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只是在高层层面操作,该国债对央行的外汇进行置换,就是由央行来买,但《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央行不能直接认购、包销国债,所以必须用一个中间机构来“过桥”,既可能先是由农行从财政部购买,然后央行再从农行用外汇购走,进而实现特别国债和央行外汇资产之间的置换,从而为即将成立的中投公司筹集资本金。
对以后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把当成央行以后的另一种操作工具,如果以前当市场上货币流动性过剩的时候,央行会对商业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或者对商业银行发行央行票据进行流动性控制,现在有了特别国债,当货币过多时,央行会放出特别国债收回货币;当流动性不足时,央行会放出货币收回国债。
⑵ 发行特别国债是不是向公民发放现金
如果是用来给大伙发钱,还不直接说出来?!
如果向公民发放现金,就会先描述要发钱,发给谁,发多少,发多长时间,最后才说,钱从哪儿来。是不是啊?!
所以,就别想着按人头发钱的事儿了,我们是发展中国家,还要过紧日子。
发行特别国债,就是特殊用途的国债,就是最终国家向公民借钱,用于特定的项目建设,比如发展急需的技术攻关等等。
国家现在有困难,需要大家共渡难关,领导们不是带头捐款了吗?!
其实,政府对企业,还是做了减负的,职工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免缴;中小企业部分税负减免到明年;以低利率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等等。
总的原则是减负。
部分地区搞了消费券,大家可以网上抢,消费打折,可以算明补的一种,但是,和发钱到手里不见得是一回事儿,一是不容易抢到,二是有指定消费,不见得是自己喜欢参与的。
⑶ 什么是特别国债
你好,特别国债是指有特别用途的国债,是国债的一种形式。特别债券的特别之处在于以下几点:
(一)专款专用。普通国债筹集资金的目的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补充国家财政资金;而特别国债是在特殊时期服务于特定用途,属于应急措施。
(二)资金用途灵活。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是根据发行时的政策对特定项目需要作特殊安排。
(三)不列入财政赤字。国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计入政府的财政赤字;而特别国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计入财政赤字。
(四)即收即支。不同于普通国债其筹资时间与支出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特别国债收入与支出同时进行。
⑷ 关于本次特别国债的发行的问题
个人看法:汇投公司对亚洲各国进行美圆投资,势必放出大量美圆购进各国的货币以及资产进行投资,使得各国美圆过剩从而本币对美圆升值,但升值过快会削弱该国的出口竞争力,那样各国银行会大量购买美圆放出本币进行对冲.
⑸ 发行1.55万亿特别国债是怎么回事
财政部拟发行的1.55万亿元特别国债是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的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可见这是不得以而为之的办法。也反映出国家的用心良苦!
目前国家并不缺少美元外汇,而是太多了!这都是由于大量的美元涌入我国来赌人民币升值。央行只能投放大量的人民币来吸收热钱,这也就是我国目前流动性泛滥的主要原因。央行为了不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发行国债了!
但是,要知道用于购买美元的人民币最终还是会流入市场加入流动性的行列。
是利空实还是利好,就要看这1.55万亿的资金从哪出了。从以往发行的国债来看,绝大部分是由银行和企事业来承担。而银行和企业的钱本来就不允许拿来炒股的!
这些钱一旦流入市场,就由不得国家来控制了!就会是加剧流动性的泛滥,更是把不能用于炒股的钱,进入股市合法化!这不是大利好吗?
大利好!1.55万亿特别国债将对央行而非市场发行 全国人大29日通过了财政部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购汇2000亿美元注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议案,随后财政部证实,特别国债将向央行发行并置换出相应外汇储备,然后央行用特别国债取代原有市场公开操纵工具,逐步回收流动性。有机构指出,这搬下了压在投资者心中的一声大石,如此看来,特别国债等于代替了央票发行及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市场并不会受到冲击,事实上,上半年央行通过上述两种手段就回笼了1.6万亿元资金。
⑹ 09年什么时候发行特别国债
发行特别国债是因为募集资金使用于特殊目的,今年一季度没有发行特别国债的计划,只有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
下面这个网站你可以收藏。相关国债的发行信息它都会公布,在新债发行一览表里;里面还有个债券课堂,你可以去学习一下。
参考资料:http://bond.hexun.com/
⑺ 什么是特别国债这次是怎么发行的
财政部购买外汇发行的特别国债,在本质上不同于普通国债。财政部为购买外汇发行的国债不是对预算赤字的融资,而是有等值的外汇资产相对应,而且这部分资产属于金融资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同时,与普通国债筹集的资金使用不同,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的外汇资金以提高收益为主要目标。
财政部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发行的特别国债,将被用来购买大约两千亿美元的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发行的方式将是10年期以上的可流通记帐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
⑻ 特别国债向谁发行
有可能通过某一中间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置换,最终由央行持有这笔国债,这一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关于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的规定。所以这批国债最终会回到央行,增加人民银行持有的国债规模,增加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有效解决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足的问题。当流动性偏多时,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卖出国债回笼货币;当流动性不足时,人民银行则可买入国债释放货币,增加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