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募基金业务流程有哪些
产品设置阶段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⑵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⑵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⑶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3.基金运作实施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4.基金退出机制封闭期满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退出。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② 私募基金募集办法所规定的募集过程有哪些步
第一步:公开宣传机构品牌
《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虽然私募不可以公开宣传产品和业绩,但是私募公司实际上是可以做好自己的品牌和形象的塑造,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文化,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要注意宣传的途径和范围、方法。
第二步:特定对象确定
私募行业一直强调要向特定对象宣传,但是什么才是特定对象呢,其实一直比较难界定,这次《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给出了答案,就是要经过特定对象确认的程序,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去评估是否符合要求,所以现在很多网站都设置了评估程序页面,并要求投资者承诺,但一些微信朋友圈则比较难以进行,协会也接到了不少投诉。还有评估结果有效期只有3年,3年后要重新评估。
第三步: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什么叫做投资者适当性,就是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匹配他们的风险偏好度,这次《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做了明确规定,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来了解投资者的具体情况,也会对私募产品进行风险评级,让投资者买得放心。另外,在线评级一直比较难做,协会这次也规定了具体流程。
第四步:基金推介
《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这次对私募产品具体销售宣传的过程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因为这块以往问题较多,不少营销人士都很厉害,客户容易被误导。办法规定了推介具体内容有15条,基金君看下来就是要给客户一个详细的、清晰的了解,避免客户还没搞清楚产品具体情况就被忽悠了,像之前关注较多的费率等问题也要清晰揭示。
还有以往销售都爱夸大宣传、饥饿营销、担保收益、自卖自夸等12种行为,现在都是命令禁止的,什么高收益、业绩最佳等让投资者沸腾的词语,都要小心。还有9种媒体不能推介,包括微信朋友圈等。
第五步:投资风险揭示
《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还特意强调要向投资者揭示私募产品的高风险性,有些客户都以为私募做投资厉害,却不知道其中的风险更大,这些风险包括私募产品本身的不规范,没有托管、没有登记等,还有就是投资中的风险,另外权益纠纷也要提前确立,避免出现之前比如“业绩门”之类的事情。这些客户都要逐条来签字。
第六步:合格投资者确认
在销售过程中,为了卖产品,有些销售机构想尽各种办法,比如拆分产品、包装成互联网金融产品等,但所卖对象根本承受不了风险。这次《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产品必须卖给客户本人、承诺是本人购买,客户要提供资产证明文件,不是有100万就可以了,还要有金融资产、风险承受能力等要求。
第七步:签署基金合同
《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到了签署基金合同这一步时,销售机构必须要做好揭示产品风险、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等,还要履行投资者冷静期和确认回访等程序,保证是合格投资者,才能最终确认签字、打款。
第八步:投资冷静期
《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这次特意规定,投资是要有至少24小时的冷静期,避免一时冲动、考虑不周就做出投资决策,毕竟不是小钱。冷静期内销售机构不能再去影响客户情绪,催促他们。但股权、创投私募则可以按照24小时冷静期去做,也可以自行约定,基金君对这里有点不太明白。
第九步:回访确认
《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提出“回访制度”,但目前不会强制,因为很多私募反映比较难做,非销售人员人手不够、客户太多。在回访过程中,基金君发现,协会对具体内容做了8条阐述,需要客户逐一确认,都是比较核心的信息,这就是一个再确认的过程,如果客户没有搞清楚,是可以解除合同、退款的,最大限度保证投资者权益。
③ 私募基金清算流程
(1)决定终止基金;
(2)确定清算组(清算人);
(3)清算组(清算人)核算、清理基金财产;
(4)清算组(清算人)处理基金财产;
(5)清算组(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向中基协申请基金清算备案;
(7)保存基金的清算材料。
一、做出基金终止决定
当触发基金终止的情形出现时,根据基金形式的不同,由不同的决定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做出基金终止决定。
公司型基金,由股东会做出基金终止的决议。
有限合伙型基金,由合伙人会议作出。
契约型基金,由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
二、确定清算组及人员
在作出基金终止的决定后,就需要确定负责基金清算的责任主体——清算组。清算组由哪些人员组成呢?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据《合伙企业法》,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
三、清算组清理、核算基金财产
在基金进行清算时,基金应当已经从其全部投资项目中退出,基金财产应当已经全部变现,以保障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偿付基金的费用与债务,也便于向投资人分配。如果在清算时确实有项目无法完成退出,则需要对该部分非现金资产进行评估,以便于之后向投资人进行非现金分配。基于此,这一阶段的基金清算工作包括:
(1)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核实基金有多少现金资产、有多少非现金资产、有多少需要收回的债权与偿还的债务,并编制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对非现金资产进行变现,无法变现的,进行估价;
(3)清偿基金的债务,收回基金的债权。
依据《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对于合伙型与公司型基金,在清算时还应当履行债权人申报的程序。即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应将基金终止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对基金的债权,基金应对债权进行登记。
四、处理剩余基金财产
在完成基金的财产变现或估价、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后,剩余的基金财产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处置:
(1) 支付清算费用;
(2) 支付应缴纳的税费;
(3) 支付基金费用;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其中第(1)至(3)项费用应以现金支付,如基金尚余非现金资产的,在进行第(4)项分配时可能需要对投资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其中,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由于组织形式的不同,在处理基金剩余财产时亦有所不同。按照《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在向股东与合伙人(即基金投资人)进行分配前,除清算费用外,还需要缴纳所欠税款,但由于契约型基金没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则无需缴纳所欠税款(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的增值税除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个人投资人,公司型或合伙型的基金在向投资人分配前,公司或普通合伙人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但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投资人自行申报纳税即可。
另外,在基金需要清盘时,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退出从而使基金面临非现金分配的情况。非现金分配的核心问题在于非现金资产的定价以及分配方式,这都是需要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的。
其一,关于非现金资产的定价。公开交易的证券价格一般以其市场交易价格予以确定,对于公开交易证券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的定价机制,目前常见定价方式主要有:(1)由管理人独立确定其价值,(2)由管理人聘请合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其价值,(3)由投资人选定的评估机构确定其价值。
其二,非现金资产分配的方式需要视不同非现金资产的形态而定。对于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基金清盘时遗留的非现金资产通常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但是,如果将基金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各个投资人,在基金投资人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不仅可能遭到来自标的公司的反对,也有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上限,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寻找其他私募基金来承接这些未清盘的项目或直接承接基金份额变得非常重要。
五、编制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是清算人编制的对基金清算情况的汇报与总结,内容通常包括基金概况、基金的运作情况、清算组的组成、基金的清算流程、清理后的基金财产、基金财产的处置与分配情况。清算报告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关注:
一是关于签字主体。依据《公司法》,清算报告需报股东会确认;依据《合伙企业法》,清算报告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但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性规定并未对契约型基金清算报告的签署与确认主体做明确规定,只在中基协的契约型基金合同必备条款指引中规定,基金合同应明确清算报告的告知与安排。
二是关于托管人的确认。清算报告系基金申请清算备案时需向中基协上传的必备文件。如基金进行托管,清算报告需由托管人出具或由托管人盖章确认。对于托管的基金而言,在基金收回投资时,投资回报需先支付至托管账户,再由托管账户支付至募集账户,再通过募集账户向投资人分配。基金投资变现后的回款如果未能严格按照前述路径支付,可能导致托管行无法出具或者确认清算报告,从而影响基金清算程序的顺利完成。实践中笔者曾遇到过基金收回投资回报时未经托管户从而导致托管行不愿意对清算报告进行确认的情形,此时,基金不得不考虑与托管行先行解除托管协议并变更为无托管的基金,从而可以在没有托管行确认清算报告的情况下完成基金清算备案。
三是关于清算报告是否需要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们理解这仅系对于公募基金的强制性要求,私募基金并无强制要求。但是根据中基协的合同指引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型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年度审计的要求,为妥善处理投资人的利益,特别在涉及相对复杂的业绩报酬计算、结构化收益处理时,建议清算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
六、基金清算备案
在出具清算报告之后,清算人需在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完成基金产品的清算备案。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告,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而被中基协责令改正,一年累计两次以上未按时填报业务数据、进行信息更新的,中基协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警告措施,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因此,基金终止后,管理人应及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中办理清算备案,以真正终止其对已终止基金的管理职责。为完成清算备案需要在系统中完成如下所列工作。
