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债丢失,银行查不到单据怎么办
银行买的国债都是凭证式的,买的时候银行的柜台人员一定有索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现在凭证丢失了,拿上原来买国债的的证件去银行查一下存根重新开即可。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2. 2002年买的国债券没有名字掉了怎么办啊
2002年买的国债券没有名字就证明这个债券已经失效了。你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咨询做相对应的事处理。
3. 1996中国铁路债券五年期兑付需要什么手续吗如果丢了,还能找回来吗,我是说像银行卡那样可以挂失的吗
这个债券的集中兑付在7年前就截止了。不过集中兑付期过后,还可以和原来债券发行的承销团联系,他们会负责办理逾期未兑付债券的兑付。你可以和这些承销团联系。联系电话在兑付公告里有: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2-01/08/content_228622.htm 如果是没有转托管的实物债券,丢了是没有办法兑付的,这就像现钞一样,不记名不挂失.
4. 企业 银行融资债券丢失如何补办
去购买债券的地方咨询一下。
5. 我买的国债凭证丢失了,怎么取款
凭证式国债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
有单据的属于凭证式国债,现在一般都是记帐式国债。凭证丢失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挂失
,银行买的国债都是凭证式的,可以拿上原来买国债的的证件去银行查一下存根.重新开据凭证。
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前者已经很少见,现在一般采用后两者。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6. 丢失的债券应属于谁
1998年10月,农民黄丽蓉在中国农业银行某分理处购买期限一年,面额100元的连号金融债券50张,该种债券不记名、不挂失,不准流通转让。1999年2月,黄丽蓉与丈夫季春雨乘车回家,发现随身携带的上述债券及其他财物全部遗失,于是,便向派出所报案并通知了分理处,分理处的工作人员核实后同意协查。
1999年10月,张昆仑持上述连号债券到分理处兑现,该处工作人员当即通知了派出所及季春雨。派出所将债券扣留,张昆仑称这50张债券是其妻子1999年3月在该分理处从一陌生青年手中以5000元现款买得的。派出所经查认为:(1)可排除张昆仑行窃可能;(2)不能证实张昆仑夫妇拾得或买得可能。问题得不到解决,12月底,季春雨夫妇起诉,要求张昆仑归还其全部债券。
问题:黄丽蓉能否要回丢失的债券?
答:本案所涉及的遗失物是具有特殊性质的无记名证券,在民法上,有价证券一般被视为动产,证券遗失后可适用民法关于遗失物的规定。
民法规定拾得遗失物为动产物权的取得原因之一,我们在捡拾到别人遗失的物品后,应该履行通知或报告义务、保管义务、返还等义务,这履行完这些义务后,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物主偿还,还可获得一定的报酬。如果在法定期间内所有人未招领,则拾得人可以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如果我们不依法履行以上义务时,就丧失了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或只能依一般时效取得。不法处分拾得物时,受让人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即即时取得制度,而允许遗失人在一定期间内向占有人请求返还其物。然而,证券毕竟有其特殊性,尤其是不记名证券更为特殊。因而,对遗失证券的拾得有些特殊规定。在有价证券遗失时,我国则采用挂失制度确保权利人对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及券面权。另一方面,证券遗失后,如果取得人取得被遗失的证券是无恶意及重大过失的,即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而不像取得一般遗失物时,如前所述,即使受让人为善意时,也不一定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在记名证券,所有权与占有还有明显标志,其与占有权的分离也可以有明确的证据,因而在证券遗失时,能够采用如上措施,但在无记名证券,情况则大有不同。无记名证券因其无记名的特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其作用实际上就与货币有了更多相通之处,作为支付手段与交换媒介所受的限制几乎等于零,所有权与其占有融为一体。因而在无记名证券遗失时,应采用与货币遗失效力同样的规定。在此情况下,除有确凿证据,证券权利人遗失证券时,只能坐失其权利。
尽管本案争执的焦点是债券的所有权归属,不能把债券的物权关系混同于债券的债权关系,但不能忽略证券的特征,把对债券所有权的认定完全等同于对一般物所有权的认定。债券作为有价证券的一种毁损灭失后,记名债券可以挂失或除权判决,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而不记名债券却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原权利人只能坐受损失。根据农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行对其发行的金融债券不予挂失,因而其挂失行为无效。在实践中,根据挂失行为确认无记名债券最初所有人的做法也是不利于稳定金融秩序的。所以,不能以季春雨的挂失行为确认其为该争议债券的最初所有人。另一方面,农行的《管理办法》又规定该种债券不得流通转让,张昆仑之妻的购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其买卖行为应认定无效。债券应返还于原权利人。但是,根据民法的举证原则,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原告季春雨的原权利人身份不能得到确证,而被告张昆仑获得债券并非出于盗窃这种犯罪行为,故而,依据无记名债券的特性,应驳回季春雨的起诉请求,维持现状。
7. 买国债的凭证遗失了怎么办
有单据的属于凭证式国债,现在一般都是记帐式国债。凭证丢失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挂失
,银行买的国债都是凭证式的,可以拿上原来买国债的的证件去银行查一下存根.重新开据凭证。
8. 我2010年买的的国债凭证丢了怎么办啊
我觉得应赶紧上银行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