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财政部:加强对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把关 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
观点地产网讯:7月20日,财政部召开2021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项中新表示,2021年,财政部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会同发改委从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和融资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强对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把关,要求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做好项目储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明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他表示,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通过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防范法定债券风险。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印发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双监控”,细化“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举措。
项中新还表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已被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经初步汇总,1-6月全国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约一半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2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金云表示,截至6月底,各地区形成支出1.635万亿元,支出进度达到63.1%。从支出级次看,省级支出0.614万亿元,占比37.5%;市县基层支出1.021万亿元,占比62.5%,体现了常态化直达机制“据实分配使用资金、增量向基层倾斜”的制度安排。从支出结构看,各地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支出占总支出的7成以上,支持基层落实民生政策。
❷ 财政部:加强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把关,不安排一般地产项目
7月20日,在财政部召开的2021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项中新表示,要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会同发展改革委从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和融资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强对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把关,要求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做好项目储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明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项中新称,2021年,财政部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继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要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通过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防范法定债券风险。另外,要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印发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双监控”,细化“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举措。
此外,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以公开促规范。
截至2021年6月末,全国地方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56亿元、专项债券10144亿元。发行进度较去年有所放缓,主要是今年专项债券恢复常态化管理,适当放宽地方发行时间要求,这样既不会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也可以有效避免债券资金闲置。
项中新表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已被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经初步汇总,1-6月全国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约一半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三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两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
❸ 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储备资产项目差额为-100美元,则该国国际储备增加还是减少一百亿美元
增加了.
1.国际收支记录的原则是外汇流入记为正,流出记为负.在国际收支平衡表记录时,在外资产的增加,是负项,是相当于将资产存放到国外(外汇储备资产都是存放在储备货币发行国或在储备货币发行国作诸如购买债券之类的投资,是流出).
2.在平衡表中,错误与遗漏加上国际储备项是国际收支的调节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合计顺差,记为正.则平衡项为负.
❹ 政府再融资债券需要向人大报告吗
政府在融资债券需要向人大报告吗?政府在融资债券的时候,必须要跟人大进行申报,如果没有申报的话,说明他是不合规的。
❺ 目前集合债券发行状况在哪看
集合债券是运用信用增级的原理,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将企业进行捆绑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该债券利用规模优势,合理分摊资信评级、发债担保、承销等费用,有效地规避了单个企业发债规模偏小、发行成本过高的弱点,使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成为可能,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参与发行企业集合债券的单个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发债企业需提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联审)的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