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和例外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
现将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
1.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 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 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 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 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 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 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注:股东的一般瑕疵行为不能成为其承担公司责任的根据。对于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出资不足,但后来已经补足出资的;项目公司的股东,虽然初始出资不足,但在其后的项目运行中投入的资金超过了约定的注册资本的,均应该认定其已经出资到位。对于股东抽逃公司资产的行为,应以公司实际资产的不当减少为认定标准,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他人或以其股权投资于其它公司的行为,对公司的资产不产生影响;即使股东没有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也不能将其对股权的处分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
这个答案够全面了吧
『贰』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债务责任什么意思
就是指企业在破产时欠的债务,要把所有的债务还清才能办理注销的意思。
无限责任,当公司财产无法补偿公司债务时,股东用自身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公司经营所欠债务,公司的财产不够还的时候,用无限责任股东的财产来还.
这一般是在合伙制公司中出现,根据合伙协议,部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部分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股东可以有什么权利,主要是根据合伙协议来规定.因为合伙制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彼此信赖关系,权利和义务之间并不一定是对等的.当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时候,才适用其他法律,如合伙企业法.
当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发现合伙企业经营者损害公司利益(如大规模的举债或对外担保)有可能损害合股东利益时,可以制止或提起诉讼.
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也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叁』 公司对自身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_(:з」∠)_
法人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基本上要看债务的类型。如果是承担法人自己个人债务,那就去无限责任,要以法人自己的财产为限度进行承担。如果是承担企业的债务,那么就是以企业自身的财产为限度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与法人的个人财产没关系。
『肆』 全体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是什么
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投资者因所设企业性质不同,其于企业债务责任的承担也是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发生债务,则由公司以其自有财产对其进行清偿,不足清偿部分,如投资者没有出资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不再得到清偿,债权人之债权归于消灭。由此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伍』 公司对自身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怎么理解!!
根据《公司法》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陆』 私营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以及私营独资企业四类;
对于后两类(私营合伙企业以及私营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柒』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要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吗
这句话完全正确哈。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有限二字是征对股东而言的,对于公司自己来说是无限责任的。
『捌』 请问哪些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理论上没有 我们国家有的公司类型就能看出来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没有“无线责任公司” 如果企业破产 一般都是最大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而没有无线承担这种说法
『玖』 、私营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要看企业的组织机构的形式,
如果是公司制的企业,公司以其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俗称有限责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才会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比如合伙、个人独资,一般都出资人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责任。
具体可以参见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