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实物国债,货币国债
1.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
政府发行实物国债,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货币经济不发达时,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
二是尽管货币经济已比较发达,但币值不稳定,为维护国债信誉,增强国债吸引力,发行实物国债。
实物国债是新中国刚成立时,陈云为抑制当时的恶性通胀采取的一个措施。
1950年底,为了不用增加货币供应量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陈云决定发行国债。但当时人民币几乎处于完全崩溃的边缘,物价上涨依然凶猛。如果发行货币国债,可以肯定不仅价格奇低,而且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买。为此,陈云想出了以实物为计价基础的实物国债,当时叫“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的单位定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等六大城市的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煤炭16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平均批发价总和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公债分5年偿还,年息五厘。每年付一次利息。(当时的工资也是按实物发放的。)
2.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它可以进一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前者以本国货币为本位而发行,后者以外国货币为本位而发行。
划分:
1. 战争公债
是政府为筹集军费而发行的债券。战争时期,政府开支骤增,战争公债是较理想的筹资方式。
2. 赤字公债
在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出现财政赤字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赤字公债来平衡财政收支。
3. 建设公债
是政府为了投资于公路、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而发行的债券。
4.特种公债
是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公债。
⑵ 作息本位是什么意思
首先,目前词典可查到关于【本位】的解释有2个。
1.开始造币时对硬币所用的金属成色和每个硬币应有的法定重量
2.自己所在的单位;自己工作的岗位
因为问题标注了“发行本位”,提问者又归为股票类问题,因此我个人觉得,“发行本位”=发行某种证券采用的计价基础,展开解释的话,即代表发行某证券发行的时候,所采用的实物基础或某货币基础。
比如,发行中国本币国债,即以人民币为基础【=本位】,发行以人民币为基础的本币国债;
发行中国美元国债,即以美元为基础【=本位】,发行以美元为基础的外币国债。
发行中国黄金国债,即以黄金为基础【=本位】,发行以黄金为基础的实物国债。
仅供参考,个人胡解,欢迎斧正。
⑶ 什么叫做以国债为抵押发行货币
我围绕货币发行是依据什么来解释.
一是谁拥有发行货币的权力.
二是货币的性质.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已发行的货币是负债(表示对公众的负债),它必然有在资产中的某一个类别作为支撑.,比如一份新发行货币对应一份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不能凭空发行,否则将导致货币发行泛滥,恶性通货膨胀发生.
三是发行多少货币的问题.如果当时实行的是金本位制货币制度,则新发行多少货币要依据国库新增加多少黄金来定(该制度规定:每一个英镑含黄金若干.),二者严格挂钩.如果不是金本位制,而是依据GDP增长率或者税收增长率,则意味着以未来的国家财政收入作为这一部分新发行货币的支撑.
搞清楚了这几个基本点,再来理解"以国债为担保"的意思.
国债通常是国家通过财政部发行的、以未来国家财政收入(如税收)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券。
所以,"以国债为担保"发行货币,实际上还是以未来国家财政收入作为新发行货币的资产支撑。
至于发行程序,一般是财政部得到议会许可后,确定一定的国债发行额度,由中央银行发行等量货币购买,购买款项支付到财政部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帐户之上,由财政部支配,它是买石油也好,买军火也好,还是给老百姓发救济也好,中央银行管不着,但是,国债到期后,中央银行就从财政部的存款帐户上连本带息把钱收回,至此时,一个货币发行完整流程结束,该部分新发行货币从货币流通领域退出。
另:《货币战争》一书看过,感觉上作为课外读物,增广见闻尚可,似乎不宜作为金融正史来读,该书观点太庞杂,断层比较多,想读通,还得另找一批书作参考,所以,读过就算了,不必求甚解(仅对该书)。
(试着解答,如有不当,敬请原谅。)
参考资料:大部分大学的金融学教材都讲过,但比较分散.
