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券信用评级的有那些影响因素
企业信用网中的企业信用记录是企业信用网对企业进行信用调查、信用分析和信用建模之后得出的结果。信用调查是指企业信用网对企业状况及所交往的客户进行调查,搜集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利用互联网工具对海量的企业数据进行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建仓等。信用分析主要包括客户/用户分析、信息分析、财务分析、综合分析等。
2. 影响债券违约的因素有哪些
一、从债券投资收益率的计算公式R=[M(1+rN)—P]/Pn
可得债券价格P的计算公式P=M(1+rN)/(1+Rn)
其中M是债券的面值,r为债券的票面利率,N为债券的期限,n为待偿期,R为买方的获利预期收益,其中M和N是常数。那么影响债券价格的主要因素就是待偿期、票面利率、转让时的收益率。
1.待偿期(期限因素)。债券的待偿期愈短,债券的价格就愈接近其终值(兑换价格)M(1+rN),所以债券的待偿期愈长,其价格就愈低。另外,待偿期愈长,发债企业所要遭受的各种风险就可能愈大,所以债券的价格也就愈低。
2.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债券的名义利息率,债券的名义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债券的售价也就愈高。
3.投资者的获利预期(投资收益率R)。债券投资者的获利预期是跟随市场利率而发生变化的,若市场利率高调,则投资者的获利预期R也高涨,债券的价格就下跌;若市场的利率调低,则债券的价格就会上涨。这一点表现在债券发行时最为明显。
一般是债券印制完毕离发行有一段间隔,若此时市场利率发生变动,即债券的名义利息率就会与市场的实际利息率出现差距,此时要重新调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为了使债券的利率和市场的现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了。
4.企业的资信程度。发债者资信程度高的,其债券的风险就小,因而其价格就高;而资信程度低的,其债券价格就低。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对于其他条件相同的债券,国债的价格一般要高于金融债券,而金融债券的价格一般又要高于企业债券。
5.供求关系。债券的市场价格还决定于资金和债券供给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时,企业一般要增加设备投资,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资金而抛出债券,另一方面它会从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公司债,这样就会使市场的资金趋紧而债券的供给量增大,从而引起债券价格下跌。而当经济不景气时,生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将有所下降,金融机构则会因贷款减少而出现资金剩余,从而增加对债券的投入,引起债券价格的上涨。而当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也往往会引起市场资金供给量的变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汇率跟随变化,从而引起债券价格的涨跌。
6.物价波动(通货膨胀)。当物价上涨的速度轻快或通货膨胀率较高时,人们出于保值的考虑,一般会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黄金、外汇等可以保值的领域,从而引起资金供应的不足,导致债券价格的下跌。
7.政治因素。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并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当人们认为政治形式的变化将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时,比如说在政府换届时,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规划将会有大的变动,从而促使债券的持有人作出买卖政策。
8.投机因素。在债券交易中,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赚取价差,而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机构大户就会利用手中的资金或债券进行技术操作,如拉抬或打压债券价格从而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
二、影响债券投资价值的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是指债券本身相关的因素,债券自身有六个方面的基本特性影响着其定价:
1.期限。一般来说,债券的期限越长,其市场变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价格的易变性也就越大,投资价值越低。
2.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债券价格的易变性也就越大。在市场利率提高的时候,票面利率较低的债券的价格下降较快。但是,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它们增值的潜力也较大。
3.提前赎回条款。提前赎回条款是债券发行人所拥有的一种选择权,它允许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以后,按约定的赎回价格在债券到期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债务。这种规定在财务上对发行人是有利的,因为发行人可以发行较低利率的债券取代那些利率较高的被赎回的债券,从而减少融资成本。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他的再投资机会受到限制,再投资利率也较低,这种风险是要补偿的。因此,具有较高提前赎回可能性的债券应具有较高的票面利率,也应具有较高的到期收益率,其内在价值也就较低。
4.税收待遇。一般来说,免税债券的到期收益率比类似的应纳税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低。此外,税收还以其他方式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例如,任何一种按折扣方式出售的低利率附息债券提供的收益有两种形式:息票利息和资本收益。在美国,这两种收入都被当作普通收入进行征税,但是对于后者的征税可以迟到债券出售或到期时才进行。这种推迟就表明大额折价债券具有一定的税收利益。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种债券的税前收益率必然略低于高利附息债券,也就是说,低利附息债券比高利附息债券的内在价值要高。
5.流通性。流通性是指债券可以迅速出售而不会发生实际价格损失的能力。如果某种债券按市价卖出很困难,持有者会因该债券的市场性差而遭受损失,这种损失包括较高的交易成本以及资本损失,这种风险也必须在债券的定价中得到补偿。因此,流通性好的债券与流通性差的债券相比,具有较高的内在价值。
6.债券的信用等级。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指债券发行人按期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足额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可靠性程度,又称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一般来说,除政府债券以外,一般债券都有信用风险,只不过风险大小有所不同而已。信用越低的债券,投资者要求的到期收益率就越高,债券的内在价值也就越低
影响债券投资价值的外部因素
1. 基础利率。基础利率是债券定价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证券的投资价值分析中,基础利率一般是指无风险债券利率。政府债券可以看作是现实中的无风险债券,它风险最小,收益率也最低。一般来说,银行利率应用广泛,债券的收益率也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
