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发行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自己的员工(俗称“内部职工股”);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发行几乎全部采用私募方式进行。我国法律对证券私募发行活动的规范正逐步完善。
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从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一直占有主导地位,而非公开发行方式虽曾一度被视为“积极提倡的筹资方式”但却长期受到忽视,有关非公开发行的法律制度极不完整,甚至可以说十分混乱。
❷ 定向融资计划的产品属于什么性质
定向融资计划业务属于私募性质。
投资者只有先注册为本中心会员,且经风险测评结果与产品的风险级别相匹配后才能对产品进行认购和受让。投资者买卖同一种定向融资计划产品(同一产品代码)至少间隔5个交易日以上,每个产品的持有人不得超过200人。
上述要求,在产品《募集说明书》及本中心公告的交易规则中均已公示。
❸ 定向增发算是私募基金吗
1、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也可申请发行。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2、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3、这两者并不是包含的关系,私募基金的投向是可以包含定向增发的。
❹ 什么是“非公开发行融资”。
根据投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从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一直占有主导地位,而非公开发行方式虽曾一度被视为“积极提倡的筹资方式”(注:金建栋等:《股票债券全书》(上册),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2年,页599。)但却长期受到忽视,有关非公开发行的法律制度极不完整,甚至可以说十分混乱。然而,根据美国及其它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公开发行相比,非公开发行具有许多特殊的价值。随着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日益成熟,非公开发行必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❺ 私募基金中的“非公开方式”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就是不像公募基金全都可以买卖,也可以直接在公共媒体等宣传。
而私募特定投资者,可以理解为具有合格投资认定,也比较有经济实力的特定人群,私募波动性大
❻ 定融和私募基金的区别
首先监管机构不同。私募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4年1月17日根据中国证券会的授权,发布了《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1号),该通知目前是中国证监会主管期间发布的具体监管政策文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照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金交所定融产品:金融交易所一般由省政F批准设立,受地方金融办监管,各省市对金交所均出具了相对业务管理办法,金交所自身也设有相应管理规则,金交所为定向融资的备案机构。 其次融资方式有所差异。私募基金及金交所定融产品,均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次备案的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且投资人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认购金额最低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金交所定融产品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一般20万起投(需要结合金交所内部管理规定以及产品发行需求约定起投金额)。 最后金交所定融产品为投资者直接将资金转入发行人(融资主体)账户,属于直接融资,由于去中介,定融融资计划的风险直接对等于发行人的资信,发行人直接对产品投资人负有保本保收益的责任。而私募基金为投资人将资金先行转入基金产品募集专用账户,满足冷静期要求后,划入基金托管户,再由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指令后划款至融资人账户,管理人实际担任了中介的角色,属于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