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贰』 交易所债券回购和银行间债券回购有什么区别,两种方式回购的品种有什么限制融资融券是如何进行交易的
银行间债券逆回购和交易所债券逆回购都是存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的,区别就在于回购,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而交易所市场是所谓的二级市场,是面向所有投资者(包括上述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开放的市场。中国的债券市场中,前者占了绝大部分,而作为个人投资者,只能进入后者交易投资。
回购品种限制不多,主要是很多债根本不会在交易所市场发,而且两个市场上交易体量相差很大。
交易所的融资融券是集合竞价形式,基本和股票差不多,券款交割都是自主完成的。不需要交易双方交流,托管账户开在交易所,也就没有第三方介入。
『叁』 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以下简称三方回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哪些适当性要求
回购双方应当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合格投资者要求的机构投资者。
三方回购的正回购方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及承担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理财产品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现阶段具体要求如下: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含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技术系统能够支持三方回购业务的开展;
(三)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的风险管理违规违约事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肆』 民生银行的非凡资产管理慧赢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固收类理财产品6号。是投资证券市场的理财产品吗
民生银行非凡资产管理慧赢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固收类理财产品6号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三方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 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增进工具、国债期货和利率互换等固收类衍生品。股票型和混合型公募基金等权益类资产。
固收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三方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80%。
固收类衍生品(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增进工具、国债期货和利率互换等固收类衍生品)、权益类资产(股票型和混合型公募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20%。
『伍』 投资者如何参与三方回购如何进行交易前的适当性备案
证券公司及其他交易参与人可以直接参与三方回购交易,经纪客户应当通过证券公司参与三方回购交易。
市场参与者参与三方回购业务须提前向深交所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三方回购。投资者适当性备案模式包括:自行申报,证券公司及其他交易参与人直接通过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以下简称固收专区)提交投资者适当性备案材料并填写相关资料;证券公司代经纪客户申报,证券公司审核经纪客户资质,审查通过后,代其通过固收专区进行申报。
『陆』 什么是拟出质券的入库(存放)和出库(提取)
三方回购的正回购方应当在交易申报前,通过深交所向中国结算申报拟出质券存放指令,拟出质券应符合深交所发布的质押券篮子要求。
三方回购的正回购方可通过深交所向中国结算申报拟出质券提取指令,提取成功后,可将相应债券申报卖出或用于其他业务。
『柒』 三方回购交收失败或违约报备要注意什么
三方回购交易发生交收失败或违约事件的,投资者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中国结算报备。证券公司及其他交易参与人直接通过固收专区报备(使用深交所会员专区证书);经纪客户向其代理证券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其代理证券公司报备。
『捌』 三方回购相较质押式回购、协议回购主要有什么特点
相较于质押式回购,三方回购采用非担保交收,并扩大了担保品的范围,非公开发行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也能够作为担保品;相较于协议回购,三方回购提供质押券篮子管理、质押券选取、逐日盯市等一系列担保品管理服务,更便利投资双方的交易及存续期风险管理。
『玖』 什么是三方回购
三方回购,是指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并以相应债券的担保品价值为融资额度向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质押融资,约定未来返还资金和支付回购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并由深交所、中国结算根据相关办法规定提供相关的担保品管理服务的交易。
担保品价值,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照市场公允估值折算形成、可用于融资的对应金额。
三方回购依托交易双方自身信用,违约风险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第三方仅负责提供专业集中的担保品管理服务,帮助提高回购市场运行效率,但不作为中央对手方,不承担履约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