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2.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有何区别
2016年9月8日,中基协发布《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线运行相关安排的说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要求新的私募基金备案和信息更新必须在新的系统——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进行。
一、登记备案新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步都是必须做的!
Asset Management Busniess Electronic Syste(简称Ambers)九步架构:
一、填写机构基本信息
二、上传相关制度文件(上传不大于20M压缩包或者pdf)
三、机构持牌及关联方信息
四、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五、财务信息
六、出资人信息
七、实际控制人信息
八、高管人员信息
九、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二、新增项目
1)机构类型分为三类为:
①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②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③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2)实收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实缴出资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以及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3) 需要上传机构所在写字楼图片及机构前台图片
4)如果企业已挂牌/上市还需要提供:挂牌/上市证明文件、场所及股票代码
5) 高管必须是“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从业资格注册或个人信息登记的自然人。
信息填报负责人至少有一人担任。
三、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
Ⅱ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怎么操作的
信息披露是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披露的。
Ⅲ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是哪个
1、什么是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
基金业协会负责建设和维护的用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和备份的平台,该平台的目的是更好的进行行业自律、监控行业系统性风险。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有何作用和意义?
应当报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披露之外,还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
平台数据为准:私募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
投资者可查询: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3、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何时推出?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起草说明中表示,由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关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的具体实施安排将另行通知。
Ⅳ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到底有多重要怎么才算尽到信息披露义务
正确答案:A 解析: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1)基金合同。(2)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3)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4)基金的投资情况。(5)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6)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7)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8)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9)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Ⅳ 备案过的私募基金产品定期都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六个月内必须发产品,不然就会被协会注销掉。
Ⅵ 私募基金备案新系统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怎么操作
管理人登记后要定期维护管理人平台、从业人员平台、产品披露备份系统平台、从业人员培训平台,如果维护不及时不到位,会被列为异常机构或人员。
Ⅶ 在信息披露层面,私募基金有哪些法律法规
下面是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Ⅷ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中怎么披露年报
为了客观地体现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收益情况,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会采用影子定价于每一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重新估值。
Ⅸ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哪些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披露内容:
根据《披露办法》第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二) 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 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 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 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 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月度报告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完成,每年6月30日前发布上一年度报告。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披露内容:
在信息披露的时间和频度上,《指引》规定,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选择报送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意思就是说,股权和创投私募要披露年报、半年报,但季度报告采取自愿原则。这和证券私募的披露频率要求很不一样。
首先是半年度报告,需要披露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其中基金投资者情况、基金持有项目特别情况说明、管理人报告等都是选填项目。
其次是年度报告,需要披露:一是基金产品情况,包含基金基本情况、基金产品说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外包机构情况;二是基金运营情况,包含累计运营情况、持有项目说明表;三是主要财务指标、基金费用及利润分配情况,包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基金费用明细、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四是基金投资者变动情况;五是管理人报告;六是托管人报告;七是审计报告。
最后是季度报告,是可以自愿选择披露的。需要披露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其中基金投资者情况、基金持有项目特别情况说明、管理人报告等都是选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