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兰新民亚元是传销嘛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2. 兰新民亚元股是国家批准了吗请百度予以政策性解答:
网络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网 搜兰新民,被抓了哈哈
3. 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的市场的构成
亚洲美元市场(ADM)和欧洲美元市场实际上是同一离岸金融体系的两个窗口,二者的发展原因基本类似,都是由于美国等国对国内金融业实行严格管制,使得美元资金流往境外而促成的。由于新加坡在地理位置上恰好处于伦敦和东京之间,同时新加坡当局也对亚洲美元市场的发展采取积极的态度,因而使亚洲美元市场得以迅速发展。
亚洲美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货币除美元外还有德国马克、英镑以及瑞士法郎等。由于美元的交易量最大,这个市场就被统称为亚洲美元市场(简称亚元市场)。
新加坡当局对亚洲美元市场采取隔离的态度,目的是建立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以后,这种隔离政策逐渐放松,从1981 年起、离岸银行可以通过货币互换在新加坡元和美元间进行套利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种隔离。目前新加坡居民已可以在ADM 自由进行存贷活动。
亚洲美元市场的一大特点是银行间资金占了存款和贷款业务的绝大部分。据统计,到1987年,非银行客户存款只占17%,而银行同业存款的比重则上升到79%,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从欧洲美元市场流入,以弥补亚洲地区巨大的资金需求的。在资产方面,1971年以前非银行客户贷款在资产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但到70年代以后,由于亚洲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加,对非银行客户的贷款开始稳步增长。总之,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方面看,亚元市场都显示出区域性特点,亚太地区的客户日益依赖新加坡亚元市场筹集资金,同时也把资金投放于亚元市场上。
从期限上看,亚洲美元市场总体上是一个短期资金市场。如1987 年,资产总额中只有16.6%为一年期以上;而负债中一年以上的只占6.2%。亚元市场的另一个特点是利率波动频繁,而且基本上与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利率同步变动,其存贷利差也与欧洲美元市场一样,比新加坡国内银行的利差小。
亚元存款证是亚元市场上的重要筹资工具,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大类。
固定利率存款证期限较短,通常为1年。第一笔固定利率存款证是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70年发售的,此后固定利率存款证的发行不是很活跃,主要是因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波动加剧而使固定利率存款证失去了吸引力。浮动利率存款证的期限多数是3年,最长5年。第一笔浮动利率存款证由日本第一劝业银行于1977年11月发售。在整个80年代,浮动利率存款证的发售活动活跃,成为银行筹集资金的一种普通金融工具。
浮动利率存款证的发行一开始采取排队方式(QueuingSystem)进行,但这种方式不利于发行人充分利用有利的市场条件,不利于吸引更多的筹资人,因而1980年浮动利率存款证的发行改为登记方式(Registration System),即发行者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可在金融管理局登记,并在发行前一周及存款证到期后再通知金融管理局。
从亚元存款证的发行者来看,日本银行是最主要的发行人,占发行额的50%以上,其他发行者也主要来自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从面值货币看,美元面值的亚元存款证占了绝大多数,另外也曾发行过以特别提款权和日元、澳元等货币计值的亚元存款证。 亚元债券市场(The Asian Bond Market,ABM)1971年12月,新加坡发展银行由新加坡政府充当其担保人,推出总值1000万美元、固定利率为8.5%的10年期亚元债券。由此一个以新加坡为中心,和既有的短期亚元市场相辅相成的亚元债券市场开始形成。
亚元债券市场形成初期发展缓慢,这主要与当时世界经济衰退有关。直到1976年,亚元债券券市场的活动才开始趋于活跃,进入80年代后,亚元债券市场又有所突破,1980年至1987年共发行了120笔,发行金额累计达77.69亿美元。
日元债券市场的筹资者范围很广,包括工商企业、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和地方组织等,从地理分布看,亚太地区的筹资者占了很大比重,其次,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欧美金融机构也渐趋活跃。1986—1993年,我国机构共在该市场发行6 笔亚元债券,发行金额总计6亿美元。
新加坡亚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与可转股债券等,面值货币以美元为主,其他货币如德国马克、澳元、加拿大元等都曾用于亚元债券的发行。从发行期限看,一般地可转股债券期限较长,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期限较短。
亚元债券市场的一个不足之处是二级市场不完善。尽管二级市场上有美国银行及投资机构和日本的证券公司等作为造市者,但由于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多是交易商,国际性企业与基金管理机构参与交易的不多,而且欧洲金融机构也不积极支持亚洲发行的债券,因此二级市场的深度仍显不够。金融管理局曾有意识地增加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将债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其交易量很少。
1.发行亚元债券的有关文件。
在新加坡公开发行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债券,通常要受3 种法规的规范,即公司法、证券业法和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挂牌条例。债券发行计划书是筹备发行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计划书的准备也包括了其他文件的准备。计划书中主要对发行者的有关情况予以详尽披露;计划书中包括的其他文件主要有:
