金时,资金到帐日和赎回申请日之间可能相隔2~3 个工作日;而且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图1:7 天正回购和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 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套利策略流程图 资料来源: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套利 期限相近但发债主体资信等级不同的债券之间存在信用套利机会,例如期限相近的短期融资券和央行票据。以剩余期限在1 年左右的短期融资券和央行票据为例,其利差在60bp 左右;可构建如下的套利操作: 交易日 T,进行7 天买断式逆回购融入央行票据,立即将融入的央票卖出,再用卖出央票获得的现金购买短期融资券,对短期融资券进行正回购操作,以融入的资金覆盖买断式逆回购的融券成本;若上述交易均在1 日之内完成则基本不占用资金和现券。交易日 T+7,买断式逆回购到期,买入央票,完成买断式逆回购交易,获得现金用于覆盖买入央行票据的成本;正回购到期,支付交易对手本息,获得短期融资券,立即将其卖出,并用获得现金覆盖完成正回购交易须支付的本息。套利操作流程图如下。图2: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套利操作在交易日T 的流程图 图3: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套利操作在交易日T+7 的流程图
Ⅳ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股票质押融资有什么区别
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是股票抵押融资。不涉及等到期以后股票价格会怎么样。你的对手是券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你把股票以一个价格卖给券商。然后约定未来某个时间约定以另一个价格(这个可以和卖出去价格不一样)买回来。那么涉及交易套利,不单是融资了。而且你的对手可能是另一个客户,而不是券商本身
Ⅳ 买断式回购的功能分析
从国外回购交易看,无论是采用经典回购还是购/售回交易,其基本功能都是融资和融券,其中融资更是回购最主要的功能。从本身属性看,回购主要还是被作为一种融资工具,是一种依附于债券的融资方式,回购到期后最终体现的仍然是资金往来,正回购方有到期取得其出售债券的权利,并有按时偿付本息的义务;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逆回购方拥有购入债券的所有权,也就给逆回购方提供了一种融入债券的可能,因此回购也就具有了一定的融券功能。由于国外普遍存在专门的融券交易工具,而通过回购进行融券必须以现金作为抵押品,其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在实际交易中,通过回购实现融券功能的交易要比实现融资功能的交易少得多。
在我国,质押式回购由于质押券不可动用,只具备融资功能;而买断式回购由于回购债券所有权发生转移,处于可动用状态,与国外的回购一样同时具备融资和融券两种基本功能。当然,买断式回购作为一种新的交易品种,不同的参与者可以用之来满足不同的交易目的,但无论如何应用,都是离不开其基本功能:融资功能和融券功能。按照国外经验,买断式回购也应该以融资功能为主,但在我国,由于已经存在质押式回购这一较为成熟的融资工具,买断式回购融资功能的发挥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也将难以完全替代的质押式回购。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长期以来融券功能和做空机制的缺乏,买断式回购推出之前市场成员普遍关注的是其融券功能及在融券功能上衍生出来的做空机制。但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证券借贷等融券工具和债券远期交易、期货交易等做空机制必然相继推出,买断式回购在融券及做空方面的作用将会大大减弱,而主要还是作为一种融资工具而发挥作用。
在买断式回购正式推出之前市场曾对其如何定义有较为激烈的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两种观点:一种是将买断式回购定义为两次现券买断的方式,将回购利息包含在第二次购买的价格中;另一种是将其定义为一种融资方式,回购利息直接以回购利率体现。其实也就是采用经典回购还是采用购/售回交易的定义方式。而事实上,这两种定义方式并不互相矛盾,都能实现回购交易融资和融券的基本功能,表述的是回购交易的不同表现形式,但具体采用哪一种定义方式并不会改变其交易实质和实际的交易流程,都应具有相同的功能和市场效应,并不意味着采用买断方式定义就只有融券功能、采用融资方式定义就没有融券功能。而从相关规定看,目前我国的买断式回购没有保证金调整和替换回购债券的功能,因此,两种定义方式只是报价方式上存在不同,回购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从现有定义看,买断式回购选择了两次现券买断的定义方式,但融资功能并没有受排斥,相反从人民银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融资仍是买断式回购的主要功能。而且从市场实际交易流程来看,无论出于融资还是融券的目的,交易双方谈判的关键往往是回购利率,然后再根据所选择的回购券种及相关因素来确定首期结算价格和到期结算价格。事实上,采用买断方式定义,既可以兼顾买断式回购这一新品种的融券功能,同时也避免了回购期间发生回购债券付息处理上的困难。也就是说,现有的买断式回购定义并没有将其自身局限于专有的融资或融券工具,在目前我国尚缺乏融券机制和做空机制的情况下,这将会给投资者提供较大的灵活应用空间。投资者可利用买断式回购进行各种组合,来实现多种投机、套利和套期保值的目的。除了传统的融入资金操作和回购放大做多模式之外,投资者利用买断式回购的融券功能,可派生出卖空操作和逆回购放大做空模式(该模式的原理与传统的回购放大模式相似,只不过方向相反,在循环逆回购过程中不断放大空头头寸,实现空头效益的放大);通过将现券与买断式逆回购下的融券卖空操作匹配可派生出套期保值模式;通过不同券种的走势分化进行组合操作可派生出债券组合套利模式;通过不同回购品种利率的差异进行操作派生出利差组合套利模式。