⑷ 实物国债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发行的实物债券 错的 不知道错哪
首先楼主要分清两个概念:实物国债和实物债券。
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也就是其标的物是具体有形的;实物债券则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卷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
实物国债不一定是实物债券。国债可以分为普通国债、特别国债和建设国债。就普通国债来说可以发行记账式、凭证式和储蓄国债三种,这些基本上都没有印制实物券面,而是在发行地开设账户或者填写收款凭证。可以想像纸质的债券会逐渐销声匿迹。
⑸ 按照发行本位分类,国债可以分为 ( ) ,请解释一下为什么选择这个答案
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债券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
(5)国债发行本位扩展阅读:
国债的种类:
1、按照国债发行地域不同,可将国债分为内债和外债。举借国内债务不会因借债而增加国内资金总量,举借外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增加本国可支配的资金总量。
2、按借入债务到偿还债务的时间长短划分。短期国债:1年以内的,最典型的短期国债形式是国库券;中期国债:1~10年的;长期国债:10年以上。
3、根据利率的变动情况,可将国债分为固定利率国债与浮动利率国债
4、根据国债能否在证券市场流通,可将国债分为上市(流通)国债与非上市(非流通)国债。
一般情况下,能够上市流通的国债多为中短期国债,不能上市流通国债多为长期国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实物国债
⑹ 发行本位是什么意思
非科班出身,尝试解答。
首先,目前词典可查到关于【本位】的解释有2个。
1.开始造币时对硬币所用的金属成色和每个硬币应有的法定重量
2.自己所在的单位;自己工作的岗位
因为问题标注了“发行本位”,提问者又归为股票类问题,因此我个人觉得,“发行本位”=发行某种证券采用的计价基础,展开解释的话,即代表发行某证券发行的时候,所采用的实物基础或某货币基础。
比如,发行中国本币国债,即以人民币为基础【=本位】,发行以人民币为基础的本币国债;
发行中国美元国债,即以美元为基础【=本位】,发行以美元为基础的外币国债。
发行中国黄金国债,即以黄金为基础【=本位】,发行以黄金为基础的实物国债。
仅供参考,个人胡解,欢迎斧正。
⑺ 实物国债的内容
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有关实物债券的内容请参考实物债券。
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是新中国刚成立时,陈云为抑制当时的恶性通胀采取的一个措施。1950年底,为了不用增加货币供应量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陈云决定发行国债。但当时人民币几乎处于完全崩溃的边缘,物价上涨依然凶猛。如果发行货币国债,可以肯定不仅价格奇低,而且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买。为此,陈云想出了以实物为计价基础的实物国债,当时叫“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的单位定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等六大城市的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煤炭16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平均批发价总和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公债分5年偿还,年息五厘。每年付一次利息。(当时的工资也是按实物发放的。)我不知道历史上是否有先例,也不知道这是陈云个人的决策还是某智囊的建议。不论怎样,最终遏制的人民币的恶性贬值和当时的恶性通胀。这在历史上也许是唯一的,至少西方没有过,因为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当时或现在的经济学理论做基础。在上世纪80年代发生过通胀,当时有人到美国经济学大师那里去求高招,得到的回答是西方是从中国学习如何治理通胀的。这个故事我没有找到准确的依据。
这个做法的历史意义是,实际上将当时的人民币建立在关键物资的基础之上,没有金本位,也没有所谓“虚金本位”。
这段历史似乎已经被人们忘记了。政府在治理目前的通胀时,或采取行政措施抑制蔬菜价格,或提高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前者还有某种“计划经济”的影子,后者则完全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政策。没有思考当年的成功经验中的合理的,必然的核心。
⑻ 为什么发行货币需要国债,国债和国家货币有什么关系
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已发行的货币是负债(表示对公众的负债),它必然有在资产中的某一个类别作为支撑.比如一份新发行货币对应一份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不能凭空发行,否则将导致货币发行泛滥,恶性通货膨胀发生.
如果当时实行的是金本位制货币制度,则新发行多少货币要依据国库新增加多少黄金来定(该制度规定:每一个英镑含黄金若干.),二者严格挂钩.如果不是金本位制,而是依据GDP增长率或者税收增长率,则意味着以未来的国家财政收入作为这一部分新发行货币的支撑. 搞清楚了这几个基本点,再来理解"以国债为抵押"的意思. 国债通常是国家通过财政部发行的、以未来国家财政收入(如税收)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券。 所以,"以国债为抵押"发行货币,实际上是以未来国家财政收入作为新发行货币的资产支撑。
⑼ 债券的面值是怎么算的
我国发行的债券,一般是每张面额为100元。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
其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实物债券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很多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法规对实物债券的格式予以明确规定。实物债券由于其发行成本较高,将会被逐步取消。
记帐式债券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我国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记账式国债购买后可以随时在证券市场上转让,流动性较强,就像买卖股票一样,当然,中途转让除可获得应得的利息外,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益,这种国债有付息债券与零息债券两种。付息债券按票面发行,每年付息一次或多次,零息债券折价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兑付。中间不再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