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谁有清科研究中心历年中国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研究报告单年的也行。跪谢!!高分悬赏
清科研究中心今日发布了《2013年中国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年度研究报告》,根据该报告,2013年无论是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募集支数,投资起数,退出笔数,还是对应的总资金规模,都较2012年有了较大的发展,总体形势较为乐观;此外,在政府楼市调控政策主导方向趋稳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私募基金仍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就现状而言,当前中国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主要还是社会高净值人士,尤其是对于融资渠道相对匮乏的本土机构。机构投资者由于法律法规等的限制,难以成为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为合法规避政策限制,不少机构投资者借道政策对不同机构类型的差别进行投资管理,这一方法也成为了现阶段房地产私募基金募资的一个备选方案。
公募基金——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房地产基金进行合作
2012年11月1日,《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开始施行,公募基金首次获准进入股权、债券等另类资产投资领域,《办法》规定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就在《办法》发布的同年同月,嘉实基金成立嘉实资本子公司,并在2013年2月通过该子公司与盛世神州合作推出盛世美澜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由嘉实资本发起“嘉实资本盛世美澜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2.00亿元人民币(6.2162, -0.0088, -0.14%),其中优先级资金1.40亿,盛世神州认购劣后资金0.60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的940.00万用来购买项目公司94.0%股权,剩余资金1.91亿元以银行委托贷款给项目公司。
保险资金——有望成为房地产基金募集新突破口
保监会在2010年《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中已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为保险机构投资房地产基金铺下政策基础。2012年,保监会的新政“13条”更是放宽了险资运用的范围,保险机构也逐步进入房地产基金领域。
2013年8月,瑞银公租房基金完成首期募集。该基金是由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公司、上海市虹口区公租房公司、太平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微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我国国内首支投资于公租房并持有其所有权的投资基金,将投资于虹口区已开发的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作为主要出资方的太平资产则是由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荷兰富杰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保险机构合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占股60.0%。
❷ 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是什么样子的
私募基金行业在中国发展起步较晚,但是近几年发展比较迅速,不过对于私募行业的人才储备太少,管理经验欠缺,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不过相对于现在市场情况,发展还是不错的。
❸ 私募基金研究报告对外销售有法律限制吗
1.私募所得税制度现状
1.1.私募税收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自2013 年6 月新《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即私募,正式纳入监管框架以来,私募政策迎来集中落地期。
2014 年2 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开始向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8 月,首个专门针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从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规范了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私募基金业务维度出发,提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
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
9 月,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从机构维度(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对开展泛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随着私募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等制度的确定,私募运行趋于规范化;而随着私募政策的统一化,不同类型私募业务的监管套利问题也趋于消散。但对于近期才集中“转正”的私募而言,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明确,税收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当前,国内私募基金按投资方向可以分为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证券的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股权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的其他私募基金,其中创业投资基金被视作私募股权基金的特殊类别。按组织形式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内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
其中,在契约制中,国内私募基金传统上常借助通道形式,如信托、券商资管、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等,私募登记备案制实行后开始出现以直接私募形式存在的契约型私募。
但与私募类型和通道的丰富化形成对比的是,与私募有关的税收制度多以“点状”存在、未形成一个统一涵盖所有私募类型的税收框架。私募的税收制度尚存在许多模糊地带,例如直接私募的税收尚无明确说法、形式各异的私募基金如何体现税法公平原则等。私募税收制度建设滞后于管理人等制度的建设。
1.2.私募所得税现状梳理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因此本文主要就所得税进行梳理。我们重点关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这两类基金按组织形式均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公司制私募基金指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组建投资基金,基金本身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其特点有降低风险、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适用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等。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2006 年,新《合伙企业法》引进了有限合伙法律制度,为有限合伙制私募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特点主要有:设立程序简便、税收可穿透、无代理风险等。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是《合伙企业法》。
