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债券结算方式传统和DVP有什么区别
债券结算方式是指在债券结算业务中,债券的所有权转移或权利质押与相应结算款项的交收这两者执行过程中的不同制约形式。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中所设计的结算方式有: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DVP)四种。
纯券过户:只用于现券买卖的结算,是指买卖双方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在结算日办理债券的交割过户时无须通知其资金结算情况的结算方式。国际证券业称这种方式为FOP(Free of Payment),即不以资金结算为条件的债券过户。在结算成员双方信誉比较好又彼此了解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此方式。选择此结算方式,每一方都不应以未收到对方的券或款为由而不如期履行交付义务。
见券付款: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首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买方\逆回购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卖方\正回购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然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是一种买方\逆回购方占主动的结算方式。卖方\正回购方在选择此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对方的信誉情况。
见款付券: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卖方\逆回购方确认已收到买方\正回购方资金后即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卖方\逆回购方占主动的结算方式。在买方对卖方比较信赖的情况下可以采用。
券款对付:是指在结算日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互为结算条件的方式,国际证券业称其为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结算。根据国际同行业经验,债券簿记系统与支付系统连锁运作,同时进行债券和资金的转帐,并配合相应的质押融资融券机制,可实现实时的、高效率的DVP。随着我国大额支付系统建设越来越完善,现在全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使用券款对付结算方式。
Ⅱ CD债债券分销为什么不走DVP交收的
DVP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称为“券款对付”。
“券款对付”,即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结算,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对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
现券买卖、买断式及质押式回购等债券交易的结算都可采用“DVP”结算方式。在海外市场,高效率、低风险的“DVP”结算方式早已成为防范结算风险和避免结算纠纷的国际通行做法
BP是指基点用于金融方面,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等于1个百分点的1%,即0.01%,因此,100个基点等于1%。
Ⅲ dvp是什么意思
DVP结算资格的机构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券系统直接结算成员;二是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或已与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建立了资金清算代理关系;三是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债券交易“券款对付”结算协议》。
Ⅳ 见券付款、见款付券是什么意思
这是债券结算的两种方式。债券交易双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后,进行结算时可以采用款券对付(DVP)、见券付款、见款付券三种结算方式,说的通俗点就是 款券对付:一手交钱,一手付券,同时完成;见券付款:卖家先将债券划给买方,买方再把款划给卖方;见款付券和见券付款相反:买家先将款划给卖方,卖方再把券给买方。三种方式中,款券对付最合理,双方都没有风险,但这种方式以前只有具备资质的银行机构成员才能使用,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没有DVP资格的,不过现在央行正在大力推广这种业务模式,估计很快会在银行间市场大规模的使用。其他两种无论是见券付款,还是见款付券都有一方要承担清算风险。
Ⅳ 货银对付 券款对付
货银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 DVP) 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指进行证券交易的结算时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同时完成,且不可撤销。在多边净额结算制度下,结算机构承担共同对手方担保交收的责任,必须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组织结算活动。这是维护结算系统安全、保证市场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 补充: “券款对付”,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兑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 现券买卖、买断式及质押式回购等债券交易的结算都可采用“DVP”结算方式。在海外市场,高效率、低风险的“DVP”结算方式早已成为防范结算风险和避免结算纠纷的国际通行做法。 取得DVP结算资格的机构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券系统直接结算成员;二是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或已与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建立了资金清算代理关系;三是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债券交易“券款对付”结算协议》。 追问: 我觉得意思都差不多呀!“券款对付”只是“货银对付”在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中的说法而已吧? 回答: 就是差不多,只是用货币和债券的区别。
求采纳
Ⅵ 券款对付的介绍
简称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是指在结算日债券交割与资金支付同步进行并互为约束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DVP的特点是结算双方交割风险对等,是一种高效率、低风险的结算方式。DVP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交割与清算结算,是国际债券结算行业提倡且较为安全高效的一种结算方式,也是发达债券市场最普遍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券款对付的实现,可使相互并不熟悉或信用水平相差很大的交易双方安全迅速地达成债券交易结算。
Ⅶ 银行间债券业务的DVP、BP是什么意思
DVP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称为“券款对付”。
“券款对付”,即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结算,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对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
现券买卖、买断式及质押式回购等债券交易的结算都可采用“DVP”结算方式。在海外市场,高效率、低风险的“DVP”结算方式早已成为防范结算风险和避免结算纠纷的国际通行做法
BP是指基点用于金融方面,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等于1个百分点的1%,即0.01%,因此,100个基点等于1%。
Ⅷ 什么是DVP结算
DVP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称为“券款对付”
“券款对付”,即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结算,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兑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
国际证券服务协会(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Service Association,ISSA)将DVP定义为:银货对付结果是实时同步的、最终的且不可撤销的。建立DVP制度的目的是降低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Credit Risk),消除卖方已交付证券却未收到相应款项,或是买方已交付资金而未收到证券的本金风险(Princi-pal Risk)。即DVP的核心内涵是证券与资金的交收同时进行,从而防范交收对手方的违约风险。
DVP原则
DVP是各国证券市场控制结算风险的首要措施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尽管各国证券市场存在不同的清算交收模式、不同的交收期安排,风险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但无论交易模式、结算模式如何选择,DVP均是各国结算系统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国际证券服务协会对全球各国证券市场结算制度达到DVP的调查统计分析表明,趋向或已实行DVP 的国家占全球的83.33%。
在工程上,尤其是汽车行业,DVP指的是Design Verification Plan,即设计验证计划。指的是新设计零件的验证计划书,通俗的说,就是试验计划书。其中包括台架试验、整车试验。目的是保证设计零件符合功能需求,在将来的使用过程中满足设计要求。
Ⅸ 外贸可以用dvp结算吗
一般是可以的。看可以与客户协商。
DVP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称为“券款对付”“券款对付”,即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结算,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兑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现券买卖、买断式及质押式回购等债券交易的结算都可采用“DVP”结算方式。在海外市场,高效率、低风险的“DVP”结算方式早已成为防范结算风险和避免结算纠纷的国际通行做法。取得DVP结算资格的机构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券系统直接结算成员;二是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或已与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建立了资金清算代理关系;三是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债券交易“券款对付”结算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