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注会 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债劵的票面利率第一年是1.5%,第二年是2%,第三年是2.5%
因为6%这个题目中涉及到了发行费用,发行费用分摊到应付债券中后会改变债券的公允价值,所以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一个是:给出发行费用一个是:实际利率不是发行债券日的利率这两种情况下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贰』 怎么申购 国投电力可转债
1、国投电力本次共发行34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3,400万张。
2、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04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86”,配售简称为“国投配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995,101,10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约3,399,652 手,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转债约1,797,086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转债约1,602,566 手。
4、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500 万元(5,000 手),超过500 万元(5,000手)的必须是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的上限为17亿元(1,700,000 手)。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33886”,申购简称为“国投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张,1000 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7 亿元(1,700,000 手),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国投转债于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国投转债的上市代码为“110013”。
8、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国投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定金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国投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国投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国投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国投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1 年1 月2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国投电力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国投电力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总额: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4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 元/张,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1 年1月25 日至2017 年1 月25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1.2%、第五年1.5%、第六年1.8%。
(3)债券到期偿还:公司于本次可转债期满后5 个交易日内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不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1 年1 月25 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7.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高者)。
(6)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1 年7 月26 日至2017 年1 月25 日止)。
(7)信用评级:AAA。
(8)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转债中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1 年1月25 日(T 日)。
6、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1 年1 月2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下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叁』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时,明确了以怎样的价格转换为普通股,这一规定的价格就是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也称转股价格),即转换发生时投资者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实际价格。
转换价格通常比发行时的股价高出20%∽30%。转换比率是债权人通过转换可获得的普通股股数。可转换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转换比率之间存在下列关系:
转股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率。
例 A公司20×0年发行了12.5亿元可转换债券,其面值1000元,年利率为4.75%,2010年到期。转换可以在此前的任何时候进行,转换比率为6.41。其转股价格可以计算出来:
转股价格=1000/6.41=156.01(元)
这就是说,为了取得A公司的一股,需要放弃金额为156.01元的债券面值。
由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
影响可转换债券收益的除了转券的利率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可转换债券的换股条件,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换股价格,即转换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如宝安转券,每张转券的面值为1元,每25张转券才能转换成一股股票,转券的换股价格为25元,而宝安股票的每股净资产最高也未超过4元,所以宝安转券的转股条件是相当高的。
当要转换的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转券的换股价格后,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就将与股票的价格联动。
当股票的价格高于转券的换股价格后,由于转券的价格和股票的价格联动,在股票上涨时,购买转券与投资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价格下跌时,由于转券具有一般债券的保底性质,所以转券的风险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肆』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多久,发行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伍』 可转换债券与股权证有何区别
可转换债券与股权证区别如下: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可转换债券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股权证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股权证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3、范围不同
可转换债券包括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股权证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购股权证
网络-可转换债券
『陆』 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条件与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不得公开增发股票的条件相同)。
(二)可转换债券的期限、面值和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保护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份
1、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2、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转换股票的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3、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这里所称说的转股价格,是指募集说明书事先约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4、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不转换为股票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
(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
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1)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2)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柒』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参考资料:东奥会计在线
『捌』 公司可转债
你这是国投电力的转债,这个意思就是已经确定了以后进行转股时的转股价就是7.29元/股,如果后面有分红送股的话会相应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