(1)认购协议。系债券发行经理与发行者之间的协议;
(2)经理协议。是债券发行经理之间的协议;
(3)包销协议。是债券发行经理与包销者之间就债券包销达成的协议;
(4)销售协议。发行经理与销售商就债券销售达成的协议;
(5)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发行人与信托人或财政代理之间的协议;
(6)支付代理协议。对支付代理的职责加以明确;
(7)代理银行协议。代理银行是发行人指定的决定及公布债券利率水平的银行。代理银行协议则是发行人与代理银行间的协议;
(8)债券。债券上必须包含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中有关债券的条款。
外国机构发行债券的计划书内容,很难全部符合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定,但公司注册机构可以豁免发行人全盘遵守。因此,发行人的法律顾问应在计划书拟定后向注册机构提出若干豁免申请,同时向财政部提交申请,请其宣布发行人为依法规定的公司。
2.发行亚元债券的程序。
亚元债券的发行涉及面广,手续复杂,所需时间也相应较长。一般来说,从正式准备发行到实际发行,需7 个星期左右。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周:发行人选择一家金融机构为牵头经理,并与其协商下列事项:
发行时间表、经理团的组成、选择信托人、支付代理、挂牌场所、挂牌代理及印刷商,草拟计划书;由牵头经理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注册、与证交所洽商挂牌、向发行人递交初步包销邀请名单;
第二周:准备计划书、认购协议、经理协议、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包销协议及支付代理协议;牵头经理起草邀请电传及说明信等文稿,发行人及包销团与信托人或财政代理就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进行磋商;
第三周:发行人与牵头经理将经修订的初步计划书及其他文件呈交公司注册官,以办理注册手续;向证交所申请挂牌;最后确定经理团或包销团名单;
第四周:研究市场状况及债券期限;从公司注册官处取回已注册的初步计划书及其他文件;向欧洲清算系统(Euroclear)或塞德尔(Cedel)申请结算代码;
第五周:分发初步计划书、包销及销售协议,说明信等;向新闻媒介发布新闻;
第六周:总结认购额,进行分配;印制最后定稿的计划书并呈交公司注册机构和证交所;印刷债券;举行签署仪式;
第七周:确定利率生效日、付款日,由信托人或财政代理派送债券;发布债券发行公告。
3.亚元债券的上市。
亚元债券要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必须向交易所申请批准。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列明债券及发行人的基本资料;此外还要呈送债券样本、认购协议、代理银行协议、信托契约或财政与支付代理协议,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文件的副本。
新加坡股票交易所要求申请挂牌的债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债券持有人不少于200 人;
(2)发行人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5000 万新元;
(3)发行人最近3 年税前收入累计不少于54 万新元;或最近3 年中任何1 年的税前收入不少于18 万新元;
(4)发行人须按公司法规定公布发行计划书;
(5)假如订立信托契约,必须与公司法中有关条款相符,除非发行人已被宣告为依法规定的公司;
(6)在新加坡必须有一个支付代理。
4. 亚元原始股是传销吗
很明确是骗局,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人无股权不富,2020年之前如果你没有持有一两家优质公司的股权到2020年以后或许你就会成为被扶贫对象。因为2020年以后的51%的中国人都将会成为各上市公司的股东,并步入中产阶级。”实际上这是“原始股”骗局蛊惑人心的虚假宣传。
近年来,众多传销、非法集资等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为幌子,以“上市开盘后,利润可能就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等虚假宣传为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例如“吉祥北斗”、“亚元”、“智天”等传销公司。
“吉祥北斗”原始股骗局
2016年4月起,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祥股份公司)先后以“云吉祥”、“北斗吉祥”、“国嘉吉祥”等“买酒赠股权”模式,并依托“民粹商城”、“北斗健康数字平台”等交易平台,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务。
7月30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祥北斗”特大网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期间,贵州吉祥股份公司法人潘荣强、董事张强、邹介容等十六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判处5年半到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八百万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亚元”原始股骗局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兰新民、欧阳鸿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亚元数字货币公司),建立“移动云信”、“亚元”、“文旅资产”等网上平台。通过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并引诱其他人员加入,形成6个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静态奖励的方式进行返利。
为鼓励会员加盟,深圳亚元数字货币公司还采取兜售“原始股”、“虚拟货币”等方式,以“公司上市后可分红、出售原始股能一夜暴富”为幌子,大肆非法敛财。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发展会员41万余人,吸纳传销资金高达19.98亿元。
2018年4月13日到2019年8月8日,欧阳鸿等十名传销骨干先后被建湖县人民法院、邵东县人民法院、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6年半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5. 兰新民亚元是传销嘛′
