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依据什么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的制定采用“代订、追认”的做法。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的要求。
② 债券持有人的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位
债券持有人会议又称公司债债权人会议,是一种由债券持有人集体行使权利的、即时召集的、临时性的议决机构。其地位,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
(1)债券持有人会议是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无权利能力的社团组织。
(2)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即时召集的临时性机构,只有在需要议决事项时才活动。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为负有议决职能和监督职能。例如,发债公司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议决同意;发债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时,债券持有人会议可提出异议,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的制定采用“代订、追认”的做法。《公司债券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应当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③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谁组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
首先,问题的本质,即对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利弊的争论,至少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亚当·斯密认为,股票公司的董事缺乏经济激励,因为他们主要管理其他人的财富。他还预测,该公司将无法超越其他任何剩余的财产,所有权和管理在竞争中,再加上相对封闭的商业组织。两个多世纪过去了,人们发现股份制企业不仅消失了,而且在现代经济中占主导地位。1932、剩余财产Mien paraplatin和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质疑。他们想知道管理者控制下的公司是否有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好处。我们认为,质疑现代剩余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悲观主义者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却忽视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机制。显然,悲观主义者对比较公司的管理制度毫无兴趣。很容易看出这些悲观主义者受到了批评。Stiegler认为Mien burr和贡献的经济学假设的公司利益最大化必须修改考虑经理的现实将寻求自己的利益。他们通过对管理控制、薪酬、毛刺和Mien点的挑战企业利润关系的控制和管理的研究探讨。他们认为,忽视了经济系统的运行是一个重要的缺陷,Mien的说法和毛刺。虽然Stiegler意识到一些机制限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他们没有详细讨论限制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及其影响机制。自从Stiegler和其他人认为这些监督机制的存在,公司管理系统的研究,他们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德姆塞茨和Mien的观点相似的毛刺和批评瑞安。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假设经理和剩余财产所有者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而股票的不同分配会影响公司的利润。然而,这种关系还没有得到实证调查的证实。因此,他们得出结论,毛刺和Mien的论点是可疑的。他们的论点之一是股权分散与公司规模成正比。这种关系似乎很容易理解。因为当公司追求财富最大化时,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成本同时上升。这显然阻止了人们争夺控制权。此外,当公司控制权收益低于风险投资多元化时,则选择后者。德姆塞茨和瑞安似乎没有兴趣比较公司的管理制度。否则,他们会发现他们的结论只适用于美国,而不适用于德国和日本。罗尔建议,德国和日本最大的生产企业由金融机构(股东)控制。我们相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是有成本效益的。然而,公司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表明,公司的产生和发展也有其收益的一面。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公司的生产和发展收入主要来自于降低交易成本、分散风险、合作经营、管理专长和规模经济。在本文中,我们仅假设没有证据就获得这些收益。原因是公司所产生的收入通常大于或等于其成本,否则,公司的形式将消失。我们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比较公司治理的代理成本来研究如何使用不同的监督机制来减少盈余,因为公司的产权和管理权是由于分离产生的贷款融资而产生的。第二部分讨论代理成本的定义及其权重问题。然后,我们将讨论各种监测机制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面的作用。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讨论公司治理研究的政策含义。中国的经济改革迫切需要我们的政治家、经济学家和法律学者来拓展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洞察力。跨学科研究和公司治理系统的比较将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有用的材料。第二,代理成本和监督机制,传统经济学理论,如新古典经济学。
④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吗
随着国内债券违约事件的增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投资者保护的效力越来越引人“诟病”,原因主要在于国内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不受严格的法律约束。对于会议所形成的投资人决议,发行人并没有强制执行的义务,而是有赖于发行人的执行意愿和能力。为解决上述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推出《投资人保护条款范例》,把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契约形式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约定,通过事前约束明确事后处置程序。将保护条款写进说明书“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券发行前,在募集说明书中就明文规定好事后相应风险的触发处置机制,这样,债券违约事件的后续处置程序就会受到《合同法》的保护,投资者可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法律效力保障自身权利,避免了持有人会议的流于形式。”一名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据了解,交易商协会此前推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属于行业自律规定,对于会议所形成的决议是否执行、如何执行等关键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本次《范例》的最大亮点,在于根据当前债券违约中常见的风险类型,梳理了七大方面的信用风险事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触发机制,并结合不同的风险特点设置分类处理程序,以供发行人及市场机构撰写募集说明书时参考。
七大类风险包括母弱子强、股权托管、股权结构复杂容易引起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实际控制人被协助调查、对核心上市公司控制力弱、产能过剩行业、名股实债等。《范例》还设计了“交叉保护条款”、“财务指标承诺”、“事先约束条款”和“控制权变更条款”四大类基本条款,将七方面风险事件作为持有人会议触发情形,并分别设置了对应的投资人保护安排。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接近协会的人士强调,事前约束条款的使用并非强制规定,而是由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自主协商。
⑤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是什么意思
债权登记日就是说您这一天持有该债券的持有人,才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之前卖出或后来买入的不能算,只是个日期。按您补充问题,就是要求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的前3到10个交易日!
⑥ 召开债权持有人现场会议应注意哪些
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分为第一次会议和以后的会议。
(1)第一次会议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
根据该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得早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天,不得迟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5天。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
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⑦ 债券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对债务人具有强制力是对的吗
正确答案:C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合并.分立.解散;(3)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4)修改公司章程。
⑧ 关于招行转债菜鸟问题(悬赏10分)
(1)指这些可转换债券的以票面面值(注:一张债券票面值是100元)每4.42元就可以转换成1股招行A股股票。这是相关可转换债券的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7月3日):
600036: 招商银行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截至2009年6月30日,已有6,498,282,000元本公司发行的“招行转债(110036)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招商银行”(600036),本期转股股数为10,795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043,701,547股(含转增股)。尚有1,718,000元的“招行转债”未转股,占招行转债发行总量的0.03%。
从述的剩余数量来看最多只能转成不足39万股(即3900手)的股票,实际未转股数量并不多(招行的一天成交量远远大于上述数字),而对于这个4.42元的转股价格的来源是这样的:这转债已经是多年前发行(2004年发行的),根据当时招行股票价格而定立的,并且经过多次转股价格的调整而得出来的。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并非随意调整的,必须相关上市公司有除息除权的情况出现才能调整,调整时还要按一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计算的。
(2)指这些债券持有人若在到期前(直到债券到期为止)都不进行转股,债券持有者除获得当年的利息以外,还可以得到额外每张债券6元的补偿利息。
(3)指这转债在9月29日起停止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但在转债到期前还可以进行相关的转股,转股的申报代码是190036。那一个约定的条件是指可转换债券的以票面面值每4.42元就可以转换成1股招行A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