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债券的条件
保证人应是符合《担保法》的企业法人,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净资产不能抵于被保证人拟发行债券的本息;
②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有良好的业绩前景;
③不涉及改组、解散等事宜或重大诉讼案件;
④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Ⅱ 债券增信的内容简介
因此,在现阶段,构建和完善增信体系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债券增信》的研究不局限于对美国债券市场增信体系的深入剖析,研究范围还扩大至欧洲和亚洲发达国家。欲通过对不同制度环境下增信体系构建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出我国债券市场增信体系的路径选择。
Ⅲ 公司增信机制是什么意思
多用于企业发债,具体就是引入优质企业或担保公司为你担保,增加你的信用等级,以达到降低利息的目的。这就是增信。
Ⅳ 债券增信的介绍
《债券增信》内容简介:2007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禁止银行对企业(公司)债券进行担保,之后我国债券市场增信体系开始重建。纵观世界成熟的债券市场,无一不是有较完善的增信体系作为支撑。
Ⅳ 公司债券的债券担保
(1)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3)设定财产担保的,担保财产权属应当清晰,尚未被设定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且担保财产的价值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不低于担保金额。
Ⅵ 什么样的参与者会倾向于购买债券财务担保,为什么
什么样的参与者会倾向于购买债券财务担保?为什么?这必须得是非常大的古董。
Ⅶ 简要分析当前债市违约接连爆发的原因
(一)产能过剩唱主角
从行业来看,现有信用违约事件多发生在化工、机械设备等强周期且产能过剩的行业。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这些行业往往出现开工率低、收入下滑、经营亏损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银行收缩信贷、政府政策调整,这些行业原本资金占用率就很高,此时就很容易发生资金错配和现金流断裂,进而演变成债务连锁违约问题。
公募中的超日太阳、华锐风电,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于产能过剩而导致信用风险蔓延和释放。
(二)私募债违约“常态化”
从现有统计数据来看,信用违约事件仍是主要爆发在私募债中,且最终构成实质性违约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债中。私募债的发行主体多是民营中小企业,往往规模比较小,信用资质比较差,风险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较差。在出现资金紧张和兑付危机时,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支援也比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业为了能顺利发债,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况。
鉴于2015年私募债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债违约事件并非结束而是开始,未来私募债违约或将呈现出“常态化”的特征。
(三)担而不保屡屡发生
由于民营中小企业资质不足,普遍需要通过担保进行增信,担保人多为当地城投企业和第三方担保公司。迄今为止涉及担保代偿的信用违约事件中,很多担保方不履行代偿责任,“担而不保”的现象十分普遍。
许多地方融资平台资金周转压力同样较大,在债务兑付危机出现之后并没有“兜底”。例如12东飞01,12蒙恒达,其担保方均拒绝代偿;12津天联的担保方,同样是政策性担保公司,但自身难保。此外,中海信达多次拒绝担保的几只违约私募债——13华珠债、12蓝博01、12致富债。像这类担保方,其担保意愿和能力都值得怀疑。
三、结论
2014年以来,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但公募债实质性违约尚未形成,ST湘鄂债违约之后,或将促进债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的转型。未来债券的信用违约风险将会逐步释放。信用违约事件仍将集中在机械、化工、房地产等强周期行业和私募债上,需要关注担保公司的违规担保和过度担保行为。
Ⅷ 增信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一,增信和担保的区别:
在贷款前,银行一般会对企业进行评级,一般来说在不同的评级水平,执行不同的利率。这就是为什么大公司贷款利率都下浮的原因。对于一般企业,如果想减少融资成本,也可以进行增信。(但在一般贷款里很少用,多用于企业发债啊,发票啊,短融,信托之类)具体就是引入优质企业或担保公司为你担保,增加信用等级,以达到降低利息的目的。这就是增信。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Ⅸ 企业发债担保的我行的特色和优势
作为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商业银行,我行拥有雄厚的资产、优良的经营业绩和不断提高的国际声誉与地位,具有强大的资信实力和担保能力,这是我行提供企业发债担保产品的坚实基础。该产品是我行结合自身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制的特色金融产品,对于提升所发行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提高企业债券的安全性和促进债券的成功发行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Ⅹ 我国企业债券的担保能起到增信作用吗
反担保可以视为与本担保相对独立的另一层担保关系,主要是对债券直接担保人提供保障,债券投资者不能直接向反担保人追偿损失;而再担保一般是指当直接担保人无力全额偿还债券本息时,由再担保人承担剩余担保责任,再担保人主要是对债券投资者提供保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经常使用反担保和再担保条款,闵行集和中关村集虽然分别提到了“反担保”和“再担保”的概念,但实质上都属于反担保的范围,债券投资者不能直接向反担保人进行追偿,因此不能直接给债券增信。反担保可以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直接担保人的担保实力和担保意愿而对债项信用资质产生间接的正面影响,但就上述两支票据的具体情况而言,我们认为这种增信作用非常有限。
交易所:对组合进行结构性调整。
我们认为交易所信用债近期的走势将以盘整为主,虽然继续上涨的动力不足,但在银行间中票收益率不出现明显回升和新股申购回报率不够稳定的情况下,出现明显调整的可能性也不大。对于前期超配交易所信用债的投资者,我们建议可以考虑逐步减持一些高收益品种,对组合进行结构性调整。首先,在高收益债券最集中的两大行业城投和房地产中,我们建议相对低配城投类;其次,建议适当减持3年期品种,保留5年期高收益品种;第三,减持低票息的可分离债券,保留高票息的公司债和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