Ⅵ 请问,债券质押式正回购得到资金后资金可以转出吗
你要靠证券证的吧
给你个群号码37066396
一般
正回购方
就是把你手里的债券抵押出去的人
到期吧钱还给人加
在吧债券拿回来
逆回购方就是
把钱给你
的到债券的人
到期在还给你债券
Ⅶ 国债回购GC004昨天出现了300多的涨幅,是什么意思怎么操作
1.进行新国债回购交易(代码204***),需要利用现有的A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尚未开户的,需按已有的相关规则开立A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同时签订质押式回购债券交易协议。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国债回购的交易。
2.想获得利息,借出资金,是逆回购方。按“卖出”予以申报,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即最小交易金额为10万元,单笔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价格变动单位为0.005或其整数倍。
3.回顾GC004昨天的走势,的确涨了300%多,但这里的意思是:到期年化收益率的相比前1日涨跌幅度。而他那天的价格是4到5,就是你在此时卖出(借出)资金,可以获得年化收益4到5的利息
开始没接触,可能稍复杂,多交流
回答来源于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Ⅷ 债券回购的券种主要是哪些
目前债券回购有封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 开放式回购中债券的所有权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资金融出方对债券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相对于封闭式回购,开放式回购的灵活性更大。 开放式回购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并在客观上引入了作空机制,同时投资人也可以利用开放式回购进行短期融资,平衡头寸,并且便于控制风险。 参与开放式回购的主要动机有:正常的机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融入与融出业务;对冲避险、套利,包括现券对冲和回购套利,做空投机等。
Ⅸ 关于国债的买断式回购 急!!!
通过交易所委托系统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申报,跟买卖股票一样:
1、申报方向: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为"买入";融券方(资金拆出方)"卖出"。
2、申报帐号:回购交易按席位进行清算交收,交易申报时可不输入证券帐号或基金帐号。
3、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4、最小报价变动:0.005或其整数倍。
5、申报单位:以"手"为申报及交易单位,1手等于1000元面值。
6、最小交易单位: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的标准为最小交易单位。
7、每笔申报限量:最大不得超过1万手。
四、 回购交易的清算
1、实行"一次成交、两次清算"的办法,即会员单位通过交易席位完成
申报并确认后。由上交所登记公司在成交日和购回日分别进行两次电脑自动清算。在成交当日,对双方进行融资融券成本清算并划付有关佣金和经手费;在到期购回日,由上交所登记公司根据成交时的收益率计算出的购回价对双方应收(付)数额直接进行自动划付。回购交易清算时间与现券及股票清算时间相同。
2、两次清算均由上交所登记公司根据电脑数据自动完成,会员单位只需在成交日和到期日按时接收清算数据并与客户完成逐笔交割即可。
3、国债回购的购回价:如果借贷成本以100元面额(国债)予以固定,则购回价格=100元+利息=100元+100元*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其中,年收益率即是成交日由交易双方竞价产生的某一回购品种的场内挂牌"价格"。
标准券的折算比率即可视为融资比率。目前我国回购交易的回购比例(标准券折算比例),不同的期限的债券有不同的回购比例,回购资金参照现券的市场价格折算,折算比例从85%至120%不等,例如有的国债流通性比较好,票面利率比较高,所以可以100元可以当120元的债券用;有的票面利率低,又没什么成交量,100元的债券只能当99元甚至更低。
Ⅹ 几种利差套利操作介绍。