契约型私募基金指基金的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契约,将基金委托给管理人管理,实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其特点有设立、退出和增募机制灵活、无双重税收、决策效率较高等。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传统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据各类通道的规定,例如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而直接私募尚无明确依据。私募所得税问题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一是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二是投资者层面的税收问题。
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其中,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 号文)、2008 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 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 号)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 号文提出: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24 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其中相关条件主要指:
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 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这就意味着公司制私募基金在基金层面的基础税率为25%,但享有众多税收优惠政策。对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这就意味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在基金层面不收取所得税。
传统通道式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中,券商资管、信托、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等均非法人实体,因此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在基金层面自然也就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❹ 私募基金研究报告可以对外销售吗
可以的,是能对外销售的
❺ 私募基金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3-1994年,证券公司的主营方向从经纪业务走向承销业务,与之配合,需要定向拉一些大客户,久而久之形成不正规的信托关系,而证券公司的角色亦转换成受托人,由大客户将资金交与证券公司代理委托进行投资。这部分资金大多发展成隐秘的“一级市场基金”。专门在一级市场中打新股,利用营业部的优势,实现的收益率不仅较高,而且基本上没有风险。
第二阶段发生在1997-1998年,当时一级市场非常活跃,上市公司将股市集资来的闲置资金委托主承销商进行投资。这段期间出现的地下私募基金更加接近于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并且大多以公司等形式出现。《公司法》规定,企业大部分资产不能投资于股市,投资咨询公司也只能做简单的咨询业务。但实际上,众多咨询公司、顾问公司一直在以“委托代理”的方式操纵着数目颇为庞大的地下私募基金。而一些投资公司实质就是兼顾财务顾问、重组服务的民营投资公司型基金,并且往往背靠着一些证券公司,对整个市场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从1999年至2000年中,由于各种“投资管理公司”过热,大量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跳槽,特别是1999年中出来的一批证券业的资深人员,由于其专业知识较熟,加上其市场营销技巧,进入该领域后在市场上形成了巨大反响。另外,在此期间综合类券商经批准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现金、国债或者上市证券。从地下秘密转为地上公开后,各券商之间在这块业务的竞争更加激烈了。一些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都有雷同的承诺,如保证收回本金、保证年收益率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更多资金以获取较高收入,券商就提高进入门槛的资金要求。据了解,一些券商至少要求是上千万元的资金量。
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优势,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在国内,虽然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从事的集合证券投资业务却早已显山露水,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们已经具备私募基金应有的特点和性质。
据报道,国内现有私募基金性质的资金总量至少在5000亿元以上,其中大多数已经运用美国相关的市场规定和管理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且聚集了一大批业界精英和经济学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们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已为时不远,根据有关协议,5年后国外基金可以进入中国市场,未来市场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应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且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并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据圈内人士估计,中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的总量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其总量保守估计已在2000亿元左右,较高估计则达5000亿元。按此估算,考虑到这些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我们可以认为,虽然在深沪两地挂牌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本和净值占流通市值的比率不到4%,但加上私募基金部分,则这一比例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国1999年投资基金占股票市值的比率为18%)。
所以,私募基金实力强大,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引导其走向正确发展的道路。虽然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带有自发性、地下性,但却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相当讲求信誉,秩序井然,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出现过大的纠纷问题。正是因为私募基金的市场化,许多公募基金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在这里得到了解决。
首先是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的激励兼容问题。证券法规定,公募基金每日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乘1.5%乘1/365,比例相当高,这直接导致部分基金管理人希望在短时间内抬高资产净值以获益,临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容易造成违规操作。其收入从年终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使得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利益一致。
