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债券进行规范的主要有三部法律,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部法律法规互相补充,涵盖了企业债券发行中所有的方面。
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具体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Ⅱ 债券做市商的定义
从国际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债券交易绝大部分在场外市场进行,而在场外市场中做市商居于“核心”位置,发挥着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做市商制度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是保障债券交易效率,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的有效手段,是场外债券市场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之一。
Ⅲ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台的债券回购新规定会对股市产生什么影响
对于股市没有多大影响,那个债券回购新规定是对于做债券正回购交易的投资者会有较大影响,所谓的债券正回购交易实际上就是投资者利用手上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向市场融资(类似股票市场的融资融券的融资交易),然后把融资得来的资金再进行投资,而那个债券回购新规定主要是针对作为质押物的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严格的要求,对于信用评级达不到一定标准的债券不予以作为债券正回购交易的质押标的。
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债券投资者就算债券市场新规影响其投资操作,也不会因受影响而把资金投资到股票市场,原因是这部分投资者相当厌恶股票投资的风险。
另外还有一部分是股债两栖投资者,可能会因新规而把一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市场,但这一部分并不会太多,原因是债券投资本身就属于较冷门的投资领域。
Ⅳ 国债逆回购5月22日起执行新规 新规将带来哪些影响
3月30日,上交所隔夜国债逆回购GC001盘中最高飙升至32%,深交所隔夜逆回购R-001最高飙涨至26.81%,都创下今年新高。
今天沪深交易所出台的新规,可以让讨论声暂告段落了。且看上交所发布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
核心内容大致包括三方面:
1、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
2、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3、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
新规在今年5月22日起执行后,行业人士普遍认为,交易所债券回购利率的节假日效应将消失。而且随着交易所进一步优化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结构,回购市场大幅跳动的局面将渐渐成为历史。
Ⅳ 新版<交易规则>是否重新规定了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最低门槛
为了活跃债券大宗交易市场,深交所降低了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最低门槛,新版《交易规则》将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大宗交易最低门槛调整如下:
1.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千张
Ⅵ 国内债券发生实质性债务违约是从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以后吗
2018年全年新增42家违约主体,涉及债券118只。违约金额方面,截至12月31日,2018年债券市场涉及违约金额达1154.5亿元,而2017年这一数据为337.5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资管新规发布之前,在5月30日之前,2018年共有近20只债券发生违约,合计违约规模超过170亿;而2017年同期仅有9只债券发生违约,合计违约规模约70亿。
Ⅶ 可转债新规是什么
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买入,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沪深交易所将实施《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者买入可转换债券,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为了不影响投资者的正常投资,各投资者应赶紧在理解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及时签署风险揭示书。这也就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本周内签署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进行可转债将受到影响。
(7)债券做市新规扩展阅读:
修改后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与公司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订后的股份转换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最新经审计的每股资产净值和股份的票面价值。
如果任何转让价格的调整发生在上述30个交易日,转让价格的调整前的一个交易日计算转让价格和收盘价在调整之前,和调整后的交易日的转让价格计算调整后的转让价格和收盘价。”
Ⅷ 债券做市商的制度完善
为提高市场流动性,银行间债券市场于2001年开始实施做市商制度。五年来,做市商制度在引导市场理性报价、活跃市场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做市商的双边报价已成为市场定价的重要参照。但相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而言,现行做市商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在促进市场流动性提高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此,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当前市场实际,制定并发布了《规定》,从降低做市商准入标准、加大对做市商的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做市商的相关业务要求和加强对做市商的考核管理等方面对现有做市商制度框架作了进一步完善,使更多数量的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有机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业务,同时有利于增强做市商的做市能力,提高做市商业务开展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并有效强化对做市商的激励约束。
Ⅸ 基金新规对债券市场有哪些影响
“基金新规”主要从限制基金投资范围和比例、基金投资者集中度限制(针对定制基金)、协议式回购质押品资质限制、控制货币基金规模等几大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监管要求明显提高,其中部分条款的规定对金融体系流动性和债市走势都存在一定的影响。
央行在8月接连公布新规,先是在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拟将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范围,接受MPA考核,后又叫停了一年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这将迫使同业存单的发行大户(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减少同业存单发行,以满足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的监管要求,本质上也是一种去杠杆行为,从而对债券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由于9月同业存单到期量为史上最高(超2万亿),其中有部分可能不会续发或缩短发行期限,对流动性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对流动性的担忧结合“基金新规”的发布,引发了对债市前景的忧虑。
Ⅹ 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
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买入,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沪深交易所将实施《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者买入可转换债券,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为了不影响投资者的正常投资,各投资者应赶紧在理解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及时签署风险揭示书。这也就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本周内签署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进行可转债将受到影响。
(10)债券做市新规扩展阅读
证监会10月23日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近期出现的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管理办法》着重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交易制度缺乏制衡、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不对等、
日常监测不完备、受托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通过完善交易转让、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赎回与回售条款等各项制度,防范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
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声,表示将可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实施监管和自律措施。与此同时,券商已经纷纷向投资者发出通知,要求10月26日前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前,应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否则无法参与交易。市场认为,疯狂的可转债,或将就此消停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