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股市中国债的全价是什么含义
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将应计利息包含在内的债券交易方式,其中应计利息是指从上次付息日到购买日债券的利息。净价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价格进行的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应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面值利率以天计算,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2)计算方法:
净价=全价-应计利息(应计利息=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00)
(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上一个付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例:比如某投资者在2001年8月1日以102.20元的价格购入一手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2.63%(浮息债券i=2.25%+0.38%)、7年期附息国债010010,那么这102.20元除了包含这面值为100元的债券本金的当日市价,还包含自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8月1日共260天1.87元的应计利息。
全价=102.20元
应计利息=2.63%×260÷365×100=1.87元
净价=102.20-2.63%×260÷365×100=100.33元
(3)有关规定:
在净价交易下,买卖双方都以国库券的净价进行报价,而交割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交割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债券净价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
㈡ 债券 全价交易
价格随行就市都是指净价的,净价准确的表示了债券价值。比如说我在T日以100元的净价的债券 价格显示的是如此 但是清算的价格是净价在加上从这个债券起息日到我买的这天的利息 清算的价格就是全价
净价只反映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计算,债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而实际买卖价格和结算交割价格为全价。银行间债券市场已于2001年7月开始实行净价交易,沪深交易所市场也于2002年开始实行净价交易。净价和全价的关系,见下表:
净价 = 全价 - 应付利息
全价 = 净价 + 应付利息
应计利息额 = 票面利率 ÷365天×已计息天数
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利率的变动趋势。通过净价交易,有利于投资者对于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交易决策做出更为理性的判断。
㈢ 国债收益问题
你的想法不对,国债实行净价交易全价交收,除了成交价100元,资金结算时还要计算上一个计息日到成交日之间的应计利息,说白了就是,你必须支付之前十个月的应付利息,如果你持有到期,只能得到剩余两个月的利息,既持有一天得一天的利息,想持有两个月而得到整年的利息是不可能的。
国债最低交易一手是十张,这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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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债券净价与全价的概念
净价交易是相对于全价交易而言的。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把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报价中的债券交易,其中应计利息是指从上次付息日到购买日债券孳生的利息。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库券以来,基本上都是以全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银行间债券市场已于2001年7月开始实行净价交易,沪深交易所市场也于2002年开始实行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价格进行的交易,即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映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计算,债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在净价交易制度下,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也就是说,在债券现券买卖中,债券的报价采用净价,而实际买卖价格和结算交割价格为全价。
债券净价和全价之间的关系等式为:净价=全价-应计利息。目前,我国债券交易基本上采取净价报价,而在行情显示上一般会包括债券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额。
㈤ 请问现在国债是净价交易还是全价交易
其中净价交易是只对债券的本金给一个报价,而不考虑利息,默认地让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对应的,全价交易指对债券报价时,不仅要对债券的本金报价,还要对应计的利息报价。这样最后报出的债券价格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个部分。
目前债券净价交易采取一步到位的办法,即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在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清算时,买入方除支付按净价计算的成交价款外,还要支付应计利息,在债券结算交割单中债券交易净价和应计利息分别列示。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三者关系如下:全价=净价+应计利息,亦即:结算价格=成交价格+应计利息,目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都实行净价交易。
㈥ 买卖记账式国债时显示的成交价和全价是什么意思
记帐式国债的交易是按净价交易全价交收的。也就是说你在交易010411时,交易价格要100.05来买,在结算时系统自动会按102.73来算。多出来的部分实际就是上一年度付息后到购买时的持有期利息。这个国债已经没有投资价值了,不建议购买。
㈦ 关于国债的一些不理解的问题
1,在非节假日的交易时间内可以交易买卖,但不能赎回,也就是说只能卖掉,并且按市场行情的价格,不是按面值交易。
2,不是绝对的,高于面值购买就是叫溢价,到期后只能按面值兑换本金和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为什么会溢价去购买,只要该国债的利息收益高出溢价部分,且比市场平均收益高都是划算的,以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参照。
3,不能赎回,只能交易买卖;卖出就可以得到持有期间的利息;因为记账式国债是实行净价交易全价交收的规则,全价结算的时候要包含国债的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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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什么是国债的买入净价和全价
年月日财政部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 明确贴现发行的零息国债实行净价交易这样国债的结算价格 即国债的全价 将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国债价格国债的净价反映出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另一部分是应计国债利息反映投资者的国债利息收入对于贴现发行的零息国债利息额的计算方式 通知中也进行了规定 贴现国债应计利息额=(到期兑付额-发行价格)×起息日至结算日天数÷起息日至到期日天数从中不难得出这样的公式 全价=净价+应计利息净价为债券目前利率情况下的市场价格减去应计利息 对于零息债券而言 就是债券面值加未来利息的贴现值 应计利息则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得到 应计利息=面额×票面利率×持有期/以上就是国债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之间的关系和计算方法。
㈨ 债券的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什么意思
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指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1、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当天开始计算
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
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
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实行净价交易时,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债券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债券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举例说明
假设从 10月13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如果A债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盘价是109.20元,那么实行净价交易后,应将此收盘价转换成净价交易的收盘价作为 10月13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的“开盘参考价”。如果该债券 10月10日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23287元(应计利息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8位,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实际显示保留到小数点2位),则该债券 10月10日 净价交易的收盘价= 10月10日 的收盘价-当日到期的应计利息额。所以,A债券 10月13日实行净价交易的开盘参考价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当日A债券净价报价为108.70元,投资者买卖时就应以108.70元为参考价格来申报委托交易,交易后产生的“成交价”以净价表示。但结算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结算价。通常投资者的交割单上会分别列明结算价、成交净价及应计利息额。假设 10月13日 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93287元,则结算价为109.29593287元。
㈩ 8. 沪深证券交易所实行( )的债券交易制度。 A、净价交易 B、全价结算 C、全价交易 D、净价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交易品种均采取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实行净价交易,其他债券品种实行全价交易,但均实行全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