其次是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承担机制。国际上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基金3%至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人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中国大部分私募基金也采用这种方式,不同的是其比例高达10%至30%,因此发生亏损时,反而是基金管理人损失最为严重。之所以比例这么高,是因为中国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同时由于其操作处于地下状态,风险较大,比例不高难以吸引资本加盟。
第三是基金管理人对于资金持有对象的主动选择机制。据称,一家70亿元规模的私募基金在招募时即对资本持有人提出“八不要”:资金少的不要,一般每人要在3000万元以上;要求固定回报的不要;时间短的不要。
第四是融资和投资方式的充分市场化,其中许多可能触及金融管理规定。在私募基金中,一些不合法但合理的做法非常盛行。
第五是私募基金开始注重治理机制问题。
三季度A股连续下跌,但兴业信托公司公布的三季度报告却显示,与其合作发行的绝大部分私募基金在三季度末保持了高仓位。
据私募排排网不完全统计,兴业信托发布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季度管理报告显示,82只阳光私募9月底平均仓位66.91%。其中,28只产品仓位九成以上,占比34.15%,而16只产品几乎满仓操作,持有权益类资产比例在99%以上,占比19.51%。此外,仓位在70%~90%之间的私募产品数量为16只,占比19.51%;仓位在50%~70%的产品数量为14只,占比17.07%;仓位在50%以下的私募产品数量为24只,占比29.27%,其中,仓位在一成以下的私募产品数量为5只。
此外,随着近几年私募基金获得爆发式增长。据格上理财统计,阳光私募基金公司已经超过500家,产品总数已超过1000只,规模达到1500多亿。有多家私募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了50亿元,多只私募产品的首发规模超过了10亿元,已堪比公募。另据格上理财统计,公募基金2010年全年,共发生372次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比2009年高出七成左右,同时发生192起基金经理离职事件,也比2009年的117起高出64%,可以看出公募基金经理变更速度惊人,且有加速趋势,辞职的基金经理大多数进入私募界发展,中国金融界的精英汇聚于此,说明私募基金的发展是大势所趋。
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接一个细化方案的“落地”。其中,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尤为引人关注。
❻ 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有哪些
可以说,目前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已成红海,即将进入洗牌阶段。那么未来行业将会怎么走?
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未来5到10年的发展趋势可以归纳为“四化”。
第一是规模化。目前国内基金管理规模在百亿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数量只有185家,非常少。将来行业内的资源包括资金,一定会集中在优秀的机构身上,而且会越来越集中,从而带来规模化效应。
第二是专业化。在一个基金里面,其投资组合往往是多个领域的。但是不同领域的人做的事情并不一样,因此逼着行业必须要专业化,基金团队也必须要专业化,才能了解行业、把握行业趋势,精准投资。
第三是长期化。目前行业内从投资到退出整个周期高于4年的占比并不高,根据中基协数据显示,大概在20%到30%之间。在中国已经过了浮躁时代、过了VC/PE普及知识的时代的当下,所有人都明白基金的退出周期会越来越长,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此外,资金来源也应该趋向长期化。“我们呼吁更多长期资金,包括保险、养老金更多介入到股权投资中来。”
第四是全产业链化。所谓全产业链化就是在做法上,从早期到扩张期、到成熟期、到Pre-IPO甚至延伸到并购和二级市场上。
未来行业的结构创新,有两个系统性的机会。首先是人民币基金年限跟实际的周期不匹配的问题。他指出,国内目前的退出通道相比美国而言是不畅通的。之前国内的基金期限大部分是5+2,而大部分人民币基金在近两年已经到了7年的年限,但是还没能实现完全退出,因此退出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都有PE二级市场的需求。如果能将PE二级市场做活做好,这不仅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而且能将退出周期大大缩短。这方面的系统性创新,可能对行业形成健康的闭环以及给出资人更早进行现金分配,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次,可以做一些一级市场跟二级市场混合的基金,这能解决现在行业内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他指出,目前行业内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流动性,但是对于保险公司、银行等出资人而言,流动性是非常关键的,甚至直接关系到这些出资人的考核、人事变动等问题。而单靠一级市场来产生现金流,从目前来看是比较难的。“如果能适当兼顾二级市场,通过某些机制解决两个市场之间的平衡问题,将可以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
在实践中,很多投资人在看投资标的的时候,对行业的研究不应该区分一二级市场,而且当下在局部领域和行业已经出现了一二级市场倒挂的问题。但与一级市场相比,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显然是好的,如果一个基金管理人固步自封,严格区分开两个市场,可能会影响基金未来的发展。他直言,价值投资就是价值投资,好的标的就是好的标的,如果有创新的结构应该能一举几得,可以解决怎样满足真正的机构投资者对短期流动性包括分配的要求。在当下一级市场阶段性形成泡沫、面粉比面包贵的情况下,要求基金必须买面粉是有问题的。
未来我们可能需要呼吁整个行业做更多的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下,由于VC/PE生存的环境不同,中国不能完全照搬美国的打法。我甚至在想,未来通过控股上市公司然后结合上市公司去做跟投,这样也许更能突破基金周期、现金分配的障碍。
❼ 求《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与发展》毕业论文
形成真正的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市场价格对于社会资源的引导和企业行为的约束,提高市场效率。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难以脱离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
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虽然我国资本市场股票发行体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市场化定价,但是现有发行体制仍然存在行政控制环节过多、审批程序复杂等问题。一方面,股票市场发行体制仍然采用行政色彩较浓的核准制,从发行人资格审查、发行规模乃至上市时间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都由监管机构决定。在境外成熟市场上,股票发行普遍实行注册制,程序更为便捷和标准化,定价机制更加市场化。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发行定价过程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另外,债券市场发行机制存在诸多缺陷。由于不同部门制定的发行审批具体规则差别很大,从而造成不同债券产品的发行审批标准不同。企业债券发行审核体制总体上是沿用高度依赖行政审批的额度制。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由于国债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收益率曲线不完整,导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均缺乏必要的利率基准,制约了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是交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交易成本较高。中国股票市场至今缺乏做空机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套利机制,限制了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充分发挥,降低了股票市场运行的有效性。在市场深度和流动性成本指标方面,中国股票市场与境外主要市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与境外市场交易的价格冲击成本相比,中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成本不仅高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成熟市场,还高于印度、韩国等新兴市场。债券市场交易机制有待完善。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相互连通不足,债券交易的流动性成本较高,效率较低。
