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附息债券的兑付方式
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
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贰』 投资的债券发生违约是什么意思
投资者应了解的四件事:
一、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违约”中的“约”代表的是合约或合同,“违约”就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延伸到债券市场,广义的“债券违约”囊括发行人对其与投资者之间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背,除了常见的发行人未如约兑付债券本息之外,还可能包括发行人增加对外担保、转让重大资产或者整体负债规模超限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当然,最为常见或本文聚焦的是狭义“债券违约”,即由于信用风险导致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包括在债券到期之前出现解散、破产重整或清算等明显丧失清偿债券本息能力的情况。
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是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在自主协商过程中,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如果债券设定了担保,投资者可以通过担保代偿方式解决。从实践来看,佳兆业海外债券持有人在其违约之后主要采取上述方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债务重组方案。
二是违约求偿诉讼。在违约求偿诉讼方式下,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有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不满足资不抵债等破产申请条件,因此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三是破产诉讼。如果协商未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那债券持有人只能祭出破产诉讼的绝杀招。在破产诉讼方式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通常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且最终进入破产程序的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这主要是由于这类债权人在财产清偿顺序中较为靠前,有较强硬的话语权,偿付率占优势。在破产诉讼途径下,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或参与债务人申请的和解程序。在以上三种救济方式中,违约求偿诉讼和破产诉讼均属于司法诉讼,一旦启动相关流程,通常有明确的司法程序和要求,投资者能够发挥的作用也主要是积极参与和表达诉求,剩下的事要看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处置时间也比较长,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
从国内已经发生的债券市场风险事件来看,地杰通信、常州永泰丰、同捷科技、华锐风电等均以协商方式解决,前两者由担保代偿,同捷科技通过配股筹资兑付,华锐风电通过资本金转增股本、由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出资偿付;湘鄂债持有人已经提出违约求偿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超日经过破产重整后实现全额偿付。
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式与工具
总结国内外债券违约处置案例来看,债券持有人可基于救济途径选择不同偿债保障工具,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类:
(一)行使担保权
担保包括物权担保(物保)和保证(人保)。在债券中使用的物权担保形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使用的保证主要包括大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以及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形式。当债券违约时,设置了担保物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就抵、质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但在此之前,债券持有人应注意谨慎衡量担保物(权)价值、避免担保物价值不足。而设置了保证条款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中担保条款对保证的责任形式、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等事项的约定,及时行使求偿权。在实践中,地杰通信、常州永泰丰采取担保代偿的方式解决了兑付危机。在后续研究中,我们会结合具体案例对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在行使担保权或追加担保时等需要注意的担保物权的设立和生效、抵押物或抵押权的管理以及抵押物处置等细节问题进一步的探讨。
(二)应用偿债保障条款
目前,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常见的偿债保障条款可分为两类:一类围绕债项偿还本身设计,如提前兑付或行使回售权条款。一般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或要求行使回售权,主要取决于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在双方约定的触发条件之外,债券持有人需关注是否满足提前兑付的法定条件。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如发行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存在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债券持有人依据该条款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本息的,需有确切证据证明发行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具体上述各种情形在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有待进一步探讨。
另一类偿债保障条款则通过干预公司的运营治理来间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安全。对于长期债务,投资人不满足于以不确定性的附属资产来进行违约后的弥补,而是介入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资本运作及管理层的其他重大决策,从源头上避免债券持有人处于不利地位。该类条款主要包括对再融资活动的限制、对资本支出的限制、对投资和资产出售行为的限制、财务指标维持在某一水平等。从国外来看,上述条款,尤其是融资行为限制条款、投资活动和资产出售限制条款的使用较为普遍。
