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说的央企债券可能并不是央企债券。
您要区分清楚国有和国有控股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你在这两类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性稳定性可能都存在差异。以下是我的举例:
中国银行-国企,你在这里购买的产品是比较有保证的。(这属于国有)
挂名在中国银行旗下、中国银行只是股东之一:比如XXX公司,注册资金5千万。中国银行作为股东出资1千万。 那这XXX公司只能说是国有控股,权威性安全性低了很多,前段时间央视报道倒台的P2P平台,就属于这类,但在宣传中,他们就号称央企,实际上偷换概念。
需要大家仔细区分
② 国资委如何回应“央企负债率过半”
4月16日,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回答有关央企负债率等问题时表示,去杠杆是中央企业这几年经济运行中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今年一季度中央企业负债率下降了0.4个百分点,很不容易的。这几年连续下降,但是每年也只是下降0.3、0.4个百分点,今年这方面的工作还会进一步加大。
彭华岗提出,第三是要造血,即进一步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加经营积累。同时,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实施分类管控,加强工作督导,加大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今年降杠杆任务的落实。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③ 央企国企债券频现违约折射啥
央企国企债券频现违约是对于整个中国债券投资的一场风险教育,一直以来中国债券市场存在着各种“刚兑”的债券投资思想,对于信用风险比较漠视,现在央企国企债券也出现非单一的违约事件,说明有国资背景的也不能幸免于信用风险。现在整个债券市场的违约事件的发生有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债务负担加重等因素,从行业上看,违约企业大多属于煤炭、钢铁、有色等产能过剩行业。从券种上看,今年以来1年期以内的短期债务成为违约重灾区。由此不难分析,近期违约个案中,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基本面持续恶化,经营不善成主要因素。自美国次贷危机后,全球货币政策宽松,导致债券市场大规模扩容,且过去一直以来中国债券市场存在所谓“刚兑”现象,使得这种扩容也让周期性行业很容易借此大规模举债经营,现在所出现的违约企业行业也是属于周期性行业为主,而周期性行业很多时候是国资背景涉足较多的,债券违约事件增多是打破过去对于债券投资对于信用风险上的忽视。
④ 国资委:加强地方国企债务风险管控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郝鹏在2月23日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中央企业的经营目标,是推动中央企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增速,将重点做好大力加强科技创新等八方面工作。
在回应国企债券“爆雷”有关提问时,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近期,国资委正研究制定加强地方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化解债务风险已取得积极成效
针对地方国企去年下半年出现的债券违约问题,彭华岗表示,个别地方国企发生债务违约,既有疫情冲击、市场波动的外部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盲目做大、管理不善等内部因素,是多重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近期,在国务院金融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指导下,有关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债务风险,已取得积极成效。
郝鹏表示,国资委高度重视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为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的要求,前期专门约谈了部分省级国资委,对稳妥化解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近期还将联合人民银行、证监会专门召开防范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风险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近期,国资委正研究制定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彭华岗透露,国资委将指导督促地方国资委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和资金投向管理,做好债券发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处置风险,切实维护好地方金融生态和金融稳定。同时,将落实金融委会议要求,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建立国有企业债券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机制。
彭华岗称,中央企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控,近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债券违约。在去年形势严峻、困难多的情况下,中央企业仍然圆满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三年资产负债率下降两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平均负债率降到64.5%。
彭华岗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债务风险的防控,把握好“三个结合”,即“点面结合、长短结合、防禁结合”,关键是突出一个“严”字。
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
郝鹏表示,“十四五”构建新发展格局,最关键的是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国资委将围绕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集中中央企业的优势资源,集中中央企业的优势力量,把中央企业坚决打造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他指出,第一,要努力打造科技攻关重地。积极与国家的科技计划、攻关计划相对接,针对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新材料、发动机等产业的薄弱环节,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的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最优秀的人才、最优质的资源进行联合攻关,争取解决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
第二,要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融入国家基础研究创新体系,主动承担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原创技术的研发投入,在信息、生物、能源、材料等方向加快布局一批基础应用技术,在人工智能、空间技术、装备制造等方面加快突破一批前沿技术,在电力装备、通信设备、高铁核电、新能源等领域加快锻造一批长板技术,不断增强行业的共性技术供给。
第三,要努力打造科技人才高地。坚持特殊人才特殊激励,对重点科研团队一律实行工资总额单列,对科技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给予更大容错空间。
第四,要努力打造科技创新“特区”。对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对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全部视同利润加回,对于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给予更高的加分奖励。还将深化“科改示范行动”,将更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经费包干制等新型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他介绍,国资委正在制定中央企业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集成各项政策措施,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在我国科技自立自强中更好地发挥战略作用。
