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金融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
(1)主体,在金融法律关系中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包括国家、国家银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
(2)客体,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币、金银以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
(3)内容,金融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1)债券是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扩展阅读
金融法的地位
金融法的地位是金融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即金融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属于哪一层次的法律部门。
金融法的性质决定了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为自成一类规范或“一个法群”的金融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金融法是这个独立部门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法律体系第三层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作为一个法律学科,金融法就是隶属于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可称为法学的三级学科。
金融法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金融法学是一个具有广阔研究空间和长远发展前途的新兴法律学科。
2. 为什么说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债权没有客体 传统理论认为债权的客体是行为是错误的 债权并不是说没有客体而是没有可以定义的客体 为什么呢? 债权的对象 有债务人 债务人行为 债务人行为对象 行为产生的结果 那定义哪个为客体呢? 法力说是行为 那么行为没有人可能存在么 没有行为指向的物 行为能叫给付么 而且法力实际上就是法律保护利益的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的对象 首先是债务人的意识 然后是债务人对一定对象的行为整体 也就是说 债权的客体是一个整体! 而如果这样去定义的话 实际就是债权的内容
为什么刑法没有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呢 因为刑法学者很聪明 他只定义犯罪有客体 因为这个客体是行为的对象 很好定义 也很好理解 而且他把客体定义为一种社会关系 很容易理解也容易区分 而权利的客体 覆盖面太宽了 而且即使定义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中我们都不存在一种客体意识 或者说社会关系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不存在什么主体客体 如果有的话 物可以是
而这种对法律关系或者权利的解剖是很荒谬的 就像做数学题如果方法错了 永远都得不到正确的答案 法律关系只能是一种横向的关系 而这个关系的上位概念就是自由 平等 正义
比如债权的客体是行为 那么债权中撤销权 抵消权的客体是什么 好多种权利的客体是什么 比如人格权的客体 人格权的客体并不是人格或者什么人格利益 人格权不存在客体 因为人格是权利设定的原因或者说基础 而不是对象 自己的人格是自己的对象?可见中国的法律理论有多荒谬所以不是所有的权利都有客体 也不是所有的权利的客体都能够被定义的 即使定义了也没有意义
3. 金融法关系的客体,其特点包括什么
金融法关系的客体,其特点包括(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产物;可以是活动物,也可以是不活动物。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与物理意义上的物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
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
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不可认识和控制之物(如地球以外的天体)不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
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
第四,须具有独立性。不可分离之物(如道路上的沥青、桥梁之构造物、房屋之门窗)一般不能脱离主物,故不能单独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存在。至于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可以或可以作为哪些法律关系的客体,应由法律予以具体规定。供参考。
4. 债的客体是什么
债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其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一定行为。
作为债的客体,给付应具备以下要件:
(1)合法。以违法行为为给付的,在当事人之间不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给付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也属无效。
(2)确定。给付如果不能确定,债权债务将无法实现。因此,法律要求给付于债成立时已经确定,或于债务履行时能够确定。不能确定的,偾的关系无效。
(3)适格。适格是指依事物的性质适于作为债的标的。一般而言,债的标的须与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有关,与人的意识无关的事物(如做梦)或者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物(如内心意识)不得作为债的标的。债的标的须具有法律意义,宗教事务(如诵经)或单纯的社交事务(如宴客)不得作为标的。就个别债的关系而言,其标的须适于该具体的债的性质。
5. 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多方的,因而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一般来说,法律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结果三类。
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5)债券是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扩展阅读:
【物权法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1、物权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一对多,债权法律关系通常是一对一。
2、物权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分离,债权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一般混合。
3、物权法法律关系客体是物,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6.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7. 6.债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
B
其他选项是债的标的。
8. 什么是金融市场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