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会计准则为了防止企业随意重分类操纵利润。
比如交易性资产期末跌幅很大,企业为了不影响当期利润就把它划分为可供出售从而不反映在利润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涨幅很大,企业为了利润好看把其划分交易性体现在利润里。至于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重分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其他类别是非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虽然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是不反映在利润表里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债权性投资,期末按摊余成本计量。
(1)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其他债权投资扩展阅读
对一项金融资产在确认时进行明确的分类,目的是为了将这种变动进行一以贯之的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针对短期持有、以交易为目的的资产,使盈亏能较为迅速的反映在当期的利润表中,使投资者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公司持有的这些资产的表现。
而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公司想要长期持有,但如果也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那样计算,把短期内的价值变动都计入当期利润,损益表会产生无意义的波动。所以这些资产一般不会去看他的价值变动,除非真的有很严重的、不可挽回的价值减损,比如投资公司清算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就是公司持有,也不打算持有至到期,也不打算马上卖掉。那计入当期利润也不太合适,完全置之不理也不合适。这时候所有者权益就成了一个缓冲:把价值的变动计入到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承认它的价值变化了,但不承认其对利润的影响。一旦实际交易发生,该盈利该损失的再从所有者权益表中调出来进行当期利润,并由此名正言顺的进入留存收益中。
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
其他债权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转出时是要转到投资收益的,如果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转出时不可以转到投资收益,只能转到留存收益。
能否转入投资收益要看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否可以转损益,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转出时,转到损益时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也可以转到损益(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不可以在转出时转到损益时,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也不可以转到损益,只能转到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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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包括下列两类: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2.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的金额作为该项目的减项。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反映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其他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反映企业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自用房地产转为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的其他综合收益。
⑶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上怎么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就是其他债券投资变成了债券投资,终止确认其他债券投资,新确定债券投资初始金额就可以了!
⑷ 其他债权投资可以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吗
其他债权投资不可以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两者性质不同。
⑸ 什么时候可以重分类为其他各类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三者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是他们不能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换。
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录怎么理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就是其他债券投资变成了债券投资,终止确认其他债券投资,新确定债券投资初始金额就可以。
减值不同于公允价值计量:
(1)仅确认单向的下跌,不确认高于成本的增值;
(2)可收回金额是公允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的较高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债权性投资,最终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要转入损益,所以区分减值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还是有必要的。权益性投资在新准则下无需考虑减值问题。
(6)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其他债权投资扩展阅读: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在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
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由于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⑺ 同样是转化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为什么其他债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转换入账成本不同啊。。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其中期初的摊余成本就是上一期期末的摊余成本,如果是第一期,那么期初摊余成本就是你为了取得该金融资产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包括交易费用,不包括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其中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x实际利率
现金流入(实收利息)=债券票面价值x票面利率。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每期现金流入为零,最后一期一起算。
⑻ 求问:为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债权投资 ,
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就自己 卖出去的时候,以前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不会再计入投资收益了。
这个其实是两派观点博弈争锋的结果,最开始有人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未实现的收益,所以再处置的时候,我们需要把它转为投资收益,意味确定的实现的收益。但是另外一方观点是这样认为的,既然公允价值变动的时候,就损益已经计入了利润表,再实现的时候,又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销掉,以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看到了吗,其实并不影响利润表的最终结果,就是一增一减的变化,这一派的观点就觉得另外一方是多此一举~~~
我们看到的每一句每一个观点都是经过不断的博弈,不断的讨论,也许以后会转变回来,谁说的准呢,只能看现实中,这个观点能不能立稳脚跟。
⑼ 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仍应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这句话对吗
可以这么理解,但是一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那么其摊余成本就应该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公允价值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