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债收入在会计上怎么处理
国债收入在会计上的处理: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交企业所得税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在应税收入里面剔除。
⑵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⑶ 计算会计利润时,国债利息收入要算在收入里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讲。老师说的计入投资收益不计收入,这是从会计上收入确认条件来讲的,国债利息不属于收入的确认条件,所以不能计入会计上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要计入投资收入而你说的教程上说的计入收入,其指的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候。这里所说的“收入”并不是会计上的收入概念,跟准确应该算作收益。在税法上,企业取得的能够增加利润的,都叫做收入,它既包括会计上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还包括计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的科目的利得收益
⑷ 会计中国债利息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4)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和税法口径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⑸ 收到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
⑹ 国债利息收入计免征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是指票面利息收入,还是按摊余成本计算的实际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即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二)取得财政部国债利息收入的明细资料及凭证。
⑺ 收到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呀
国债的利息收入应该通过“投资收益”科目反映。
一般国债都是一年以内的,所以会计处理上采用简化核算,即在企业投资转让或到期收到利息时,确定投资收益,在收入未实现以前不予预计。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
投资收益-(利息)
注意事项
1.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⑻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分录为: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核算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⑼ 国债利息收入的计税基础是多少
1,纠正一下你的错误,国债利息是免税收入,不是不征税收入。
2,计税基础=未来税前扣除的金额。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在税前需要调减的,是一种扣除,所以50元的利息未来可以扣除50元,账面价值就等于计税基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