兰新民亚元已经被警方证实为传销。
2018年11月,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传销案提起公诉。该传销的特点是通过微信群聊、朋友圈发信息实施的网络传销,这种新型的传销方式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需要引起广大微信用户的警惕。
2017年1月犯罪嫌疑人兰某在网络上设立了亚元交易平台,2017年12月改名为文旅资产现货交易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国内传播,没有任何实际的经营活动。
2017年9月,山东籍孙某通过微信了解关于文旅资产现货交易平台宣传资料后,将这当成发家致富的良机,通过投资2万元成为股东会员之后,通过微信群聊,并在朋友圈中大量发送“投资致富”信息,诱使他人进入平台投资,直接发展会员80余人,其间个人业绩达到了3亿余元,所有下级用户13万余人。
孙某通过发展下线共获利500万余元。孙某某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以及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到关键性作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网络传销虽无人身限制,但财产损失更大,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信息诱使他人上当,形式更加隐蔽,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以免被骗,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深陷传销成为帮凶而触犯刑法。”
是否是传销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进行判断: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6. 亚元是传销吗
亚元是传销,2018年6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通报“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亚元”(亦称“文旅资产”)创始人和领导核心兰新民、李建康等3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全面禁止传销,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
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2018年4月,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划分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6)亚元债券市场兰新民扩展阅读:
亚元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被誉为“欧元之父”的罗伯特·蒙代尔(Roberta Mundell)提出的一个货币构想。
他在2001年的上海APEC会议期间预言:“未来10年,世界将出现三大货币区,即欧元区、美元区和亚洲货币区(亚元区)。在全球性货币缺少的情况下,亚洲或者亚太地区建立一个统一货币是大势所趋。”
他的这一论断为亚元区的建立带来了生机勃勃的希望,但是亚洲地区的经济复杂性,使得亚元这一构想很难实现。
7. 亚元是国家批准的吗兰新民被捕了吗
你好,建议你不要相信很有可能是骗局。
8. 亚元是传销吗,
亚元是传销。
8月21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涉案资金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兰某某、欧阳某(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的网上交易平台。
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加入公司后,积极采用发微信、打电话、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人员购买“亚元”、“文旅资产”入会,并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
(8)亚元债券市场兰新民扩展阅读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官网披露消息称,该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以发行“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为名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及会员34.1万人,资金高达19.9亿元。
犯罪嫌疑人欧某等人利用亚元、文旅资产等项目为幌子,要求参与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该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形成省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县级分公司、乡级分公司、股东会员、普通会员共6个层级,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均为市级分公司级别以上,发展会员达数万人。该案传销组织的参与人员高达34.1万余人,涉及湖南、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所吸纳传销资金达19.9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宝等7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当前传销形式多样,但无论传统传销还是形形色色的网络金融传销,不管怎么“整容”也是万变不离其宗,都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入门费,需要交钱或者变相交钱(如购买产品),获得入会资格。
二是拉人头,需要靠拉人入伙获得高额报酬。
三是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计提报酬或返利依据。
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警惕“暴利诱惑”,牢记传销三大基本特征,谨防落入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