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人民银行代理财政部发行公债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发的
1949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中国人民银行代理财政部发行公债办法》,对债券的登记调拨、划转、会计账务、统计报表和报告制度、抽签还本,用黄金、外币、外汇搭缴债款的处理手续,向财政部洽领备付公债本息基金及工作结束后汇总编制报告等均作了规定。
❷ 凭证国债能不能代理
2018年5月10号发售的是储蓄国债(凭证式),招商银行有代销,可通过招行网点购买,出示双人身份证原件。销售时间截止到5月19日。
本期国债三年期票面年利率4%;五年期票面年利率4.27% 。
❸ 目前银行代理国债的种类包括哪些
目前银行代理国债的种类有三种:凭证式国债、实物式国债、记账式国债。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作担,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
国债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1)流动性:债券的流动性一般弱于股票。
(2) 收益情况:债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利息收益和价差收益。
❹ 业务是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功能体现A向政府放款B向政策性银行放款C代理国库D经营国际储备E货币发行
中央银行的职能的体现
(1)金融调控职能。中央银行作为一个国家机关,是一国最高的金融管理机构,其首要职能是金融调控职能。也就是说,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金融手段,对整个国家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
(2)公共服务职能。这是中央银行以银行的身份向政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向政府融资:代理国库收支业务:代理国债发行,办理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为国家掌管黄金外汇等国际储备,等等。中央银行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办理支付清算业务;为社会提供服务,等等。
(3)金融监管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和金融市场实施规制与约束,促使其依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使管理对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
因此答案应该是:CDE
❺ 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有哪些区别
你好,这两个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1)发行方式不同。前者采用招标方式,后者采用招标方式或承销方式;
(2)债券发还不同。前者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后者为自发自还;
(3)托管单位不同。前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托管,后者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总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分登记托管。
❻ 银行卖的国债,是银行代理财政部发行,还是银行先认购了国债再卖银行卖国债,银行得到的收益是什么
有两种,储蓄型国债是银行代销,赚手续费;记帐式国债银行是先买后卖,收益只有银行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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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2014年6月10日发行的国债由哪几家银行代理发售
2014年6月10日发行的国债银行有:
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招行、中信、华夏、民生....等38家银行。
❽ 代理发行国债是什么
代理发行国债
(1)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银行代理国家发行国债的一种主要手段,储户购买国债时由银行营业网点签发国债收款凭证。起点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大于100人民币必须是百元的整数倍数,上限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凭证式国债按年度、分期次发行,存期为二年、三年、五年,该凭证为记名凭证,可挂失,可在同一城市内通兑,到期或提前兑付凭凭证支取本息。凭证式国债不得部份提前支取,提前兑付的国债均按兑付本金数的2%收取手续费。
(2)无记名式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由国务院财政部统一印制,固定面额,一般分100元、500元、1000元等面额,不记名,不挂失,到期兑付本息,可上市买卖。无记名式国债按年度、分期次发行,存期为二年、三年、五年,到期可在全国范围的金融机构兑付,也是国家发行国债的一种方式。
❾ 什么是国债为什么要发行国债它国国债持有又是怎么回事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往往是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乃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较其他债券低。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实物式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发行国债的目的发行国债大致有以下几种目的:
1、在战争时期为筹措军费而发行战争国债。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2、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赤字国债。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以上三种办法比较,增加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增加税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税赋过重,超过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并会影响今后的税收。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国家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建设国债。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借换国债。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❿ 如何理解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代理发行政府债券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债券发行人的委托,代替债券发行人发行政府债券的行为。在债券发行结束后,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将发行债券所得款项连同未发行出去的债券全部退还给债券发行人。同时,向债券发行人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比例一般都是在事先约定好的,并在合同中订明。
代理兑付政府债券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债券发行人的委托,代替其向债券持有人按券面规定的利率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商业银行人为受托方,并不承担因债券本身所引起的民事纠纷,如果发生争议,由委托方承担责任,受托方只是按事先双方的约定收取手续费。
承销政府债券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其与委托人的承销协议,代理发售政府债券,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承销主要包括包销、代销等形式。代销债券是指根据发行人的委托代替其销售的行为。代销不承担销售不出去的责任,对于销不出去的债券,应如数退还给委托人。包销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先以自己的名义买下发行的全部债券,然后在适当的时机以最好的价格通过有组织的销售集团将债券推销给社会公众。发行期结束,商业银行将未销售出去的债券全部买下,并按照双方的约定向债券发行人支付未发行出去部分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