(1)上传清算报告;
(2)按照系统中的模板更新投资者信息;
(3)按照系统中的模板填写基金清算情况表,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清算及分配情况、向投资者分配的现金类资产与非现金类资产具体情况、最后运作日基金的负债情况、基金的费用情况、基金的账户情况、截至清算结束日基金所投资的所有项目的情况等;
(4)按照系统中的模板盖章并上传清算承诺函;
(5)填写系统中的其他清算信息,包括基金基本情况、清算原因、清算的开始日、截止日以及清算次数、清算组的构成等。
七、保存清算材料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 10 年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保存10年以上。因此,基金清算的,管理人应妥善保管相关的清算材料,且保存期限应不低于10年。除基金募集与投资运作的文件外,需要保存的清算材料包括:
(1)关于决定基金终止清算、清算组的构成等事项的决议文件;
(2)基金清算时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以及财产清单;
(3)清算报告;
(4)其他与基金清算有关的材料。
由于法律法规与自律性规则没有明确限制,我们理解上述清算材料既可以纸质版的形式保存,也可以电子版的形式保存。
④ 如何设计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
由于企业内部成长过程和结果的多样性以及所依赖的外部环境与条件的差异性,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主要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权回购、兼并与收购、管理层收购、二级出售、破产清算等几种模式。
上述几种方式有些差别不大,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一般将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归纳为三种IPO、股权转让(包括企业回购、兼并与收购和二级出售)以及破产清算。
1、IPO
IPO就是首次公开募股发行,一般是在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的。其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家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公共股份在市场上套现以实现投资收益。
IPO被认为是最常见且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在美国,大约30%的风险资本通过这种方式退出。
到目前为止,私募股权基金通过IPO上市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三、退出时机的确定
私募投资基金退出运作的起点是退出时机的确定。确定退出时机时,私募投资基金不仅要考虑当时被投资企业的资金运行状况和收益水平,还要分析当时的整体宏观经济环境是否适合退出。
从最佳状态来看,退出的时机应该是市场高估企业的时候。市场是不是会高估一个企业,基于市场上投资者的预期,聪明的私募投资基金非常善于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预期,但这也需要市场基本面的配合。
通常整体经济要向好,市场认为某种行业是朝阳行业的时候,这个行业的企业就容易卖一个好价钱。
但只要私募投资基金可以通过改善企业的业绩使企业大幅度增值,就不必对市场时机的选择投入太大的精力,只要对时机的把握不出太大的司题,就总是会赚钱的。
在确定退出时机之后,私募股权投资基会就要对各种可供选择的退出路径进行详尽的评估。
在对退出时机所处的整体宏观环境进行考虑的基础上,深入比较各种退出路径的利弊。这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和投资银行等协助其进行分析。
四、退出过程的设计
确定备选的退出路径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开始设计整个退出过程。
基金经理通常会聘请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来负责不同方面的运作,比如聘请与退出相关的法律、税收政策和商业事务方面的机构,同时由一家或多家机构进行实时监控,以此来保证退出过程的每一环节都良性运作。
私募投资基金必须结合所选择退出路径的特点,确定一份具体的退出进程计划书。一份具有可行性的、完备的、事先草拟的退出进程计划书对于整个退出过程的成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退出进程计划书,私募投资基金要分配给退出过程涉及的各方当事人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退出过程一般会牵涉大量的人力,将任务和责任有效地分配可以确保退出过程的顺畅。
另外,基金经理人和高层人员在私募投资基金成功退出后所能获得的收益一般在投资开始运作之前就已经在合同中确定,所以这时需要确定的是其他参与退出过程并起着重要作用的工作人员的奖惩机制。
五、退出过程的监控
在私募投资基金完成一系列相应的准备工作之后,退出过程就可以开始了。
首先要将事先准备好的相关信息文件提供给潜在投标方,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点是,其要求潜在投标方在获取任何信息之前都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
在退出过程正式开始之后,私募投资基金必须提供给潜在投标方所额外要求的信息,而且要确保他们可以与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有选择性的接触。
每一种退出进程的风格都大相径庭。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书之后,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公司顾问要及时评估不同的报价,这个步骤可能会持续几个星期的时间。
在此过程中投标人可能还会受到质询,并重新根据变化后的情况报价。
六、交易结算和事后评估审查
在经过几个回合对于所谓“买卖协议”,具体的谈判、双方达成一致之后,一项退出交易基本上就完成了,其结果就是股权的转移。
另外,为了给未来的退出交易积累一些有益的经验,对整个退出过程进行事后的评估审查也是非常关键的。