(三)开展债务重组
在自主协商或破产诉讼过程中,债务重组的方式可能都有涉及,一般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的主要途径。债务重组本质上是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来看,债务重组主要涉及资金的筹措和偿债谈判两个环节,对债券持有人而言,资金的筹措环节主要影响偿债资金来源,偿债的谈判环节则主要影响偿还的方式和比例等问题。
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债务人面临的选择主要有资产出售、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取原股东支持等。一般情况下,在出现兑付危机或已经违约的情况下进行资金的筹措并非易事,债务人根据不同财务状况可以选择的途径也有所不同:
首先,资产出售的方式将企业其他资产如设备、经营权、租赁权等资产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获得价款来清偿债权人。该种方式较为简单,但通过该方式筹措资金可能受到是否可以得到满意的估值、可能会进一步引发违约的危险等制约。
其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一般操作流程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并让渡给投资人,作为投资人注资的对价,投资人注资通常专项用来偿付本息及相关费用,华锐风电在应对11华锐债01的兑付危机时即采取上述方案。
最后,获取原股东的支持,具体包括配股筹资和减持股票等。配股筹资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向原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筹措资金,例如上海同捷科技最终解决11杨浦SMECN1兑付危机的方式就是面向原股东配股筹资。减持股票亦是原股东进行财务支持的方式,例如湘鄂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券持有人对债务人能够采取的筹资措施和备选方案应有所了解,以提高求偿过程中的主动性。
在偿债方式上,债权人面临的选择主要有展期、削减利率或本金、折价交易、债转股等。对原有债项条款进行调整(包括针对期限、利率、本金等方面的调整)是比较常见的债务重组方式,例如佳兆业对境外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即对期限和利率进行调整,希望通过展期和削减利率来降低债务负担。折价交易由债权人低价回收债务,而债转股将债权转为股权。在实际债务重组方案中,上述工具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此前,江西赛维在对其海外发行的高收益票据债务进行重组时就采取了多样化的处理方式,如现金赎回、债转股和转为可转债等。债券持有人需审慎考虑债务人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理性决策,不轻易错过获得更高偿付率的机会。债务重组过程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尤其在众多主体参与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将面临怎样的选择以及如何做出理性决策是债务重组方式下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
(四)申请财产保全
违约求偿诉讼主要适用于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不满足破产诉讼条件的情况。一般采取违约求偿诉讼的债权人债务到期日相对于其他债权人的更早,因而在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的条件下只提起违约求偿诉讼可以更大可能地提高债权人的获赔率。在诉前或诉中,可能因债务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使得债权人受到其他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中财产保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债权人的财产,限制当事人行为,防止财产流失。
(五)强制清算资产
破产清算制度通过在法律程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并将可分配财产在有关权利人(主要是债权人)间实现较为公平的清偿,因而没有更多的措施可以采用。在财产分配顺序上,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参与机构
债券违约之后,投资者在追偿过程中可能与各类机构打交道,也需要参与到部分机构中表达自身诉求。总的来看,在不同的救济途径之下,债券违约处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机构:
一是一致行动协调机构。债券持有人一般人数众多且较为分散,在债券违约处置中需要一致行动协调机构来统一持有人意见,表达其诉求。常见的一致协调机构包括债券持有人委员会和银行债权委员会。以佳兆业为例,海外债券持有人成立了特设委员会,聘请律师事务所参加与佳兆业方面的谈判,集中表达债券持有人的意见。
二是顾问机构。债券违约处置中,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多方中介机构的参与和配合。在债券违约处置过程中,尤其是债务重组中,债券人和债务人可能会聘请不同的财务顾问、审计师、法律顾问等。越是复杂的债务重组,如债务人为跨国企业集团,需要聘请的顾问机构越多,例如在世纪之交的粤海债务重组过程中,参加的中介机构近100家。
三是司法机构及其指定机构。在采取司法救济途径的违约处置方式中,法院是重要参与机构,在破产程序中其通常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承担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主要职责。该类参与机构的特点是职责法定且需遵循诸多硬性规则。实践中,各类参与机构的参与度如何,是否实现了最初设计的角色、功能,在辅助投资人处理违约事宜中发挥多大的功能等也与投资人密切相关。
四、债券违约处置的依托实现机制
从债券持有人的角度出发,在债券违约过程中自我权益保护的主要依托实现机制包括债券持有人大会制度和受托管理人制度。
债券持有人大会是具有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的集体议事机构,是债券持有人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实现机制。从国外情况来看,赋予债权持有人团体以法定的地位和权力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并会在相关规范中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性质、地位、职责、召集、决议效力等问题予以规定。在决议的效力方面,有的国家或地区规定决议需经法院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从国内对该项制度的规范情况来看,主要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事由做了强制规定,而会议的具体召集、流程、表决等细节问题则交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决定持有人会议制度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程度大小的关键问题则是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效力问题。但国内现有规范体系并未明确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效力问题,导致在实践中大会的决议并不必然得以实现,如发行企业可能会以募集说明书中的既有约定对抗决议。所以,除非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明确约定或有法律明文规定作为依据,否则即使大会费尽周折做出决议,其不必然得到执行。另外,在程序方面,持有人会议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难以召集持有人、开展不顺畅等问题。根据持有人会议制度目前的状况,投资人应更加重视相关文件中对持有人会议制度的约定条款,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的执行提供充分的依据,做好铺垫。