几种套利方式简介 利差套利操作对提高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回报大有裨益。几种常见的套利策略包括: 1、使用7 天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央行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2、使用7 天正回购融资,同时申购货币市场基金; 3、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套利。 限于市场流动性,目前的信用利差套利在实现上存在一定障碍,但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套利操作的交易成本必然逐步降低,可行性也会逐渐增强。
套利策略损益分析 几种套利方式中,使用 7 日正回购融资,同时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的方法,回报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使用7 日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央行票或买入短期融资券的套利方式,在操作方法基本一致,但央票流动性要好于短期融资券,信用风险也小于短融,收益也略低。信用利差套利在几种套利方式中收益较高,此外情景分析还表明:假定利差不变,当收益率曲线上移时该套利操作回报上升。 几种套利方式简介 本文关注的重点主要是当前市场环境下存在一些套利机会。在市场收益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恰当运用套利机会将对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有所帮助。尽管本文讨论的某些套利策略受市场流动性所限,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障碍,但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套利操作交易成本必然逐步降低,可行性也会逐渐增强。
·使用质押式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央行票据的套利操作
从目前的市场利率看 7 天回购利率和央行票据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利差;1Y期央行票据和7 天回购的利差约为50~55bp;3M 期央行票据和7 天回购利差大约在35~40bp。可以在交易日T 进行7 天正回购融入资金,并用融入的资金购买央行票据;在交易日T+7 卖出央行票据获得资金,并用此资金支付7 天正回购的本金和利息。该方法不占用资金,但会占用现券,即在交易日T 进行正回购融资时,套利操作人手中必须持有可以作为抵押券的现券。
·使用质押式正回购融资,同时买入短期融资券的套利操作 套利操作方法与上相同,只不过在交易日T 买入短期融资券,而非央行票据。由于短期融资券收益率比同期限央行票据高,此方法可获得较高收益;但应注意的是短期融资券流动性较央行票据略差,套利操作风险也相应较高。投资者在进行套利操作时应选取信用评级高且流动性好的短融。另外,06 年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有较大幅度提升,相应券种二级市场收益率也有较大提高,与当前回购利率利差较大,选择此类券种进行套利操作获利更高。
·使用质押式正回购融资,同时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的套利操作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年化收益率较为稳定(大多数货币市场基金7 天年化收益率在1.9%~2.0%之间),与7 天正回购利率利差稳定,且无申购赎回手续费;套利回报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但需要指出的是,赎回货币市场基金时,资金到帐日和赎回申请日之间可能相隔2~3 个工作日;而且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图1:7 天正回购和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 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套利策略流程图
资料来源: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套利 期限相近但发债主体资信等级不同的债券之间存在信用套利机会,例如期限相近的短期融资券和央行票据。以剩余期限在1 年左右的短期融资券和央行票据为例,其利差在60bp 左右;可构建如下的套利操作:
交易日 T,进行7 天买断式逆回购融入央行票据,立即将融入的央票卖出,再用卖出央票获得的现金购买短期融资券,对短期融资券进行正回购操作,以融入的资金覆盖买断式逆回购的融券成本;若上述交易均在1 日之内完成则基本不占用资金和现券。交易日 T+7,买断式逆回购到期,买入央票,完成买断式逆回购交易,获得现金用于覆盖买入央行票据的成本;正回购到期,支付交易对手本息,获得短期融资券,立即将其卖出,并用获得现金覆盖完成正回购交易须支付的本息。套利操作流程图如下。图2: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套利操作在交易日T 的流程图 图3: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套利操作在交易日T+7 的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