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移
是的。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包括抵押权等)。
『贰』 房产抵押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包括抵押权等)。
(2)设有抵押权的债券转让扩展阅读:
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主债权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
『叁』 抵押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抵押权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
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此时抵押权单独转让会因违反了抵押权从属性原则而无效。
2、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
(3)设有抵押权的债券转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肆』 抵押权的主债权部分转让的情况
1、张三有套房,张三因为资金需要将该房抵押给银行,拿到贷款后又将该房卖给李四。
上述案例中,张三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行为就是抵押权的主债权转让情况。
2、张三有辆汽车,张三因为资金需要将该汽车抵押给银行,然后又将该车卖给李四。
如果张三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银行就可以对抗李四。此种情况李四可能为善意第三人。此处有两处需要你理解。第一就是善意的判断。判断依据为:张三李四签订购车合同时李四是否知道此车已经设立抵押权。知道的为恶意,不知道的为善意。(此处为司法考试的考点)第二就是对抗是理解。即银行可以给李四说:“张三已经把车抵押给我啦,我有车管所的抵押登记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91条第2款的规定,你只能在代替张三清偿债务后方可购买这个汽车,你明白了吗?”(注此处也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
如果没办登记,银行就不能说上面的话,即银行不能对抗李四。因为李四此情况为善意第三人,此时李四可以得意的给银行说:“没学法律吃亏了吧?!根据《合同法》规定,此为正常交易,法院不会支持你的!”
上述情况同样适用浮动抵押。
附:《物权法》
第19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伍』 有抵押担保的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否随主债权一并转让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陆』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 什么意思
即债权如果转让的话,不需要取得
抵押物
所有人的同意,且抵押仍然有效。
『柒』 关于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移转 详细
关于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移转 说明:以下论证的前提是债权可以转让,即不存在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且该债权转让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般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债权全部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 81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7)设有抵押权的债券转让扩展阅读: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以其所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投有债权,就不可能有抵押权,抵押权失去了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抵押权具有附随性。那么,抵押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这些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确规定。
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
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
『捌』 房产抵押债权转让是什么
“房产抵押债权转让”顾名思义就是房产抵押后的管理或是使用的权利转让给第三者。第三者可以得到高的回报,转让人也可以赚到差价。是一个双赢的项目,赚的钱都是借款人给的,房产升值空间大,风险低。
『玖』 有抵押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对抵押权有优先吗谢谢!
物权法19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