受托管理人制度是债券管理的组成部分,该制度有利于降低债券持有人一致行动成本,对发行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从而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从国外情况来看,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较为成熟,在受托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14年修订后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从执行现状来看,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更多的是发挥组织者、协调者以及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执行者的角色,尤其是承担风险管理职责方面,受托管理人较为被动,一方面是由于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存在协调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受托管理人无明确责任约束,其与债券持有人的法律关系要辨明,在此基础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界定受托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叁』 债券兑息与债券兑付的区别是什么
债券兑付就是债券到期了偿还本金及利息;
债券兑息是偿付利息,债券兑付时偿付本金。
一般情况下,债券有五种兑付方式:
一是到期兑付。这是最普通的兑付方式,即债券到期后,按票面利率和持有数量进行兑付,但通常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二是提前兑付。与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只能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不同的是,债券
特别是国债在提前支取时通常按实际持有时间分档计算利息,但必须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三是债券替换。这是一种把投资时间适当延长的兑付方式。即在某一债券到期后,用另一种债券加以替代,这样既可满足投资者继续投资的要求,又能减小发债单位资金流转的压力。
四是分期兑付。即在一定时间内,分若干期兑付债券,兑付时有可能采用不同的利率,但通常都会在债券发行文件中进行明确规定。这种兑付方式一方面能加快投资者收回资金的速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发债单位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时间,减小集中偿债的压力。
五是转换为普通股。这种兑付方式主要是针对可转债而言的。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当然,投资者也可选择继续持有可转债,而不将其转换为普通股。由于这种兑付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能连接债市和股市,因此深受投资者欢迎。
『肆』 什么是债券兑付,债券兑息与债券兑付的区别
债券兑付就是债券到期了偿还本金及利息。
债券兑息与债券兑付的区别头;
1、兑付方法不同。
债券兑息:到期兑付。即债券到期后,按票面利率和持有数量进行兑付,但通常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债券兑付:提前兑付。与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只能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不同的是,债券特别是国债在提前支取时通常按实际持有时间分档计算利息。
2、缴纳的费用不同。
债券兑息:手续费是免费的。
债券兑付:必须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3、支付的时间不同。
债券兑息: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
债券兑付:只能一个月一次支付,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代兑付债券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债券
『伍』 债券的偿还方式有几种
债券偿还的方式:
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
1、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
2、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
3、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日期的偿债方式。
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
1、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发行额的一定比例,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
2、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
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
1、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
2、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签偿还和买入注销
1、抽签偿还是指在期满前偿还一部分债券时,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偿还债券的号码。
2、买入注销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中购回自己发行的债券而注销债务。
『陆』 我国国债的偿还方式
国债的偿还有分期逐步偿还、抽签轮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市场购销偿还、以新替旧偿还这五种方式。
一、定义:
