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后,债券与股权投资的转回方式不一样
股权投资价值转回以后不冲销“资产减值损失”,也就是发生的减值损失一定会造成利润减少,即使转回也是增加所有者权益不会增加利润的对吗?
是的。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为什么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后,债券与股权投资的转回方式不一样?
这是因为债券和股权的性质不一样。
如果股权也像债权一样,减值损失可以通过损益转回,就可能造成损益频繁变动,也不排除有人可以通过操纵股价的变动从而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这是不被允许的。
② 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计提减值
这个要联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来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也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不计提减值准备,这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而计提减值准备的目的是真实反映当期损益。 所以既然交易性金融资产 价值变动已经计入当期损益,已经在报表中反映了,那自然不需要提减值准备。
再看可共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是,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没有确认为其他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 也就是说不同于拟取得后随时进行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应的,他们的会计处理也不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不属于当期“损益”的,也就是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在当期的利润表中体现出来,仅仅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际出售时,才把原来确认的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为了真实反映企业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正常减值是要计提准备,从而在当期损益中体现出来。
发现一些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一般小于减值准备,这说明什么?
因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期末要转入本年利润,期末无余额。 而各项减值准备金额期末仍然不变,只有相应资产处置时才减少。所以资产减值损失一般小于减值准备。
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减值为什么要通过资本公积转回
无论是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还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都应计入资本公积,因为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持有的债券工具投资,则应在原来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如果持有的是权益工具投资(如股票),则不能通过损益转回,分录应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小结】金融资产减值总结如下:
(3)为什么可供出售债券投资额减值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减值损失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
④ 债券投资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的减值转回问题
我确实也没找到可靠的依据,我也想弄明白,目前我的理解是减值转回需要增加,因为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是通过损益转回,对于是否影响摊余成本的标准不是楼上那位所说的看可供出售-公允价值变动,而是看分录的对方科目,即资本公积还是资产减值损失。这里依据我还是有一个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损失转回的上限有一条是不能超过假设未计提减值损失摊余成本计算到当日的金额,也就是说摊余成本的恢复不能超过原来。
⑤ 为什么可供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减值损失是不能通过损益转回的的,属于债务工具
无论是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还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都应计入资本公积,因为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因为债务工具可以准确预测未来现金流,所以减值迹象消失是能够取得合理可靠证据的;而权益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本身就有较大不确定性,是否减值消失不能有充足证据支持,所以国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违规操纵利润掩饰报表,禁止权益性工具的减值通过损益转回,而是要计入资本公积,待处置时计入损益。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减值处理
购入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72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27800
2007年底确认应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 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8888
贷:投资收益 38888
此时该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万—贷方27800+借方8888=981088
借:资产减值损失 281088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81088
2008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2008年底确认应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 30000
贷:投资收益 28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2000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2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2000
2008年底根据摊余成本计算投资收益
借:应收利息 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6000
贷:投资收益 36000
(08年底这笔计算有待商榷,因为cpa会计并未提及可供出售债券资产减值转回后摊余成本是否增加,因为书上说暂时性公允价值变动不会影响摊余成本。)
2009年收到08年利息及出售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30000
借:银行存款 902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4912
投资收益 83088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79088
贷:投资收益 79088
期待有识之士帮助分析一下,减值转回后摊余成本是否跟着变动。
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为什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时要调减呢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四)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
2、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税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以保护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是什么意思
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
资产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
1.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是说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变现价值小于账面记载价值,减值了,需要对该减值金额进行确认,并通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科目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