2.市场利率。市场利率风险是各种债券都面临的风险。在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也应上升,从而使债券的内在价值降低;反之,在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下降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也应下降,从而使债券的内在价值增加。并且,市场利率风险与债券的期限相关,债券的期限越长,其价格的利率敏感度也就越大。
3.其他因素。影响债券定价的外部因素还有通货膨胀水平以及外汇汇率风险等。通货膨胀的存在可能会使投资者从债券投资中实现的收益不足以抵补由于通货膨胀而造成的购买力损失。当投资者投资于某种外币债券时,汇率的变化会使投资者的未来本币收入受到贬值损失。这些损失的可能性也都必须在债券的定价中得到体现,使其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增加,债券的内在价值降低。
内部因素和债券投资价值相关关系
内部因素 因素变化 对债券投资价值的影响
期限长短 期限越长 市场价格变动的可能性越大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越低 市场价格易变性越大
提前赎回规定 提前赎回可能性越高 内在价值越低
税收待遇 具有税收待遇 内在价值越高
流通性 流通性越高 内在价值越高
发债主体的信用 发债主体信用越高 内在价值越高
外部因素和债券投资价值相关关系
外部因素 因素变化 对债券投资价值的影响
基础利率 上升 内在价值下降
市场利率风险 上升 内在价值下降
通货膨胀水平 上升 内在价值下降
外汇汇率风险 所投资债券的币种币值下降 内在价值下降
3. 信用债违约风险该怎么防范
1.在宏观经济疲弱的背景下,信用债违约和贷款不良率上升是合理的。
虽然银行可以通过贷款展期、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鼓励直接融资,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阻止信用风险的发生,但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营状态不佳的企业很难获得银行和资本市场的信赖。行政性的再融资只能延后风险,无法消除风险。容忍违约率的上升和适度的信用风险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市场化发展,有助于形成风险自担的健康文化。温和的信用风险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冲击有限,需要防范的是突然的、不可控的信用风险爆发。明确央企、国企的债务偿还责任,避免恶意逃废债。中国信用市场以政府信用、央企、国企的信用为基石,央企、国企应尽力起到稳定信用市场的作用。长期来看,政府对于非关键性行业国企的信用背书需要逐步退出,但短期内一些央企、大国企的违约,特别是恶意的逃废债行为会加剧市场恐慌,不利于金融市场稳定。
2.妥善处置地方政府债务,不能轻易打开地方债务违约的潘多拉魔盒。
政府项目、地方债务依然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地方债务的累积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停止。在地方债务置换顺利推进的同时,必须承认包括城投债在内的多种地方债务形式不会在短期内消失。中国的融资市场多数围绕政府信用展开,今年尤其如此,一旦政府相关债务出现超预期的违约,将动摇整个信用债市场的基础、扰乱融资市场。
3.加强信息披露和合规性监管。
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发债企业的信息披露工作仍然差强人意,很多承销商对于资金的监管也流于形式。在债券发行类注册制的大趋势下,监管层的工作重点不是去判断发债企业的信用资质,而是保证发债企业和承销商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与及时、详尽
4. 哪些行业的信用债企业存在较大的违约可能
贷款流向“五小”(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等)和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等国家限制、控制甚至淘汰类的行业。这类行业本身就对社会发展存在不良的影响,加上国家政策(如税收、财政等)的限制,很难有大的发展,甚至可能成为政府直接勒令退出市场和破产关闭的对象,从而造成信贷机构不良贷款和呆账、坏账的出现。这一类企业违约可能非常高。
一般的话慎入行业有:房地产、建筑、纺织服装、有色金属、化工、煤炭、钢铁等风险较大,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且短期内难以明显好转的行业。
严格控制或退出类:
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国家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主要包括小钢铁、小水电、小水泥、小炼油、小煤窑、小玻璃、小造纸、小矿山、小化工、小药厂、小火电等行业。
5. 列出五个会影响债卷评级的因素,他们是如何影响债卷评级的
1、企业资产规模越大,公司债券评级越高。
2、资产负债率对债券的评级有负的影响,即资产负债率越高,债券评级可能越低。
3、投资机会对债券评级有正向的影响,即投资机会越好,债券评级可能越高。
4、发债企业的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则对公司债券评级影响不显著的。
5、在审计层面,高质量的审计师能够提高企业信用风险评级准确性,而审计质量的提高也能够提高企业的信用评级,在政府作用方面,政府对信用机构的监管能够提高信用评级的信息含量,而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的提高、对债券的担保以及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收入的增加均能提高城投债的信用评级。
评级分析:
分析判断企业发展前景,主要包括企业规模、企业销售及盈余的稳定性、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企业职工素质、企业资源的供应保证程度、企业的竞争能力等方面。为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应该向外界充分展示企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充分的偿债能力。
分析评价企业财务状况,主要分析评价企业的债务状况、偿债能力、周转能力和财务弹性,及其稳定性和发展变化趋势等方面。要在财务质量上得高分,企业必须合理、合法地编制对企业有利的财务报表。
(5)我国信用债券违约影响因素研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投资者买入债券,即等于向发行人借出资金,同时发行人承诺将于债券到期日偿还本金及定期支付利息。于债券到期前,投资者会以票息形式收取定额利息。由于多数债券均定期派息,因此债券亦被视为有固定收益的投资工具。
对于债券而言,主要的风险包括信贷信誉及利率的变动。信贷信誉即发行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由于债券价格与利率呈反向走势,因此债券投资者会面对利率上升的风险,这次风险可用债券的存续期来衡量。
6. 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发展制约因素,和解决对策研究
一、社会信用体系的概念
