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线赋强公证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赋强公证在维权的时候可以免去中间诉讼环节,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在线赋强公证就是线上完成整个公证流程,不用当事人去公证处当面办理。盈诺签就长期与全国各公证处合作,提供线上赋强接入服务,欢迎您来电咨询。
『贰』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是否有用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是有法律效力,对方不履行的,最好立即申请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叁』 赋强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你的表述不太清楚
办理公证因公证事项不同
需要不同的证据材料,建议你先电话联系公证处,问好再去办理
『肆』 公司想做赋强公证业务怎么实现
1、需在要办理的赋强合同/协议中明确约定,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给付义务、担保责任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条约。
2、民间借贷是要求公证处不予办理公证的,这其中就包括赋强公证。
3、需要办理赋强公证的债权人如金融机构则需要有相关的金融资质。
希望能帮到你,呵呵
『伍』 强制公证和普通公证的区别
任何公证其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规定了
一、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
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
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
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陆』 公证处关于赋强的公证补充协议是什么
公证书是没有针对公证书本身的补充协议的,如果你想说的是在办赋强公证之前要在协议里补充的内容的话,就是“承诺接受办理赋强公证,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
『柒』 什么是网络赋强公证
赋强公证,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网络赋强公证是解决网络借贷问题的不二法宝,是由公证机构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双方之间签署的电子借贷合同进行在线公证,并赋予公证书强制执行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由公证机构出具电子公证执行证书,批量推送至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同时,还具有效率高、投入低等特点,特别适用于大批量的借贷逾期案件贷后处置。
通俗地讲就是,若您为债权人,一旦借钱的“老赖”不按时还钱,您就可以在线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文书,然后直接进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趁“老赖”还没来得及转移财产前及时把他“逮住”,不用费时费力再去打官司。
网络赋强公证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不仅可以简便司法程序,还能节省债权人的人力物力,避免了线下异地奔波的麻烦。网络赋强公证在保障债权人交易安全的同时,便捷、高效、经济的实现债权,成为当前社会巧治老赖,化解多元化债权纠纷,省时省钱省心的法律手段。
『捌』 赋强公证可以事后进行公证么
需要经双方同意即可,公证处先出具赋强债权文书,需要执行时,提供相应资料再出具执行证书,最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像我们公司用的盈诺签可以支持网上赋强公证及普通公证,他们家的电子合同是与三峡公证处对接,直接出具赋予强制执行债权文书,他们的官网www.yingnuoqian.com,你可以去了解下。
『玖』 申请网络赋强公证包括哪些流程
网络赋强公证整个流程体系分为三步,分别是:债务人申请公证、公证处审核公证、债权人发起执行。
申请公证,是由债务人去申请赋强公证,通过客户端录入资料、上传书证材料、签署合同、申请公证材料和人脸识别,完成网络赋强公证的申请,完成后可查询、下载、打印公证书。
目前,易保全通过深耕区块链存证、电子签章技术和强大的互联网公证系统搭建能力,成功推出了易保全互联网公证平台,可为公证处提供互联网公证系统搭建服务,包括:一般业务互联网公证系统、网络赋强公证系统、互联网数据存证保全公证系统。
『拾』 赋强公证是什么意思
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即“赋强公证”。
如果是债权人,债务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可以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制度以其便捷、经济、高效的特点,在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维护交易安全和降低债权实现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赋强公证的条件和范围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力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规定可通过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给予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对给予内容无疑义、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等条件。
赋强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其他债权文书。
以上内容参考 青岛日报--“赋强公证”:又快又省、中国法院网--赋强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