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购买债券型基金,在选债基时,债基的规模控制在多少合适
纯债基金 是专门投资债券的基金。而债券有企业发行的,也有国家发行的,它们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就会返本还息,利息比银行存款的利息高。因此购买纯债基金的风险不是很大,它最大的风险是跟不上通货澎涨的速度。中短债有易基月月收益、泰信中短债、嘉实超短债、友邦短债、博时稳定价值、诺安中短债基金和南方多利中短债基金;华夏债券也是纯债券基金品种。 一级债基 是指投资股票一级市场的非纯债型债券基金,即一般的打新股基金。通俗地讲,也就是以投资债券为主,不参与二级市场炒股的债券型基金。可以参照基金合同判断该基金是否为一级债基。 该类债基风险高于纯债基,低于二级债基;收益预计高于纯债基,低于二级债基。 .比如:富国天利、中信稳定双利、交银施罗德增利、易方达增强回报、广发增强、 国泰金龙债券、大成债券等债基。 二级债基 是一种债券型基金。 投资标的 :除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外,适当参与二级市场股票买卖,也参与一级市场新股投资 。可以参照基金合同判断该基金是否为二级债基。 资产配置 :高收益债组合 打新股 精选添收益 产品特点 :纯债 + 新股 + 精选个股 风险特征 :中低风险 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一级债基。总体上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㈡ 银行能不能购买公司股票,债券
银行不能购买股票,无论是储蓄还是自有资金都不能入市购买股票。对外投资入股必须是金融机构。
银行可以购买国债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央票。
银行购买非金融机构债券是可以的,但很麻烦。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比如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而且对资本金风险率有影响(净资本核算扣减)。
㈢ 储蓄国债购买上限是多少
储蓄国债是最高500万,财政部在国内发行、通过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是以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较多偏重储蓄功能而设计发行的一种债务品种。
通俗来说,就相当于到银行去开一个专用存折,只不过里面记载的不是存款,而是储 蓄国债的买卖和利息收入记录。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之后,相信将会取代现在的国债形式,成为国债的最主要发行方式。
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不向机构发行,产品主要考虑个人投资储蓄与投资的偏好特点设计。由于其不可交易性,便不存在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在二级市场受到资本损失问题,也决定了任何时候不会有资本利得,这也是不少中小投资者视为政府债券的优点。
而这一点与现有的凭证式国债相同,主要是鼓励投资者持有到期。不过考虑到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所以仍设有提前兑取条件,但由于有最低持有期限制,若提前兑付要扣除一定的利息。
㈣ 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发企业债吗
中国目前有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1: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2: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3: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 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4: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综上,银行目前是不可以承销企业债的。
㈤ 银行债券是什么
债券(Notes)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Debtors),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Creditors)。最常见的债券为定息债券、浮息债券以及零息债券。
与银行信贷不同的是,债券是一种直接债务关系。银行信贷通过存款人——银行,银行——贷款人形成间接的债务关系。债券不论何种形式,大都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并因此形成了债券市场。
(5)银行机构购买债券有规模限制吗扩展阅读:
债券有以下基本性质: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债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它也只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
在债权债务关系建立时所投入的资金已被债务人占用,债券是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的流动并不意味着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也同样流动,债券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㈥ 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购买海外机构发行的外币债券会受到国家外管局的限制吗
如果是以银行自有的外汇资金投资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应该会受到限制。资本项下的外汇流动是受到管制的,从事这类业务,或是发行涉及这类投资手段的产品,都需要向外管局报批并申请外汇额度。
㈦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此处“金融证券”与后文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矛盾否
投资和购买债券是两个概念啊,购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券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投资关系
㈧ 购买公司债券有什么条件
投资者投资的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券,应该是政策性银行按照《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次级债办法),经中国银监会资格审查,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次级债券。
投资者投资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根据规定可以免于信用评级。
投资者投资于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应该按照自己的资产配置需要和投资策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建议楼主到中证网债券板块详细了解
满意请采纳。
㈨ 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同业运用是如何创造货币的
我是一个理财师,对于您的问题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同业运用是如何创造货币的的这个问题,首先要纠正一下,先说一句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同业运用不会创造出货币,那么我主要需要纠正的有几个方面的问题,您参考:
第一、金融机构购买债券,是一种债券的投资行为,也是货币变为债券之后的一种置换行为,产生的价值是利润,但是不会产生新的货币,这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引起理论上面的误解。
第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国债,或是其他地方城市发出的地方债,以及经过国家批准的企业债,性质属于投资行为,也就是一种有未来预期的投资,目的是对未来债券收益的一种获取,所以没有任何的创造货币的概念。
第三、人民币的出现是我们国家作为经济衡量产生的货币,而货币的创造是根据国家的实际生产力进行的,综合国力也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另外一个参考是国家的经济总量,如果这些不变的话,那么不会产生和创造出货币。
第四、我国在很早的时候就把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活动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之内,这是国家为了,防止金融部门出现过度加杠杆和顺周期波动,在这样的局限之下,也不可能有任何的货币被创造出来。
综合上面的情况,大家可以看出金融机构的债券购买,属于金融机构自身的经济活动,跟货币创造没有任何的比如联系,而且也是两个不同概念,所以大家在日常研究经济中,千万不要混淆。
㈩ 商业银行投资某一企业的企业债或公司债有额度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合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银行投资债券的授信和贷款的授信都在银行的信贷规模内。细分的话,这两个科目在不同的表内,但要从银行的信贷规模来说,是合并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