我们知道:一个人或单位做了失信的事,将同时受到两种惩罚,一是法律惩罚,即国家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失信者做出的民事、行政或刑事制裁;二是社会惩罚,就是当人们都知道这个人或单位不讲信用时,都不愿意和他再打交道,他只能是寸步难行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诚信度,就取决于上述两个惩罚的力度。我国现在之所以失信事件屡屡发生,很多行业或地区出现信用危机,就是因为上述两个惩罚力度太小,法律惩罚缺乏刚性,社会惩罚几乎没有。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信用体系,它是对失信者的法律惩罚机制的有力补充,二者共同决定着一个国家、地区的诚信度。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一定要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进行。上面我们已经谈到,社会信用体系就是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其实,市场经济本身就具备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我们还从最早的村社经济说起,当时人类活动范围小,经济交易地域较小,交易双方大部分都居住在同一村庄或社区,或者居住得比较近,人们长期生活在一起。这时候,人们之间不愿意失信,因为如果一旦失信,全村庄或全社区的人都知道了,都不愿再和他打交道。比如:张三借了李四 500 元钱,如果赖账不还,李四就会告诉其他人,那么张三以后就很难借到钱了。后来经济发展了,社会分工多了,交易区域也扩大了,交易双方都不认得,并且居住也比较远,也就不怕别人说他失信了,这种村社经济基础上的失信惩罚就失效了,开始大量的出现骗子。经济学上讲,有缺失必然有市场,这时间,信用行业就应运而生。信用公司为了让委托者满意和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大量的收集与整理失信者的信息,并且信用公司之间也组织成了联盟与协会,共享各自的信用信息。一个人或单位的失信记录,会被信用公司搜集并整理,并向社会提供,所以人们又不愿意失信了,骗子也就少了。这样,对失信者的社会机制又建立了。
既然市场经济本身具备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我们要进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从立法等各个方面完善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和保证其正常运行,坚决不能损害这种机制的运行。
三、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
我国关于社会信用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批从事信用评价、信用担保等业务的信用服务机构,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对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探索。但总的来说,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未能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出全面的强有力的作用,必须加快建设步伐。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应当以建立全社会的诚信环境,形成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以发挥政府的示范作用,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社会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信用实践活动、监督与惩戒机制四个方面。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培育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开展社会信用流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环节,建立信用行业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在方法步骤上,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坚持总体规划,精心试点,统筹协调,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坚持诚信宣传教育与信用制度建设并重;坚持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坚持培育社会信用市场需求、促进商业性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加强信用监管相结合。到2008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全社会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水准、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信用管理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信用制度基本形成;社会信用服务行业有较大的发展,信用服务需求明显扩大;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故意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主要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我国征信业开始起步。在地方征信体系建设上,以上海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率先迈出第一步。 1997 年,上海开始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了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浙江省、深圳市等也都较早地试点进行地方征信体系建设。上海、深圳、浙江等模式都获得了较大成功,区域内部信用信息缺乏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人民银行 2003 年 10 月被赋予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后,开始着手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地方征信体系建设纳入了全国征信体系统一框架。 2004 年,山东省坚持 “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 的原则,在 4 个城市积极开展借款企业资信评级试点。 12 月末,共有 85 户企业与相关评级公司签订评级协议,完成企业评级作业 83 户,初步启动了资信评级市场。
虽然我国地方征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各方面反映突出的征信相关法律不健全、信息数据部门分割、行业自律不足等。同时,我们在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中,还遇到其他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征信体系发展的迫切需要与征信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之间的矛盾。当前,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内的社会各界对于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已经达成共识,金融机构与企业对征信产品的需求也十分迫切。但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我国评级机构的征信产品认知和信任程度远远不足,企业参与评级的积极性不高;商业银行也不能主动利用外部评级结果加强信贷管理,对征信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客观上制约着征信体系建设和征信市场的发展。
(二)征信体系发展的市场化原则和行政化推动之间的矛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按照 “ 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 ” 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即:走市场化发展的道路。但在地方征信市场建设初期,由于征信机构缺乏、征信意识不强、市场规范欠缺等,较多地使用了行政化手段,如政府全额出资或部分出资成立征信中介机构;利用行政手段开拓评级市场,明确规定一定范围的企业必须参与评级等。行政化推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外部评级的路径依赖,致使非政府背景的征信机构发育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征信机构市场细分和定位能力较弱,市场深化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差。
