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 3 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Ⅱ 证券业务是什么意思
证券业务也叫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的一项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进有价证券实际就是投放了基础货币,卖出有价证券则是回笼基础货币。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给的重要方式,是一项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的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数额巨大,而交易厅内席位有限,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故此只能通过特许的证券经纪商作中介来促成交易的完成。
Ⅲ 证券公司的业务有哪些
你好,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1】经纪业务。就是代理买卖沪深股市的证券业务。投资者必须在证券公司开户,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与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证券公司收取服务佣金的业务。
【2】自营业务。利用证券公司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市场经验等等进行的自有资金投资经营的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简称资管业务。凭借证券公司在投资方面众多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即帮客户理财,从中赚理财服务费,亏盈客户自负。其代表就是证券公司提供的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
【4】融资融券业务。借钱给客户买证券或者是借证券给客户卖,从中收服务费。
【5】IB业务。即代理期货业务。
【6】发行与承销业务。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须要证券公司的辅导和推荐才能上市,这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金融服务项目。也只能靠证券公司的服务。上市之后帮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级市场承销。
【7】股权抵押。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股权质押贷款。
Ⅳ 证券公司五大主要业务是什么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Ⅳ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证券基金经营
机构开展业务,坚持应该
规定的坚持原则
Ⅵ 什么是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一般是指 证券经营机构开办的资产委托管理,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发展的新型业务。国外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大都愿意委托专业人士管理自己的财产,以取得稳定的收益。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建立附属机构来管理投资者委托的资产。
Ⅶ 证券经营机构主要经营哪些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主要经营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私募发行、兼并收购、基金管理、风险基金、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咨询服务等业务。
Ⅷ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并经
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
证券业务
,具有
独立法人
地位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
法人企业
。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
证券登记
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
领取
营业执照
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
机构
。它具有
证券交易所
的
会员资格
,可以承销发行、
自营买卖
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
投资人
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
证券商
来进行。分类[编辑本段]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
证券经纪商
、
证券自营商
和
证券承销商
。①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
证券机构
,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
手续费
即
佣金
,如
江海
证券经纪公司。②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
交易所
为自己买卖
股票
。如
国泰君安
证券。③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
发行人
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
会员公司
均可在
交易市场
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
权证
的权限,如
中信证券
。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
服务机构
。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
行政管理
性质
。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特点一是大都为
国有控股企业
,
资产
的赠与必须满足
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是大都为
非上市公司
,
股份
流通受限制,没有
市场价格
,但又有上市的
规划
,能够满足
上市公司
的有关规定。
因此,
股票期权
和
员工
持股的方式更适合
我国
证券公司。
Ⅸ 证券机构包括哪些内容
证券机构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
他们在证券市场扮演不同的角色,从事不同的业务,起着不同的作用。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券商,是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主要业务是承销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种有价证券,参与企业兼并、收购等。
我国的证券公司多是集承销、经纪、自营三种业务于一身的综合性经营机构。
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等,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120家证券公司。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
1990年我国大陆经批准设立了两家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进行监督管理。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所提供集中的登记,保管与结算服务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我国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都设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和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使买入者得到证券,卖出者得到资金。
Ⅹ 证券机构包括哪些
证券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