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有没有这样的上市公司融资案例:发行债券与发行股票同时进行。谢谢!
应该没有,上市公司通常一次只采用一种融资方案
2. 1. 证券法案例分析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
1、是。内幕交易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依本条第3款及《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1、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2、构成内幕交易罪。符合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3. 求中小企业债权融资成功的公司案例,谢谢
长沙发行首笔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两企业融资3.2亿2012年07月02日 11:00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李素平[推荐朋友][打印本稿][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长沙首笔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华夏银行主承销,为湖南诸多受困于资金瓶颈的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直接融资路径。作为湖南第一笔成功发行的集合票据业务,本期集合票据总规模3.2亿元,期限三年,利率5.5%,长沙金盾机动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和恒天九五重工是湖南两家首尝“螃蟹”的中小企业代表。
本次发行的3.2亿元集合票据,长沙金盾机动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和恒天九五重工两企业分别获得1.7亿元和1.5亿元额度。两天发行期结束,1.7亿元资金就到了长沙金盾机动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账上。用该公司总经理彭艺的话说,公司未来3年的发展资金基本不用发愁了。更可观的是,按照此次集合票据发行时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若走常规的贷款渠道,总额1.7亿元的融资利息和成本累计4234万元,而通过集合票据渠道融资,综合考虑发行中各项费用,总成本为4048万元,节省了180万元利息支出。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公司部副总经理郭峰表示,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的优势在于,融资量大,且融资成本较低,还可提升企业形象并优化财务结构。为确保本次集合票据融资的成功发行,长沙市工信委对集合票据融资的企业在前期评估费、律师费等服务费用方面给予适当补贴。此外,华夏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将对未售出的集合票据全部自行包销。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