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
郝鹏表示,今年中央企业的经营目标,是推动中央企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速,营业收入利润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都要有明显提高,同时要保持资产负债率的稳健可控。
彭华岗表示,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支持中央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重组整合等多种途径,加快国有资本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一是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加大对国防军工、能源资源粮食供应、骨干网络、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入。二是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和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三是推动创新资源的整合协同,加快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四是切实解决部分央企之间的产品相似、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形成资源合力。
⑤ 国资委主任李融荣曾明确指出,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应该集中在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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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请问“国资委对央企资产负债率规定为工业企业不得超过75%,非工业企业不得超过80%。 ”出自哪个文件规定
国资委制定《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方案》,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不同行业类型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去年的标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国有非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70%,重点监管线为75%;国有科研技术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0%,重点监管线为65%。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的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
⑦ 中国债务的风险到底有多高
中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的负债率到底是多少?这些债务的风险有多高,会不会对中国经济增长构成系统性风险或者区域性风险,应对这些债务和风险有哪些应对举措?基于此,日前,国务院信息公开办与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共同举办第25次文津圆桌闭门研讨会进行研讨。
债务总量持续增长但整体可控
数据显示,以广义信贷总量的指标,到2016年一季度末,广义信贷为134万亿,广义信贷和GDP之比是193%,比2008年末上升79个百分点。以各项贷款比GDP的指标,到2015年底这个指标差不多是150%左右,比2008年末上升47.5个百分点。这说明这些年我国债务总量在持续增长。
不过,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主任何国锋称,相对债务总量增长,债务结构的问题更加需要引起关注。
何国锋强调,值得关注的是,社会整个融资体系结构不合理,长期依赖银行体系。他说,近年来,直接融资尤其债券融资这块发展比较快,但股票融资占比比较低。2015年末债券和股票融资总量在社会融资规模占比14%左右,这导致实体经济融资压力和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体系,银行业承担了大量本来应该由资本市场解决的一些金融服务,像科技创新、大众创业、兼并重组这些应该由股权融资来做更好一些。
就整个银行体系来看,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体系的不良贷款率仍较低。何国锋提到,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5%,同时整个贷款损失准备也比较充足,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拨备有2.4万亿,今年以来还在增长,拨备覆盖率175%,贷款拨备率3.06%,对于不良贷款仍有充足的拨备。
此外,企业债市场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16年3月底,企业债券存量规模4.17万亿元,占整个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的四分之一左右。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财政处处长关鹏表示,发改委管理的企业债券最大的特色是与投资项目直接挂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资金的投入大都形成了一些比较优质的资产,能够产生稳定的经营收入,是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债券在整个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各品种中违约数量最少,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另外,财政部预算司债务处处长尹李峰也提到,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尹李峰说,截至2015年末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两项合计全国政府债务26.66万亿,占GDP的比重为39.4%,低于欧盟60%的预警线,也低于当前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水平。
尹李峰表示,从地方政府债务来看,目前债务风险也总体可控,以国际通用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指标衡量,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警戒线。与一些发生债务危机的国家不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加上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根本保障。
不过,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目前存在的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总体有所下降、局部地区的债务风险有所上升、地方政府违法或变相举债担保情况仍有发生、一些地方还有一些不规范的PPP模式等新情况和问题,尹李峰称,有关部门正在督促地方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从居民负债来讲,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曹红辉提到,2013年中国达到55.5%,美国为113%(2007年为143%),日本是130%。相对来讲,中国的居民部门负债率还是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曹红辉说,消费的贷款在中国是两倍于经营性负债的,占到整个居民负债的32%,其中居民负债中,80%是用于购买房产,其次就是汽车和信用卡的贷款。另外,中国的居民人口结构中,40岁以下占53.71%,这说明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并非是造成中国居民负债增长的一个显著制约因素,今后还有比较大的增长空间,人口结构没有成为一个约束。按照美国15%的居民负债的边界来看,大概我们可以新增40.69万亿的居民负债空间。综合举措解决结构性债务问题
