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分录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基本相当于原旧准则下的长期债权投资。
(1)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应收利息(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2)后续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债券利息: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此时,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这里可以将期初摊余成本理解为本金,而每期的现金流入可以理解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其中“现金流入-实际利息”可以理解为本期收回的本金。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此时,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因为是一次还本付息,所以此时的现金流入为0,则实际利息增加期末摊余成本。
③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账面价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价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账面余额)
——利息调整(账面余额)(或借记)
——应计利息(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转换: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债券面值)
——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债券面值的差额,或贷记)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债券面值)
——利息调整(该明细而科目余额,或借记)
——应计利息(或借记)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记)
(注:上述贷方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当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㈡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㈢ 持有至到期国债利息收入征不征营业税求相关文件证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持有至到期国债利息收入不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列举范围,所以不征收营业税。
㈣ 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实际利息收入怎么计算。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按其差额】
贷:银行存款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按其差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投资收益】
应 收 利 息 =债券面值 × 票面利率 【借:应收利息】
利息调整的摊销=二者的差额
3,(1)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2)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4)持有至到期国债利息收入扩展阅读: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实际利率法指按实际利率计算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的方法,摊余成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和加上或减去累计摊销额以及扣除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参考资料:持有至到期投资——网络
㈤ 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300000元。做会计分录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3、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其利息属于流动资产,计入”应收利息“账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其利息是长期资产,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下属明细账户“利息调整”。
㈥ 结转当月国库券利息收入为什么会计分录是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这个是假设公司将国库券拿到期限到期,将当月的利息收入计入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国库券一般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每月的应收利息,视同我们的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增加了。
㈦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分录为: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核算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㈧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期付息还是一次还本付息。
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计入应计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一次还本付息:计入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㈨ 持有至到期(债券)的收益计算
债券到期收益率是指买入债券后持有至期满得到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之比率。这个收益率是指按复利计算的收益率,它是能使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等于债券买入价格的贴现率。近阶段受国有股减持、查违规资金、银广厦等事件的影响,股票市场处于极端底迷状态。很多投资者逐渐将目光转向债市,国债虽然相对于“牛市”收益比较低,但在“熊市”中,其“金边债券”的优势就凸现出来。正因如此,多个国债品种走势强劲,不断创出新高,更令市场欢欣鼓舞,坚定了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的信心。国债投资的主要参考指标是市场利率和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然而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计算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投资者从不同的信息渠道得到的收益率可能不同,有时甚至相差很大。债券到期收益率的特殊情况说明:如果债券每年付息多次时,按照流入现值和流出现值计算出的收益率为期间利率。如期间为半年,得出的结果为5%,则该债券的名义到期收益率为10%。如无特殊要求,可以计算名义到期收益率,如果有明确要求计算实际到期收益率,则需要按照换算公式进行。
㈩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3、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其利息属于流动资产,计入”应收利息“账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其利息是长期资产,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下属明细账户“利息调整”。
二、说明
:
1、企业在持有持有至期投资的会计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2、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在分期还本的情况下);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3、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4、个人理解: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到期
一次还本付息用)三个明细账户。面值就是“成本”账户余额。摊余成本就是“成本”账户余额与“利息调整”账户余额之和。
三、具体规定请参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应用指南及有关教材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