(三)征信业的外部性与监管不足之间的矛盾。与金融业一样,征信业也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资信评级机构的不公正评级可能会误导市场判断,扭曲市场信号,甚至造成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等,社会影响很大;同时,征信业还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国家的信息安全等,严格监管征信市场势在必行。从目前征信市场发展看,资信评级机构的买级卖级、压价竞争等现象时有发生,各地对于征信市场的监管重视不够,既没有建立健全的征信管理法规,也缺乏可靠的监管手段,未能对征信市场发展提供有效的监管保障。
(四)资信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的共性和个性之间的矛盾。统一的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有利于提高外部评级的一致性和权威性,但压抑资信评级机构的创新动力,也不利于资信评级市场的细分和深化;个性有利于激发评级机构的创新动力,合理确定市场定位,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差,可利用价值低,外部评级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受到置疑。最佳的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应该在共性和个性之间寻找一个均衡。当前,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指标体系个性太强、共性不足。评级机构的指标体系各不相同、评级标准差别很大,造成评级报告参差不齐,同一企业可能会被评为不同的级别,同一评级公司的评级标准存在普遍较高或较低的问题,金融机构无法甄别评级报告的合理性,外部评级的可利用价值很低。不解决好共性与个性的矛盾,征信业的发展便没有生命力。
(五)征信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要求与目前人才缺乏之间的矛盾。征信业是知识和技术含量很高的行业,评级涉及不同的业务品种、不同的行业背景、不同的法律环境,需要大量不同行业的高素质人才。以 EXPERIAN 为例,公司总部仅软件工程师就有 200 多名。但我国现有的业务人员以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评级人员为主,从事行业研究和产品开发的分析人员缺乏;我国只有极少数大学开设了信用管理课程,人才供给严重不足;大部分征信机构处于亏损状态,经营状况非常艰难,难以吸引大量的优秀人才。
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针对经济领域见利忘义、不讲信用、尔虞我诈等消极现象,提出要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从道德层面明确了诚信的标准和界限。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有关部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业务特点和监管需求的信用分类标准和内部评估机制,以监管对象的诚信守法水平为基础,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管理,使诚信守法企业享有便利,限制不法企业的生存空间。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录入600多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标准,明确了在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覆盖了4.88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海关总署对在册的30多万家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定期公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公安部正在建设“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等八大基础性、共享性信息资源库;国家税务总局正全面建设“金税”三期工程,以实现对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监控;财政部依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诚信档案系统;司法部正在建立律师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质检、食药监、外汇等部门也对企业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积极推进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经杭州、济南等城市试点后,正在全国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天津、黑龙江、安徽、湖北五省市开展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试点。
(二)各地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27个省市建立了领导推进机制。北京、天津、浙江、杭州、宁波、深圳、汕头等省市都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了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海关、公安等39个部门的信息。有些地区之间形成了区域间联防机制,如上海、江苏、浙江联手推进“信用长三角”建设。
各地区根据需要,开展了信用立法、数据标准化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对信用信息的内容,归集的渠道和时限,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作出规定,统一信用信息的数据格式和传输方法,为信用体系的运转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吉林、江苏、浙江等省制订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上海、深圳市出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天津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涵盖企业信用评价的156项基础指标,为信用信息的收集明确了范围。
(三)企业信用实践不断深入,诚信水平有较大提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国内企业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企业的信用自律和信用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中国企业联合会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把诚信作为核心价值观,设立了兼职或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员工的诚信行为准则,并通过信用评级、信用档案等方式对商业伙伴进行信用管理;许多企业从自身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深深体会到,信用可以转化为竞争优势,可以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相反,如果不讲信用,虽然也可能一时得利,但这种不当得利只能是短期的、局部的、不可持久的。不少企业通过诚信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四)信用服务行业逐步发展,信用需求日渐增加。