在论坛上,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曹红辉表示,全球债务同样在增长不能光拿中国说事。他说,从全球来看,2000年开始全球债务87万亿,2007年是142万亿,2014年是200多万亿。在2007年到2014年债务危机债务救助中全球性增加了57万亿美元。债务对GDP比例,全球上升了17%,绝对值和相对值都在上升。到现在为止这种持续上升的趋势没有发生根本性的逆转,但各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
虽然总体负债水平上升,但相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GDP负债水平还是处于一个比较低位的水平。
曹红辉说,2001年到2014年,发达国家的债务规模达到49.7万亿美元,新兴市场为14.2万亿美元。从全球来看,数量众多的边缘化国家的负债率在下降,少数重要的经济体的负债率却在快速上升,这其中存在结构性差异。比如,美国2001到2014年负债率从53%上升到100%,日本从153%上升到200%。在去杠杆的过程中,美英两国效果最为显著,但其他发达国家的居民债务水平不减反增,比如加拿大、韩国和澳大利亚的债务持续膨胀,荷兰、丹麦、挪威的杠杆率大大超过了美国的峰值。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万喆说,中国的债务状况总的来看有三点,一是赤字总体比较小,二是经济增速仍然全球领先,三是中国政府掌握了很多生产性资源,不大会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整体来说,债务水平和状况应该是可控的。但问题是,既然债务实际可控,为什么坊间、尤其外围对中国的债务问题会有这么大的恐慌呢?
她说,这其中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总体不透明,除了过去不愿意主动公开债务情况外,就是目前提到的大部分债务都是直接显性的债务,有一些直接隐性和间接的债务没有谈到,隐性债务如何清算出来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另外,政策的不连续,在某些政策上有一些突然性,转向特别陡,或者一些政策到基层后出现异化,再有可能一些可执行的程度不是那么高,这容易招致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何帆也认为,中国的债务问题是结构性的。总体来看,中央政府的债务水平并不高,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增长速度比较快,企业负债水平较高。这反映出:第一,中央政府不愿意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还是希望地方多花钱,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并没有明确划分清楚。第二,企业负债很高,跟依靠贷款的粗放增长方式,跟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都有关系。比如,大的央企融资超过了自己的需求,钱到手之后转手倒给中小企业,自己还能赚一笔钱,导致负债率越来越高。如果看这些指标,只能说中国经济处于亚健康状态,但并没有到了马上就要出现危机的地步。
何帆预测,如果真的出现危机,肯定反映在流动性方面。政府债务的腾挪空间更大,很有可能出事情的是企业的负债,企业到最后还不上钱了。只是目前来看,企业的盈利状况大体来讲还比较稳定,没有出现明显的恶化,另外,企业的资金仍然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尚未出现企业资金大量被占用还旧债的情况,也没有出现明显的还债挤占了投资的情况。
何帆认为,债务问题是必须尽快解决的。不过,中国还远远没有到了马上就要爆发债务危机的时候,不必过分担心。有时候,债务危机是自己吓出来的。
何帆建议,应该密切关注债务指标,同时尽快做好预案准备。各种解决债务问题的政策措施很可能会有一定的副作用。解决债务问题,需要“鸡尾酒疗法”,各种药效需要配合,剂量需要斟酌,对潜在的副作用要有充分考虑。
何国锋也表示,要实现经济有序去杠杆,把债务尽可能的降下来,还是应区别对待,分类施策。从银行信贷角度,总的思路还是应该通过信贷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不同行业或不同产业采取不同的措施。从银行监管角度来看,企业负债整体较高,同时企业债务风险已经有所暴露。当前,主要以央企作为突破口来研究怎样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和企业债务链,缓解企业相互拖欠资金的问题,同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的信贷风险。对僵尸企业,现在主要还是尽量推动其进行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尽量少实施破产清算,对于必须要破产清算的也是在多方研究信贷怎么退出来,包括信贷退出的方式、节奏,包括影响,尽量不搞大规模一刀切退出。
⑧ 国资委什么时候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通知的形式,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了指导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该企业实际执行。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⑨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指引内容
第一条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十一条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该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该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该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该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该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该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该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该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该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该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该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该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该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该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二十六条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五十九条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六十六条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⑩ 1、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所定义的风险是:( )
(一)依照风险的内容和来源,《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将企业风险分为:1.战略风险2.财务风险3.市场风险4.运营风险5.法律风险;(二)依照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将风险又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为企业带来损失这一种可能性的风险;而机会风险则是指既有为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也有为企业带来盈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