国债偿还是指政府按照约定,对到期国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它是国债运行的终点。
二、国债偿还方式:
国债偿还时,虽然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都是固定的,何时偿还,采用何种方式为好,是有选择余地的,何种方式将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或是适应财政状况起到何种促进作用,是确定偿还方式时的主要立足点。
(一)市场购销法
市场购销法是指政府根据国债市场行情,适时购进国债券,以此在该债券到期之前逐步清偿的一种偿付方式。它是西方国家一种主要的国债偿还办法,具体做法是政府通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在证券市场上陆续收购国债券。当某种国债期满时,绝大部分已被政府所持有,债券的偿还只不过是政府内部的账目处理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只适用于各种期限的上市国债,并以短期国债为主。
(二)抽签偿还法
抽签偿还法是指在国债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的偿还比例,由政府按国债券号码抽签对号,如约偿付本息,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中签偿清为止的一种方式。抽签又可分为一次性抽签和分次抽签两种。前者是指对政府发行的某期国债,在它到期前的某个时间举行抽签仪式,集中把各年度每次还本债券的号码全部抽出,予以公告。
(三)按次偿还法
按次偿还法是指政府对发行的国债,按号码的先后顺序固定偿还期限,并按号码到期日进行偿还的一种方式。所以它又称为号码顺序法。这种偿还方法不利于国债的流通。因为国债的偿还期限长短不同,收益率也就不同,相应地在市场上的买卖价格也就不同,所以该方法不利于债券市场的稳定。按次偿还法多用于地方公债。
(四)一次偿还法
一次偿还法是指政府对发行的国债实行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兑付本息的方法。
(五)提前偿还法
提前偿还法是指当政府发行的国债尚未到期,但所积累的资金已充分满足所需资金时,即可由政府提前偿还债务的一种方式。但有时非属上述情况,而是为了解决某些特殊问题,一国也会发生债务的提前偿还。
三、国债偿还资金来源:
国债无论采用哪种偿还方式,都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来源,这些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如下几种:
(一)经常性预算收入
在经常性预算中用经常性预算收入安排当年应偿债务支出。
1、由于税收是经常性预算收人的主要来源,以前发行的到期国债,要用现在的税收来偿还,现在发行的国债,需用以后征收的税收来偿还;
2、因此,国债资金的实质是变相的税收,即延期的税收。
3、偿债资金以经常性预算收入为来源,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国债按期偿还,但因各年应偿债务量不同,甚至会出现骤增骤减的情况,很有可能影响经常性支出的稳定性,从而打破经常性预算的收支平衡。
(二)预算盈余
用上年预算收支的结余部分来偿还国债的本息。
1、结余多,则偿债也多;结余少,则偿债也少。如果预算执行无结余只好不偿还。可见,这种偿债资金来源很难保证国债偿还计划的顺利完成。
2、上年预算有否有盈余事先是不能确定的,且盈余数与国债偿还数也不一定一致。因此,用预算盈余偿还国债一般只适用于通过购销法偿还永久国债。
3、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预算支出不断增加,预算有盈余者不多,即使有些盈余,也难以偿还规模不断扩大的国债数量。
4、从根本上说,预算盈余充其量只能作为偿还国债的一部分资金来源,而不能成为主要来源。
(三)举借新债
通过发行新国债来替换旧国债。
1、以新债收入作为偿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往往是政府在财政拮据时使用。
2、采用这种方法能够推迟政府的实际偿还时间,还有可能增加债务余额,延缓偿债负担,暂时度过偿债高峰。
3、但是,它很难减轻债务,同时需要有良好的债信和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等社会经济环境。
4、债信不高,则要以较高的利息支付作为以新换旧的代价,从而加重未来的财政负担。
(四)偿债基金
预算设置一种专项基金,专门用以偿还国债。
1、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出一笔专款设立基金,交由特定机关管理,专作偿债之用,而且在国债未还清之前,每年的预算拨款不能减少,以期逐年减少债务。
2、设置偿债基金偿还国债,虽然操作程序复杂些,但却为偿还债务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平衡各年度还债负担,使还债带有计划性和节奏性。从表面上看,设置偿债基金可能减少一定时期国家预算可以直接支配的收人,但是如果把国债发行当作一个较长时期的财政政策,从长远的角度看,偿还国债每年都会发生,偿债基金可以起到均衡偿还的作用。
3、若偿债基金有结余,国家可以在短期内暂时有偿使用它们而不会使之闲置,从而建立起一种以债养债的机制。
(五)除借新还旧外,目前可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预算内列支,即将国债的利息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这是控制国债规模的重要途径。
(2)偿债基金,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财政资金转入偿债基金,以此来偿还一部分到期国债的本金。
(3)国有资产转让收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以及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将会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这种资金来源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
『柒』 债券兑付款是什麽
债券一般是到期后支付本金和利息。利息有一次性付息和按年付息两种。兑付款就是到期后支付给债权人的本金与期间利息。
『捌』 债券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有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 现货交易 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例如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帐户在深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回购交易 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均有债券回购交易机构法人和个人投资者都能参与 期货交易 债券期货交易是一批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均不开通债券期货交易返回银率网新首页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凡注明 “银率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章中所载的信息材料及结论只提供用户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