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股权基金的银行托管和银行监管有什么区别,对于投资者两种哪种更好一些
银行托管,只是资金托管在银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协议等各种协议,限制其不正规的运作。这个更靠谱。
B. 私募基金可以自融吗,私募基金可以自融吗帖子问答
私募基金做备案发行产品,都是募集三方资金,自融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但是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C. 私募基金公司受证监会监管么
近年,私募股权基金(PE)迅速发展,已成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监管空白严重阻碍了行业的规范发展。尤其是监管部门仍旧悬而未决,很多部门都在争夺监管权,其中,发改委与证监会的“斗争”最为激烈。
预监管部门主要有:发改委、证监会、商务部和银监会。
一、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于2006年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投资方向、备案条件、经营范围、投资限制、企业监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暂行办法》对创投企业的监管体现在发改委的备案上,通过发改部门备案的创投企业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国家发改委2009年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对备案创投企业的经营范围、最低实收资本和承诺资本、投资者人数、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高管资质作了要求;规范了创投企业的“代理”投资业务,并在创投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定期抽查方面做了强化。
2011年1月,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设立的、募集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企业接受强制备案管理、运作规范管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紧接着3月份,发改委又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表格下载》,进一步细化了股权投资企业(即“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即“管理机构”)的备案工作。2011年11月,发改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PE强制备案制度由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这份《通知》也成为国内第一个全国性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条例。
不过,全国范围内无法满足备案条件的存量PE可能还为数不少,他们下一步该如何调整,还待进一步观察。
二、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实践,效仿美英做法,由证监会为主要负责机关进行日常监管,其他部门就相关领域提出建议,如美国明确规定,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一定规模以上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监管,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储备银行对私募基金进行国内金融风险评估和质询;英国从2001年开始就由金融服务局统一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工作。
2011年6月,“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引发了行业关于VIE合法性的大讨论。到了9月份,有几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正在提交报告,建议国务院取缔VIE结构,这份报告也流传至坊间,在行业 内引发了热议甚至恐慌情绪。但截至目前,关于VIE监管仍无进一步的政策出来。
而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也拟将PE纳入法律监管之下。据悉,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2012年推出。但是否应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纳入监管范围,这是《基金法》修订过程中的一大障碍。
三、商务部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部门于2003年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资创投的设立审批、对外投资审批、投资限制、投资备案、资金使用情况、投资管理人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与纯内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相比,监管者对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施行审批制,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2011年6月,“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引发了行业关于VIE合法性的大讨论。之后,商务部外资司曾到上海组织调研会,VIE是被提及话题之一。
四、银监会
在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方面,银监会制定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对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管是通过规范信托公司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来实现的,如要求信托公司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即使信托公司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也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由于银监会是信托公司的监管机关,《指引》的监管措施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内容也较全面。
总之,我国对私募股权基金并无统一的监管者和监管标准,而由相关部门分头监管。
D. 私募基金资金监管的规定有哪些
银行托管,只是资金托管在银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协议等各种协议,限制其不正规的运作。这个更靠谱。
E. 关于私募基金中监管帐户如何接收监管,投资人的资金如何保障
规定私募基金不能承诺预期收益,但是并不代表私募基金做不到这个收益。