三是登记结算的法规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技术系统仍然相互独立,同一个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分别登记在两个证券帐户内。这种相对分割的登记结算体系降低了股票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增加了跨市场创新产品推出的技术难度。
四是市场分割降低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目前中国股票市场分为国内A股市场、国内B股市场和香港市场(红筹股和H股),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市场间相互分割,缺乏必要的套利机制,从而降低了中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有效性。
3、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多渠道吸引各类长期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
所谓多渠道是指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场外市场在内的多个市场,发展这些市场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减少经济对于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
2007年,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有了很大提高。统计显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已超过10%,而之前几年都只有百分之几。如果将海外上市企业融资计算在内,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还会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还比较低,尤其是债券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严重滞后。由于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增加了银行系统风险。因此我国需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以平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关系。目前国际上日、德、美等发达国家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已分别达到50%、57%、70%。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已经开始提速。中国证监会正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形成更有效率的场外交易市场,稳步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我国已经全面完成创业板市场规则、技术及人员等各项筹备工作,创业板市场已经进入实质性筹设阶段。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将会使我国资本市场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迈出一大步。
一个成熟而又发达的资本市场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点。一是要有一个发达的多层次证券交易市场,既包括场内证券交易市场(目前的沪深证券交易市场),还包括场外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直接的产权转让交易市场等多层次、多形式的资本交易市场。在场内交易市场内部,又包括主板和创业板市场在内的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大手交易、非流通股转让等若干交易平台。二是要有一个发达的债券交易市场,要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动,推动场内外市场的融合,从而提高我国债券市场整体动作效率和流动性;还应进一步丰富债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公司债市场。三是要有一个发达的期货市场,既包括商品期货市场,也包括金融期货市场等。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既是资本市场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一个多层次、内涵丰富的资本市场是我国的企业融资结构安排、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强大动力,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的同时,为越来越多投资意识觉醒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可以预见,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及各种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随着创业板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的逐步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将能够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为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提供更好的服务。
4、促进证券期货机构和有效竞争格局的形成,提升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竞争力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逐渐发展、成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也将进入新的时期。促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更加规范化和国际化,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服务和风险控制水平,培育出大批既了解国际运作、又服务于中国经济需求的专业人才。增强证券公司的各项主要业务能力,形成依托于本土市场的较强的全球竞争力。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应更趋多元化,增强抗风险能力。
全面发展以基金管理公司为主的资产管理机构,使中国资本市场成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大幅增加基金规模,丰富基金类型及品种。使中国资本市场成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出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资产管理机构。在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其他证券期货服务机构,使其运营、管理更加规范,专业化程度和执业水平显著提高。
❽ 私募基金的国内外研究情况怎么写
基金业协会做过一个中外私募行业的对比研究,里面有很多珍贵的数据,你可以去协会网站上下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