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券有哪些
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发行过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但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却未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我国从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2009年以来的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
2. 我国以何种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201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置换债券限额内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一定额度地方债,用于置换部分存量债务。
《通知》还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操作规程》。《规程》对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的债券期限、债券承销团、信息披露、定价机制、债权确认和登记托管、流通转让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程》明确,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定向承销方式和公开发行方式发行的地方债规模之和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2015年本地区地方债限额。
在定价机制方面,《通知》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上述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定向承销的债券利率怎么定,需要政府发债机构、银行和承销商之间进行磋商,也就是采用市场的方式来确定。
债券纳入国库抵质押品范围
《通知》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暂不可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现券交易,可以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流通。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押品范围,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纳入部分货币政策操作的抵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押品范围,并可按规定开展回购交易。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商业银行的贷款置换成地方政府的债券,它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组合发生改变,原来是贷款变成了债券,是资产组合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不涉及中央银行进行相应流动性的投放。
3. 我国的地方政府现在可以发行债券吗
2014年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始于5月21日。财政部公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十个地区被批准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4. 我国债券市场的交易场所有哪些
我国债券市场的交易场所有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以及银行柜台市场这三个地方。
1.证券交易所
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
2.银行间市场
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地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
3.银行柜台市场
俗称otc市场,不具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规定的成员资格和严格的交易规则等特点。
(4)我国地方债券扩展阅读
我国债券市场的交易功能
1.融资功能
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
2.资金流动导向功能
通过债券市场,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3.宏观调控功能
中央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在债券市场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5. 关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说法为什么正确
实际上你不理解这句话是正确的关键是在于不理解什么是记帐式债券,对于固定利率附息债券与可不可流通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债券的计算利息方法和支付利息的方式,所以关键是在记帐式债券上面,所谓的记账式债券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债券。
建议你可以参考一下网络里面对于“记账式债券”和“记账式国债”的介绍就会相对对于记账式债券会有所帮助理解。
6. 我国有哪些债券
我国债券的类型很多,不同分类叫法不一样,需要看具体分类,常见的债券就是国债、金融债或者企业债。
债券分类如下:
一、 按发行主体分类
国债 : 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它由一个国家政府的信用作担保,所以信用最好,被称为金边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由地主政府发行,又叫市政债券。它的信用、利率、流通性通常略低于国债。
金融债券: 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信用高、流动性好、安全,利率高于国
债。
企业债券: 由企业发行的债券,又称公司债券。风险高、利率也高。
国际债券: 国外各种机构发行的债券。
二、按偿还期限分类
短期债券: 一年以内的债券,通常有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十二个月几种期限。
中期债券: 1-5年内的债券。
长期债券: 5年以上的债券。
三、按偿还与付息方式分类
定息债券: 债券票面附有利息息票,通常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利率是固定的。又叫附息债券。
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并偿还本金。
贴现债券: 发行价低于票面额,到期以票面额兑付。发行价与票面额之间的差就是贴息。
浮动利率债券:债券利率随着市场利率变化。
累进利率债券:根据持有期限长短确定利率。持有时间越长,则利率越高。
可转换债券: 到期可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四、按担保性质分类
抵押债券: 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发行。
担保信托债券:以动产或有价证券担保。
保证债券: 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
信用债券: 只凭发行者信用而发行,如政府债券。
7. 我国目前的地方政府债券有哪些类型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担保,而对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保证。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要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般又由不同的级次组成,而且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美国地方政府债券由州、市、区、县和州政府所属机关和管理局发行。日本地方政府债券则由一般地方公共团体和特殊地方公共团体发行,前者是指都、道、府、县、市、镇、村政府,后者是指特别地区、地方公共团体联合组织和开发事业团等。
8. 简述我国债券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国债的主要类型目前有五种具体的分类方法。
一、国债的定义:
是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国债的分类
1、按发行期,公债可分为短期公债、中期公债和长期公债:
(1)短期公债是指发行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公债,又称为流动公债。短期公债流动性大,因而成为资金市场主要的买卖对象,是执行货币政策,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政策工具。
(2)中期公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到10年之内的公债,政府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使用这笔资金,因此在许多国家占有重要地位。
(3)长期公债是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公债,其中还包括永久公债或无期公债,发行长期公债,政府长期使用资金,但由于发行期限过长,持券人的利益会受到币值和物价波动影响,因此长期公债的推销往往比较困难。
2、按发行地域,公债可分为国家公债和国外公债。
(1)政府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债券为国内公债,简称内债。发行对象是本国的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组织以及个人。发行和偿还用本国货币结算支付,一般不会影响国际收支。
(2)政府向其他国家的政府、银行或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及在国外发行的债券等,为国外公债,简称外债。
3、按可否自由流通,公债可分为上市公债和不上市公债。
(1)可以在债券市场上出售,并且可以转让的公债,称为上市公债。上市公债增强了公债的流动性,在推销时比较顺利。多数的公债都是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自由买卖的。
(2)不可以转让的公债,称为不上市公司。之所以限定某些债券不可出售,往往具有政治、经济方面的特定原因和目的。为了保证发行,政府通常必须在利率和偿还方法上给予某些优惠。
4、按举债形式,公债可分为契约性借款和发行公债券。
(1)政府契约性借款,是政府和债权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2)公债券,即向社会各单位、企业、个人的借债采用发行债券的形式。发行债券具有普遍性,应用范围广。
5、其他分类方法。
(1)按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
(2)按公债计量单位,可分为实物公债和货币公债;
(3)按利息状况,可分为有息公债和有奖公债;
(4)按公债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公债和非生产性公债。
三、国债的发行条件和方式:
1、发行条件
1)公债发行额
2)公债期限
3)公债发行价格
4)公债利率
此外,公债的发行条件还包括公债的票面金额和编号;公债的名称与发行目的;公债的发行对象;发行与交款时间;还本付息的方式;公债经销单位和债券流动性的规定等。
2、发行方式
公债的发行方式是指采用何种方法和形式来推销公债。大致有以下三类:
1)公募法。公募法是指政府向社会公众募集公债的方法,一般适用于自由公债。具体有三种方法:直接公募法、间接公募法、公募招标法。
2)包销法。指政府将发行的债券统一售予银行,再由银行发售的方法。具体可由中央银行或专业银行或金融集团包销。
3)公卖法。指政府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债的方法。
四、国债的偿还
偿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偿还方法;二是偿还资金的来源。
1、公债的偿还方法:买销法、比例偿还法、轮次偿还法(规定各种号码的偿还期限,自由认购)、抽签偿还法、一次偿还法。
2、公债偿还资金的来源。政府在公债到期、需要还本付息时,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预算直接拨款、预算盈余偿还、发行新债偿还旧债法、建立偿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