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会计中国债利息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1)国债回购利息所得税免税吗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Ⅱ 国债利息免交所得税,是指
是指免交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但一般的企业很少去买国债,有这种闲钱,早就用来投资其他项目了
Ⅲ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应该扣除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Ⅳ 国债利息是否需要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包括人民币、外币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到现在为止,一直对银行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取消利息税的三个理由
一、利息税主要来源于中低收入阶层,加重了这些人群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
中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相比很难找到比银行存款回报率更高的投资渠道;征收利息税使中低收入者的相对税收重于高收入者;由于我国利息税制不完善,如公款利息不在征收范围,一些高收入者通过逃税手段避税将家庭存款转移到公司账上或者变为“公款”。 二、1999年-2006年七年多来,征收利息税的政策目标并没有很好地实现。
恢复征收利息税以来,居民储蓄存款势头不但没有放慢,反而以每年万亿元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06年末,银行储蓄存款余额已上升到16.66万亿元。
三、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由当年通货紧缩变为当前轻度和局部的物价上涨。
2008年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3.4%,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3.06%(扣除20%的利息税后实际利率为2.44%),意味着存款实际利率已为负数。在此经济形势下,继续征收利息税,就很有些不合时宜。
Ⅳ 除了国债免征利息所得税,还有哪些免征利息所得税。
答:一、除了国债利息所得税,还有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利息所得税。
二、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利息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
利息税实行分段计算征免,居民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税。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税。
2008年10月9日起孳生的利息,实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Ⅵ 国债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购买国债所获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第二款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Ⅶ 国债逆回购收益要交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贵司如为证券投资基金或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的情形,则适用上述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贵司如非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适用上述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所以,我们相关财务人员由此得知:国债逆回购收益企业需要缴税吗?答案是不需要的!
Ⅷ 企业买卖国债回购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一、关于国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国债转让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三)国债转让收益(损失)征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因此,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企业买卖国债回购所取得的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Ⅸ 国债利息所得的免税政策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所得税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个人所得税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二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