特别是,整个交易过程涉及的各方任务协调和整体退出策略值得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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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私募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设置阶段
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
⑵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
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
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⑵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3.基金运作实施
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
4.基金退出机制
封闭期满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退出。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⑥ 私募股权基金,如何进行投后管理
私募股权基金,如何进行投后管理?随着我国经济周期更进和宏观政策的不断完善,PE 行业得到持续的发展。我国股权投资投后管理起步晚: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远晚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股权分置改革,促进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进一步提升,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使得中国证券市场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证券市场逐步繁荣起来。这一举措促进了股权投资的发展,为投资机构的投资退出提供了主要通道。
股权投后管理定义:投后管理不仅仅包括股权投资机构或投资股权投资后对被投企业的运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必要的风险监控,还包括通过股权投资机构的自身优势,为被投企业提供战略规划支持、专业人员及高管的引荐、后续融资支持、完善被投企业治理结构、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及实施等方面的增值服务,以期将其投资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
一、投后管理的必要性
投后管理是整个股权投资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投后监管和提供增值服务两部分。那么投后管理的价值究竟有多大?
1、把控风险
投后部门所需要把控的不仅包括了基金的经营风险,也涵盖了已投企业在经营环境和市场大趋势不断变化下,周遭各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此时投后管理,可以尽可能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尽量少走弯路,从而缩短完成初设目标所需要的周期,或者促使企业朝更合适的目标奋进。
2、增强企业软实力
深耕投后管理,也可以成为增强投资机构软实力的一种方式。据统计,截止到 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股权投资市场LP数量增至16,287 家,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LP共计10,348 家,可投中国资本量增至6万亿人民币。随着资本市场大体量地增长,但优质的项目毕竟是少数。虽说好的项目靠养,但投前部门也要尽可能地降低企业孵化成本。
3、反哺投前
a、检验投资逻辑
这一点承载了投前投后互相辅佐的价值。在投前部门短期内完成企业投资后,投后人员通过长期的跟进回访,甚至于纠错打磨后,对当初投资人员的投资逻辑进行检验。
b、调整投资布局
多数投资机构在设立基金时,都会设定好投资的领域和轮次范围,但随着市场红利爆发,很容易引起某一领域的项目扎堆,比如 2014年-2015年 的互联网金融等各种 “互联网 +” 的产品。那么投后部门在这个时候就要严格把控每个领域的占比和项目质量。
二、投后管理的内容
1、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目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投资后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加速风险资本的增值过程,追求最大的投资收益。为了达到总体目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根据已投资企业情况制定各个投资后管理阶段的可操作性强、易于监控的目标。
分时期来看,投资后管理前期的目标应是深入了解被投资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专家建立相互之间的默契,尽可能地达成一致的经营管理思路及企业管理形式,完成企业的蜕变,达到企业规范管理的目标。投资后管理中期的目标则是通过不断地帮助被投资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控制风险,推动被投资企业健康发展。
⑦ 私募基金产品发行保壳流程流程
1.产品设置阶段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⑵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⑵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上周办理一家
⑧ 私募基金怎样通过IPO方式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当被投资的企业公开上市后,私募基金再逐渐减持该公司股份,并将股权资本转化为现金形态。
IPO 可以使投资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资本的盈利性和流动性。根据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发现,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项目选择、投资合作和项目退出的整体运作过程。每个投资机构都有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特点,其运作通常低调而且神秘。
从某种程度上看,私募股权投资的不同运作模式直接影响了投资的回报水平,是属于不能外泄的独占机密。虽然我们可能无法知道各个投资机构在具体的投资运作中的许多细节,但通常私募股权投资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