我国信用服务行业正步入发展期,成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目前我国有各类信用调查机构100多家,资信评级机构近80家,信用担保机构2000多家,其他专业信用服务机构500多家,信用服务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劳动保障部于2005年3月决定将信用管理师作为一种新职业,并于今年1月颁布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已经成立全国信用标准工作组,正在起草有关信用基础标准。
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培育信用服务需求,制定了专门的办法和鼓励措施,要求在人才流动、公证、保险、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报告。
(五)诚信宣传深入人心,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经过近几年来大范围、高强度的宣传教育,诚信已经成为社会道德中重要的主旋律,“守信光荣、处处受益,失信可耻、处处受制”的观念深入人心,日益成为政府官员、学界专家、厂长经理和普通百姓的广泛共识。
各地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国整规办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2005年9月,全国整规办会同中宣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首次联合举办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吴仪副总理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诚信经营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并且在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上批示:“这项活动抓得很好。今后每年都要坚持办下去”。今年,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对“诚信兴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吴仪副总理的指示,今后每年都要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尽管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必须看到当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目前我国关于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全国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使用、服务机制还没有建立,社会的信用意识还有待继续加强,商业欺诈、偷逃骗税、毁约、欠债不还、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现象还比较普遍。这说明,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二、打击商业欺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商业欺诈是不守信用、见利忘义的极端表现。国际上许多人认为,商业欺诈已成为与洗钱、贩毒并列的三大毒瘤,日益具有组织化、智能化和跨国化的特点,严重扰乱各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也严重影响正常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已经成为各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当前,我国正处于商业欺诈的高发时期,各种商业欺诈行为花样繁多,层出不穷,流毒甚广,为害甚烈,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侵蚀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损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2005年,国务院专门部署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着力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各类欺诈行为。今年,又把打击传销作为打击商业欺诈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打击商业欺诈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切断商业欺诈的信息传播渠道。
2005年,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万余件,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4万余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2300件。2006年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共监测医疗广告86万条,责令改正1.5万余条,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998件。经过整治,社会反映强烈、内容严重违法、表现形式低俗的虚假违法广告大幅减少,广告总体违法率下降。2005年药品等五种商品服务广告的总平均违法率,由第一季度的17.8%下降至第三季度的9.98%。近年来违法问题突出的虚假医疗广告,在主流媒体已基本消失,在非主流媒体的发布量也大幅度下降。
(二)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自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的一年时间里,全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取缔无证行医13.2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4.4万余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4971户,查处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它违法行为6.8万余户;没收药品、器械30万余箱(件),没收违法所得6339万余元,罚款1.74亿元,警告、责令改正11.4万余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995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476户,暂停机构执业1.5万余户,暂停人员执业3.4万余人;向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4886件,共追究刑事责任176人;对20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整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规范流通秩序。
重点打击了商业零售企业虚假促销,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和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对外贸易领域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欺诈行为。2005年,各地共检查各种经营场所10万多个,当场纠正不规范行为1万多次;查处虚假有奖销售和违法巨奖销售案件2千多宗,美容美发违法广告案件1万多宗,对外劳务合作领域诈骗案件20多宗。
