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安并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03-23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安徽信安并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MA2MU0X98T,企业法人陈平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安徽信安并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信安并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爱企查查看安徽信安并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❷ 私募基金投资不良资产的流程
引入资金,解决资金端,在项目端对接AMC不良资产包。并购转让运营模式优质AMC专项投资股权基金业务以股抵债的方式直接参与债务人企业并购
❸ 并购基金和私募的区别是什么
并购基金是只能用于特定目的的基金,一般是企业或少量个人共同出资。私募是没有特定目的的,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参加的。
❹ 产业资本并购和金融资本并购的区别
产业资本并购和金融资本并购的区别
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不同,是一种寄生性资本,既无先进技术,也无须直接管理收购目标。金融资本一般并不以谋求产业利润为首要目的,而是靠购入然后售出企业的所有权来获得投资利润。因此,金融资本并购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产业资本并购
一般由非金融企业进行,即非金融企业作为并购方,通过一定程序和渠道取得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并购行为。
并购的具体过程是从证券市场上取得目标企业的股权证券,或者向目标企业直接投资,以便分享目标企业的产业利润。
正因为如此,产业资本并购表现出针锋相对、寸利必争的态势,谈判时间长,条件苛刻。
2.金融资本并购
一般由投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投资企业、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进行。
金融资本并购有两种形式:
(1)金融资本直接与目标资本谈判,以一定的条件购买目标企业的所有权,或当目标企业增资扩股时,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其股权。
(2)由金融资本在证券市场上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从而达到控股的目的。
❺ 自己备案私募基金公司和并购一家私募公司有什么区别
1、备案时间一般要3到6个月,并购的变更时间也要3到6个月,可能还要更长。
2、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待备案和并购的难易程度是一样的,
3、备案花费大概在15万左右,并购在100万左右具体看注册地。
4、并购的话如果卖方同意可以先发产品,这个可以签代持协议,先发产品这个就是并购的优势吧。
❻ 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风险大,私募基金意味着高风险,操作灵活,业绩不稳定。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6)私募基金投资资产并购扩展阅读:
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❼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者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最终通过使被投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包括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大环节,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成功的退出保证了私募基金投资高收益的取得和资金的高效循环。实践中,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公司,常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企业上市获得了可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途径。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机构而言,IPO可以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优势:
第一,在实践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较高的。
第二,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
第三,企业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连续性。
第四,上市可以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会进行准备和宣传,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关注度,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M&A)和股份回购(Buy-back)也属于股权转让。另外,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使收益变现,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从而实现退出。
3、并购(M&A)退出
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终资本退出的一个重要方式,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的价值已达到目的预期,把企业作为一种产品推介,将其出售给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投机性炒作行为大量存在,企业公开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因此,并购只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时的次位选择,PE更愿意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股票二级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较为公允,通过IPO方式退出并不一定能获得比并购退出更多的资本溢价。因此,在这些国家,并购已成为一种主要退出方式,能够有效缩短退出时间,减少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投中集团数据显示,我国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近几年一致维持在5倍以下,与IPO高达10倍以上的退出回报相比较低。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PE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并购资金量较大,市场上潜在的购买者数量有限,目标企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并购者,或者出价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较IPO低。由于市场的变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3、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抵制并购的情况,使原先简单的过程复杂化。
4、股权回购(Buy-back)退出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股权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未达到公开上市要求,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考虑到并购可能带来的丧失企业独立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在实践中,一般早在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有关条款,回购价格在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计算方法。同时,如果股权投资企业认为所投资企业效益欠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管理层回购,实现退出。
回购具有的优势是由于企业的投资机构相互熟悉,信息较为对称,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而出售的价格一般也较公平合理,私募股权机构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产清算退出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投资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投资机构认为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或成长速度过慢、回报过低,甚至可能投资项目失败、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成为股权项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产清算可以减少继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及时止损,保证收回现有的资本余额,以便尽快发掘新的市场机会。破产清算是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采取的最后的策略,通过破产清算退出,股权投资机构要承担经济损失和声誉伤害。
6、借壳上市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❽ 私募基金,并购基金,这些目标企业都是非上市公司
私募分为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私募投资阶段多位于VC之后,在上市后逐渐退出,因此表现为目标是非上市公司。实际上PE是都会投的,比如上市公司发行再融资等时候也会择机进入。
并购基金则是针对事件,无论是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还是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并购基金都可以介入,主要是看资金利息的大小以及可能得资本市场溢价。 因国内上市公司间合并较少,所以多表现为投非上市公司
❾ 排排网名片:如何理解私募股权的并购退出方式
并购是指企业兼并和收购,是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获得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权。对于企业来说,并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协同效应,有效降低成本,整合各种资源,分散投资风险,使企业规模扩大,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并购一般有三种形态: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是企业的横向一体化,是行业集中度提高的体现。纵向并购是通常所说的纵向一体化,即上下游企业的并购,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混合并购是指企业在不同行业间的并购,以满足企业多元化发展,打破进入新行业的壁垒的需求。
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公司,常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企业上市获得了可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途径。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机构而言,IPO可以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优势:
第一,在实践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较高的。
第二,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
第三,企业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连续性。
第四,上市可以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会进行准备和宣传,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关注度,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M&A)和股份回购(Buy-back)也属于股权转让。另外,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使收益变现,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从而实现退出。
3、并购(M&A)退出
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终资本退出的一个重要方式,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的价值已达到目的预期,把企业作为一种产品推介,将其出售给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投机性炒作行为大量存在,企业公开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因此,并购只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时的次位选择,PE更愿意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股票二级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较为公允,通过IPO方式退出并不一定能获得比并购退出更多的资本溢价。因此,在这些国家,并购已成为一种主要退出方式,能够有效缩短退出时间,减少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投中集团数据显示,我国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近几年一致维持在5倍以下,与IPO高达10倍以上的退出回报相比较低。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PE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并购资金量较大,市场上潜在的购买者数量有限,目标企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并购者,或者出价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较IPO低。由于市场的变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3、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抵制并购的情况,使原先简单的过程复杂化。
4、股权回购(Buy-back)退出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股权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未达到公开上市要求,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考虑到并购可能带来的丧失企业独立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在实践中,一般早在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有关条款,回购价格在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计算方法。同时,如果股权投资企业认为所投资企业效益欠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管理层回购,实现退出。
回购具有的优势是由于企业的投资机构相互熟悉,信息较为对称,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而出售的价格一般也较公平合理,私募股权机构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产清算退出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投资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投资机构认为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或成长速度过慢、回报过低,甚至可能投资项目失败、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成为股权项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产清算可以减少继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及时止损,保证收回现有的资本余额,以便尽快发掘新的市场机会。破产清算是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采取的最后的策略,通过破产清算退出,股权投资机构要承担经济损失和声誉伤害。
6、借壳上市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