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它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发行债券的价格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较大,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应付债券就是企业在记账时的一个会计科目,即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到期时应付钱给持有债券的人(包括本钱和利息),与公司发行债券没有什么不同。
❷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债权投资、应付债券这三个科目在新会计制度里分别对应是什么科目
在新准则下,所有股权、债权投资的分类口径完全和以前不一样了,首先都归类为金融资产,其分类是按照持有目的:
金融资产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且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所以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都没有了,但是应付债券这个负债科目还存在
❸ 集团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G公司:
1、收到51800出售50000元的债权:
借:银行存款 51 800
贷:应付债券——本金 50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 800
2、2006年10月1日: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300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1 7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3、2006年12月31日: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50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850
贷:应付利息 1 000
H公司:
1、用51800元购入G公司发行的50000元债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G公司——本金 50 000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G公司——利息调整 1 800
贷:银行存款 51 800
2、2006年10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G公司——利息调整 300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 700
3、2006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G公司——利息调整 150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850
抵销分录:
1、抵销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及利息调整:
借:应付债券——本金 50 000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 35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G公司——本金 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G公司——利息调整 1 350
2、抵销投资收益与财务费用:
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2 550
贷: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2 550
3、抵销尚未支付的利息往来:
借:应付利息 1 000
贷:应收利息 1 000
❹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帐务处理比较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取得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购入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内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合同支付的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应计利息)。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折价摊销额,借记本科目(溢折价),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溢价摊销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 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数额大、到期无条件支付本息。通过设置“应付债券”科目,以及“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付利息”四个明细科目对应付债券进行核算。
当发行债券收到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债券——(面值或溢价)”科目;按期支付利息时,借记成本费用科目以及“应付债券——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偿还债券本金时,借记“应付债券”,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为折价发行,则在发行时,借记“应付债券——折价”,计提的利息,贷记“应付债券——折价”等。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发行债券数额。应付债券期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负债”项目中。
❺ 应付债券与债权投资对比,其两者的账户设置与会计处理有何异同
一般来讲应付债券比较复杂,里边还有一个用户,债券的面值还有票面利息以实际利率的一个摊余成本的计算,而债权投资的话可能只是要记住什么时候收利息就可以了。
❻ “长期债权投资”涉及的溢价、折价问题与长期负债中“应付债券”涉及的溢价、折价有什么联系吗
(1)购买债券的一方是作为投资核算的,而发行债券的一方是作为负债核算。因此。投资方应确认各期投资收益,发行方应确认各期利息费用。
(2)发行债券时,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比实际利率高,则债券会溢价发行,这时候购人一方在以后各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并不是企业真正的投资收益,因为溢价购人是对投资方未来多收取利息预先付出的代价,只能将票面利息扣除溢价摊销金额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即:借:应收利息;贷: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投资收益;反过来,发行一方在以后各期按票面利率计算支付的利息并不是企业真正的利息费用,因为溢价发行是对发行方未来多付利息预先得到的一种补偿,只能将票面利息扣除溢价摊销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即:借:财务费用,应付债券——债券溢价;贷:应付利息。
(3)折价同理。分别购人方和发行方对比理解记忆。
❼ 比较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的会计处理有何相似与相关之处
这样说 做账的主体不同
使用“债券投资”的 是资金的提供方 是债权人
使用“应付债券”的 是资金的接受方 是债务人
你可以将从发行债券 付利息 计提利息 最后还本 一个系列的事项 按照
债权人 和 债务人 对应的做一遍 所有都是对应关系
自己编一下 应用题 就理解了
❽ 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
一、应付债券的种类
按发行方式可分为记名应付债券、无记名应付债券和可转换应付债券;按有无担保可分为有抵押应付债券和信用应付债券;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定期偿还的应付债券和分期偿还的应付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账务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应付债券—面值”,按差额借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三、应付债券利息费用的账务处理
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在借方)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在借方)
四、应付债券偿还的账务处理
采用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企业应于债券到期时,借“应付债券-面值,应计利息”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用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方式的,借“应付债券-面值”, “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❾ 长期股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区别
所幸你能认识到你想要做的事情只是跟风,你只是眼红而已。这注定不是一个理性的决定
如果你没有经验,那么入市后你会心里没底惴惴不安,最终你会对你的行为结果失去掌控
所以,建议你找身边真正会做股票的人帮你做,你自己最好不要做
假如你钱多的是,是赔是赚无所谓,只想有大潮流的参与感,那么你随便吧
❿ 应付债券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区别
应付债券的特征可以通过与长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较来体现:
1.应付债券与长期借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筹资范围、债权人对举债企业的了解程度、流动性等方面;
① 筹资范围不同。长期借款的债权人一般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应付债券的债权人可以是单位或个人,筹资范围更为广泛。
②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长期借款的债权人一般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他们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一般更为了解;而企业发行债券时,购买单位或个人一般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了解程度较低。
③ 流动性不同。债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而长期借款只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应付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资金提供者(主体)的法律地位、所获报酬及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等方面。
① 性质不同。应付债券是企业的负债,其发行企业为债务人,其持有者为债权人;而股票为发行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其持有者为股东。
② 资金提供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应付债券的持有者作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一般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东则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权利。
③ 资金提供者所获得的报酬不同。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债权人)不论企业经营的好坏,一般都可按照利率获得固定的报酬(利息);而股东所能获得的报酬则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盈余的多少及企业的股利政策相联系。
④ 资金提供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应付债券表现为企业的负债,应付债券都有明确的偿还期限,因而企业债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债券的持有者较股东享有优先的受偿权;而股东则是企业的终极所有者,其投入资金一般可以被认为是没有偿还期限的,企业解散清算时,股东只能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因而承担了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