(四)开办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反欺诈服务。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整规办会同有关部门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建设这个网站的目的,是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反欺诈信息服务,传播打击商业欺诈的方针政策和最新动态,披露违法违规的负面信息,普及反欺诈知识,接受公众投诉举报;同时,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和各部门联合监管,最终逐步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和跨区域的反商业欺诈的信息共享和分析预警,形成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网站开通以来,平均日点击次数超过20万人次,其中浏览时间15分钟以上的超过40%,1小时以上的达到26%。网站提供了大量的反商业欺诈的咨询服务,受理了1437件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的内容包括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和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虚假宣传和销售质次价高产品、虚假特许经营、商品房交易欺诈以及网络欺诈等问题。依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处了一批商业欺诈案件。网站的开通和运行,引起了社会关注,产生了良好的反欺诈效果。
三、继续推进诚信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经济领域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推动综合性“诚信兴商”创建活动。
近年来,各地各级商务、价格、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外汇等部门,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纳税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等多种多样的诚信建设活动;商会协会和企业开展了制定行规行约、签订诚信公约、创建文明窗口和服务品牌、开展行业行风评议等活动。这些都是“诚信兴商”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在此基础上,全国整规办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诚信兴商”示范县市、社区(街道)、示范市场及示范企业等综合性创建工作。通过综合性的“诚信兴商”创建活动,协调动员各方面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铸诚信的合力和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
(二)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通过商会、协会推动企业的信用实践是当前推动信用建设的有效途径。2005年12月,全国整规办会同国资委发布了《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并召开了行业信用建设推动会。今年5月,我们专门对商会协会开展了行业信用建设培训,100多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加了培训。目前,我们正在启动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商会、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制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三)探索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将结合工作职责,总结打击商业欺诈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完善信用制度,探索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记录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向社会公布“黑名单”。研究分析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摸清惯用手法、骗术类型和高发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据此早发现、早定性、早打击;同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从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方面遏制商业欺诈的泛滥,从根本上铲除商业欺诈滋生的土壤。
(四)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办好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
组织动员新闻媒体宣传诚信人物、诚信故事,提倡诚信兴商、守法经营,弘扬诚信理念,使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意识增强,合同履约率、承诺兑现率明显提高;使商会、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公益、重视操守、依法执业的理念明显增强;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
在每年的9月份,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一活动标识,大力宣传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表彰“诚信兴商”示范县市、社区(街道)、行业和企业以及在组织“诚信兴商”活动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发布行业诚信状况,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危害大的领域为重点,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把“诚信兴商宣传月”办成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
7. 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我们就是信用服务机构,企业信用评级的结果是一家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体现,因此评级需要考虑的因素涵盖了方方面面,大体上可以分为六大因素。
1、企业信用的环境要素。
指的是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内容。
2、企业信用的基础要素。
指的是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内部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素质、规模实力、管理机制等信用评估内容。
3、企业信用的动力要素。
指的是的经营能力、成长能力、发展前景等信用评估内容,体现了企业信用的动力,是推动企业不断前进,改善信用状况的作用力。
4、企业信用的表现要素(信用评估的主要内容)
偿债能力和履约情况是企业信用状况的表现。企业信用状况的好坏,最后要从偿债能力和履约情况表现出来。
5、企业信用的保证要素(企业信用状况的根本)
指的是企业信用状况的保证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或盈利能力。企业信用状况的表现是偿债能力和履约能力,信用中国而保证偿债能力和履约能力的关键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或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