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未经我同意就用了我的作品,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
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
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2. 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创办校外社团,学校进行处分甚至是劝退否合理
具体要看你们学校规定了,如果只是校外社团,比如网络社团之类的,并且不在校园活动,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我想学校对于学生的个人爱好是无权干涉的。
3. 高分在线等: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全在自己手里,未经学校未盖章,需要付违约金么
先不用解约函,先和本院导员沟通一下吧。而且按道理说未盖章是不生效的,校方仅是做了登记,公司也告不到你。
退一步讲,就算已生效,一般来说也不会要违约金,学校对学生还是照顾地,好好谈都可以拿到新的第三方协议。然后再通知一下原签约公司就可以。
也可以找你的导师帮忙,由学校出面和公司解决这个问题。
实在不行的话就交钱吧,几千块换个好前途还是值得的。
4. 未经学校同意政府部门批准开发商征用学校操场用于修建商业性质的建筑算不算违法啊如果是 违反了哪些法规
首先,学校并不具有拥有和处分土地的权利,他只有依法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使用土地并且严格用于教学目的和教学设施建设的使用权.
学校不能够,也绝对不可以擅自将这些土地用做其他任何用途,包括其他一切非用于教育事业的用途.
其次,政府,包括地级政府等,都不具有直接操作学校所使用的土地的权利,但他们下属的有关组织如果认为有开发必要用做其他用途,可以向政府提出要求,政府可以批准,但前提是必须争得上级(而非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
如果是义务教育学校,还必须征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批准,并且如果一旦学校必要的用地需要分割等影响到教学,这些部门也会要求地方政府同样的在其他方向给予同样的补偿用地以及补偿由于这一改造所带来的费用.
此外必须严正指出.学校没有权利去决定土地的去留,但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划割等,学校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如果是义务教育甚至可以向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出),并递交有关材料,由这些部门通过各司法机关去调查等.
即便学校同意,任何一块用于教育使用的土地,也不容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包含当地的教育部门)的前提下用做其他用途.
另外私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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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政府的行为如果却为未做任何补偿并且需要占用学校必须的教学用地,并且这块地已经被批准用于学校的教育设施建设的,假设需要因为城市规划占用,而不给予对应的补偿和补救措施的,是违法的.
但是,政府违法在当今的中国,当地是根本不会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去查,除非能够让上级,有时候甚至要到省甚至国家级的部门介入调查,才能解决.
因为对方是政府.
但也有个相反的,就是批准学校用于教学的用地,如果学校卖出去建商品楼什么的,那学校以及有关人员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是非常重的,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
至于说违反那些法规,这就得具体的查了。.不过看起来你像是学校这边的,就这么看你只有报到上级去,如果不行再上报,耗无办法,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理由,无论拿出多少法律依据,在当地政府想做任何事没有任何机关会去干涉....
因为这叫中国特色.
5. 高中老师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征求家长的同意收手机,合法不
1_不准带手机一般是校规规定,这样的校规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在学校这样的特定场合,出于管理职责,也是适当的。
2_关键是没收还是代管。学校是没有没收罚款这类权力的,他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但如果只是暂时的“没收”,那就只是代为保管而已,其目的是让学生能安心学习。这个方法是否科学,我们暂且不讨论,至少它并不违法。
3_学校或老师有责任保护好代为保管的手机,并办理必要的代管手续,否则在发生丢失或损坏等情况下要赔偿!
4_手机的功能很多,可以上网,可以联络,对学生并不是统统是有害的,家长和学生能够有效利用,又不违校规是最佳办法。
6. 参加了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但未与教体局和学校签订合同,会被录入全国教师管理系统,记上不诚信吗
建议不要这样,有的公告会要求如果进入面试,无故不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后不到岗报到的同学,几年内不再允许报考该地区特岗教师
7. 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从事什么活动
学生不能从事营业性活动,即不能做一些买卖与钱有关的商业活动。
8. 未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是否能成为一家企业的股东
未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不能成为一家企业的股东。
首先,私募基金并不是适格的投资主体。也就是说公司的股东应当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
其次,未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不是合法的且受监管的资金,所以不能用于投资。
最后,建议尽快将基金进行备案,然后进行合法的投资,取得收入。
9. 我负责一个高中生的防艾宣传社团(未审批民间组织),请问如何在政策范围内筹措社团基金(补助等等)
像社联申请 要是活动及效果好的话 直接找校团委
要是有针对性的募集社会资金 类似募捐的 到红十字会审批
要不就寻找企业赞助吧 其他的 没有了
10. 老师私自在未经学校同意下变相劝退,只为一己私情。具体看补充,请懂法的朋友看看她犯没犯罪。
首先,楼主所述“劝退”事件,缺乏事实及经过的陈述,知友们应该极难发表有价值的观点。
1、楼主说:请懂法的朋友看看她犯没犯罪?
答:,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很明确的:这个老师私自“劝退”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有违反《刑法》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
2、楼主说:我又不是在正常上课时间内上网吧,她没权利管吧?
答:这个……未成年人不得上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楼主当时处于初中阶段,虽然有“自主”意识,但依然属于“未成年人”,就是一个无关人员,也有权力阻止或是举报你上网吧这一行为,作为你的班主任,不仅有权力,也有义务和责任。
3、楼主说:变相把我劝退了……。
答:楼主没具体说清班主任是怎么“变相”的,在此处难以确定班主任的行为是否违法。
4、楼主说:我现在也18了,我就要起诉她……。
答:年满18周岁,就是一个“完整”的公民了,依法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利,是否起诉、起诉谁、怎么起诉,完全由楼主个人决定。
但楼主应该先问问自己:起诉班主任什么呢?诉讼的要求是什么呢?有什么证据支持楼主的诉讼呢?
题外话:
诉讼,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也就是说:被楼主诉讼的人或机构,必须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
楼主所述事件,唯一可能涉及的法律就是《义务教育法》,建议楼主认真研读该法,根据自己掌握的事实,衡量一下班主任是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