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有哪几种债券
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出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
信用债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的信用是影响该债券的重要因素。我国债券市场上信用债包括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债合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其中普通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又可细分为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俗称“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数没有上限的公司债(俗称“小私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公司债(俗称“私募公司债”)。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Ⅱ 基金债券占净比为什么超过百分之一百
债券基金可以通过持有的债券以质押的形式向市场融资,用融资得来的资金再进行债券投资,使得债券基金的净比超过100%,一般来说债券基金的净比在基金合同中会对这个进行限制的(实际上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监管制度也对此进行了限制),这个限制是多少我就不太记得清楚了,应该是在250%左右或以下的。
Ⅲ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其中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多少万元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债券的上市
1、上市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Ⅳ 新债上市当天交易超出涨跌幅度限制,停牌一般停多久
新债上市超出涨跌幅度停牌停多久呢?
新债上市当天会出现停盘的情况。当新债上市当天涨幅超过20%时,会进行临时的停盘,停牌时间一般为30分钟。比如,新债在上市当日的9:30因涨幅超过20%进行临时停牌,则在10:00会复牌,且在这段时间内投资者不能进行卖出操作,要等到复牌之后,才能进行卖出操作。
不同证券交易市场,其新债停牌时间不同,具体如下:
1、沪市:当新债的价格涨跌幅度超过了20%,那么会停牌半个小时。当新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了30%,那么将停牌到14:57分。如果停牌半小时后,时间超过14:57分,那么到14:57会复牌。
2、深市:当新债的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20%,那么会停牌半个小时。当新债的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30%,那么停牌30分钟。如若停牌时间超过14:57分,那么到14:57会复牌。
新债可能因为以下因素进行停盘:
1、发行人未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已经披露的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债券实施停牌。
2、债券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根据发行人的申请或实际情况,交易所可以对债券实施停牌。
3、发行人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者未能按约定履行加速清偿义务等情形,且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的,交易所可以对其债券进行停牌。
扩展内容: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
2018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正式发布实施。
1、基本含义
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债券发行和债券交易的桥梁。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就称之为上市债券;相应的,债券发行人称为上市公司。
2、上市条件
(1)债券的发行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是因为,如果上市债券流通量少,就会影响交易的活跃性,而且价格也容易被人操纵。
(2)债券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就会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可能发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债券持有者的人数应该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持有者人数过少,分布范围很小,那么即使债券的发行量大,其交易量也不会太大,从而影响债券的市场表现。
在还没有统一的债券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基本相同的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为例,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
(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
(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
(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
(1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其他条件。
Ⅳ 公司发行债券对公司净资产有要求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银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票面金额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方法应采用实际利率法。
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区别情况处理:面值发行债券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溢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按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借记“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Ⅵ 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其限制条件主要是指:
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Ⅶ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发行时都有哪些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您好,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债券进行规范的主要有三部法律,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部法律法规互相补充,涵盖了企业债券发行中所有的方面。
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具体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Ⅷ 债券实际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38315054.5元
债券发行价格公式为:Σ(票面金额*票面利率)/(1+市场利率)^t + 票面金额/(1+市场利率)^n(取1~n,n为债券期限)
即债券发行价格=各期利息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到期票面金额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
(8)这些债券实际都超过了限定扩展阅读: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我国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公司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条件。
Ⅸ 债券合同中为什么要列入保护性条款这些条款大致包括哪些内容这些条款对公司财务有何影响
公司债券合中所列入的保护性条款主要是要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的,原因是债券持有人必要的义务就是在认购该债券时缴足相关的款项,就没有其他义务了,接下来的只是对于债券所拥有的权利,而这些保护性条款就是为保障债券持有人能得到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一般来说这些保护性条款遇上问题时都是比较脆弱的,对公司的财务也不会真正产生多少影响。详细解释如下:
如提前回售条款,一般会出现在X+Y发行模式的债券上,所谓X+Y发行模式是指该债券的发行期限是X+Y年,但在第X年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X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Y年的票面利率,并且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实际上是发行者可以选择不上调的,但一般债券条款限定只能上调或不上调,却不能下调,这个是否上调主要是看X年年末时当时的市场因素情况而定)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X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这个的天数要视乎相关债券条款是怎么规定,一般就是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或不上调。
一般这些提前回售条款可以保障投资者对于市场利率在发行后大幅上升的风险,在某一程度上会增加发行者利息上的支出,但是对于发行者财务恶化而投资者选择提前回售赎回本金的财务风险防范方面是比较脆弱的,原因是如果发行者的财务在某一程度上不能提前还本,大量提前回售只会造成提前违约的可能,故此在这时候反而是会倒逼发行者提高利率,使债券不会发生提前违约的情况出现,但是往往这种做法就是把问题往后延长解决,并不能使发行者的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如应收帐款担保、存货和设备的担保,有些债券会把其这类资产作为债券的担保,但必须要注意相关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应收帐款存在难于收回(甚至是坏帐)的情况,存货、设备会面临相关行业不景气导致存货、设备贬值难于变现或低价变现的可能。一般来说这类的担保不会对发行者的财务会有多少影响。
说到底债券中的保护性条款很多时候是发行者以自身的情况度身制定的,说是能起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作用,这是在发行人没有出现财务问题的时候一个很好装饰而已,但当公司出现财务问题时,这些保护性条款很多时候往往就是发挥作用有限而成为摆设,最主要原因就是在设计上自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