首先,从收益角度说,私募基金现在多数没有管理费、认购费等费用,而基金管理人获取的是超出客户收益的超额收益,也就是说客户收益达不到的话,基金管理人是没钱赚的
其次,私募的基金管理人是碰不到客户的资金的,本金安全由银行监管,而投向是由证监会监管
我是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再有问题可多交流
F. 私募基金由谁监管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并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私募基金公司则由信托公司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希望可以帮到你。
G. 私募基金公募化后监管何为
自中晋资产涉嫌非法吸存被查,短短几天内,先后传出易乾财富、融宜宝、玄祥时韵等立案调查或跑路。近年来,这些线下理财无论是数量和规模均处于急剧膨胀中,甚至有些处于失控的状态。
自中晋资产涉嫌非法吸存被查,短短几天内,先后传出易乾财富、融宜宝、玄祥时韵等立案调查或跑路。近年来,这些线下理财无论是数量和规模均处于急剧膨胀中,甚至有些处于失控的状态。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几起立案调查的案件,隐现私募基金的影子,通过工商注册私募基金牌照来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而这种线下交易模式存在极大的不透明,投资者的资金不知去向,同时公司持牌与监管缺失也造成投资者的错觉。
私募基金幌子
从这几起案件来看,这些线下理财有一个重要的揽客工具“私募基金”,或持有私募牌照,或代销私募基金产品。
据公开报道,融宜宝先后于2013年10-12月、2014年5-6月代销中成鑫融的两款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其中一款仅上海分公司就有共计2000万元延期,至今绝大多数本息未兑付;另一款也有2000万元延期,至今本息未兑付。
知情人士介绍:“这类线下理财公司为了业绩,私自给投资人承诺兑付,导致风险叠加。连续几个基金项目亏损后,理财公司就无法平账了,只能连续吸储补漏洞。”
中晋也是以私募合伙人募集投资者资金,上海公安部门通报的中晋系直指两家私募 “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其中像中晋一期基金共募集资金52.6亿元人民币,超计划筹资2.6亿元。
这些产品最终又投向了国太控股及注册控制的企业,国太控股则于2015年底至2016年初连续介入了3家港股上市公司华耐控股、中国创新投资和中国趋势。
“中晋资产披着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外衣的自我融资行为,它的产品隶属于国太集团,而国太集团又是中晋资产的控股公司,中晋发行的产品全部投向国太旗下的相关产业做融资。这是非常明显的自融。” 上海一家私募机构合伙人告诉记者。
而多数投资者并不知道这些资金的投向,像中晋的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这些投资去向。一名线下理财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一般线下理财投资者的资金最终多是投向股市和楼市,因为这两个行业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也有的是公路类项目。
生菜金融副总经理郑海阳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是正式的私募在投资之前就会想好退出方案,比如上市公司并购,但现在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很多行业不景气。一般私募有3年的锁定期,3年过后到了一个集中兑付期,而今年理财市场的大势不好,导致了中晋的庞氏骗局无以为继;即使是有明确投向的私募,也有可能因为项目或企业经营情况不佳而发生无法兑付的情况。”
监管的缺位
中晋被立案侦查后,大量投资者提出疑问:一家能长期冠名知名节目并请名人代言的公司,居然在一夕之间被曝出非法集资?
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不得在公开场合向不特定人群宣传推介。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郭峰表示:“通过明星代言、电视节目冠名等形式,中晋系已经完完全全实现了公开宣传和公开募集。”他进一步提出质疑,私募基金公募化为何无人监管?
事实上,近两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猛,问题和风险也不断凸显。2015年5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建立投诉登记制度以来,针对私募基金投诉事件有近500件,占比高达约85%。
《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中国证监会12386,对方表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证明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能力的认可。
像中晋这类的登记备案显然存在监管的真空。最近有报道称,《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有望本月出台,未登记备案仍视为非法集资。
玄甲金融投研总监衷亚成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私募股权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整个私募行业的规范运作将大有裨益,尤其是新办法对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做了更进一步的规定。“现在主要还是看监管部门落实政策以及执行的力度。就目前监管部门对各类理财平台风险事件的查处频率来看,未来将有望继续保持这样的高压态势,这对肃清行业长期以来的一系列不规范的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H. 私募基金属于银监会监管吗
不属于。
国家对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主要靠《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约束:
①、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其中合格投资者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②宣传推介方式:第九十二条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I. 私募基金会涉及自融吗
在私募基金备案之前,房地产私募基金都没法托管,不像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借信托的通道来做,私募基金则是建立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基础上,作为企业就需要有法人、有公章、有财务章,这些只有一定权限的人才可以动用,有限合伙在此之前很大一部分是靠自律,但是要自律是很难的,因此就可能出现资金被挪用的情况。
自融最大的危害不在于收益无法保证,而是本金无法保证。如果是投给项目了,项目正常进行,收益和本金是有保证的。但自融最致命的是投资者并不知道这个钱是用来补窟窿了还是基金管理人花掉了,这就涉及信息披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