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行是干什么的有哪些工作岗位
“投行”是投资银行的简称。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合伙人制、混合公司制、现代公司制。
投行岗位部门划分:
投资银行部:直接和发行股票、债券的公司打交道。负责IPO或债券发行的大部分前期工作。有的投行把固定收益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外, 投资银行部只负责发行股票;大部分投行还是把股票和固定收益合并为投资 银行部。
资本市场部:在投资银行部完成前期准备之后,由资本市场部负责调查买方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的需求,确定究竟应该发行多少股票或债券,并确定大致的价格区间。有的投行把销售与交易也放在资本市场部之内;在一般的投行,资本市场部是夹在投资银行部和销售与交易部之间的一层奶酪,发展前途相对较小。
销售与交易部:在投资银行部和资本市场部完成一 切准备工作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负责直接与买方客户打交道,顺利圆满地完成股票或债券的销售任务。当股票或债券上市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还要负责稳定股价,协商决定是否增发等等。
② 如何发行债券融资
公司债券上市发行的程序
(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③ 公司发行私募债怎么走流程
公司发行私募债怎么走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个发行流程的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材料制作阶段、申报阶段、备案阶段及发行阶段。每一阶段都各有工作流程及重点事宜,程序分工明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公司发行私募债的流程内容。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流程步骤
(1)讨论确定发行方案:规模、期限、担保方式、预计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2)联系担保工作;(3)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4)券商、律师开展尽职调查;(5)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2、重点工作
前期重点工作有发债事项决议、审计工作、尽职调查及确定发行方案,具体内容与企业角色分析如下:
(1)发债事项决议
发行人有权部门需组织会议,出具同意发债的决议文件。一般发债事宜由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开展。制定审核限制股息分配措施。此时企业需联系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审计工作
备案材料包含发行人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一般审计工作所需时间最长,而财务数据定稿决定了其它备案文件的完成时间。在企业操作层面,发行人需尽早确定会计师,安排会计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3)尽职调查
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可一起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以加快项目进程。尽职调查期间,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商定私募债具体发行方案。中小企业作为私募债发行人需根据中介机构要求配合完成尽职调查。
(4)确定发行方案
在此项工作中,具体要做到四确定,即确定发行规模、期限、募集资金用途等常规方案(具体方案在项目过程中仍可讨论修改);确定私募债受托管理人,承销商、上市商业银行,为私募债提供担保机构不得担任该债受托管理人;确定担保方式(第三方担保,财产抵质押),积极寻找担保方,联系担保工作;确定偿债保障金账户银行。
(二)材料制作阶段:
1、流程步骤
(1)完成评级、担保工作;(2)签署各项协议文件(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担保函、担保协议);(3)中介机构撰写承销协议、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4)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5)完成上报文件初稿。
2、重点工作
在材料制作阶段重要的是完成担保工作和签署协议文件两大方面。具体内容与企业角色分析如下:
(1)完成担保工作
证券交易所鼓励发行人采取一定的增信措施,以提高偿债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内部增信、外部增信(第三方担保;保证;担保抵押(优先选择现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含上面房屋)、在建工程等价格稳定的);质押(黄金、白银、股票、应收账款、专利权等)等;目前受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担保方式为第三方担保(担保公司),考虑到第三方担保需要尽职调查,且发行人需要准备相应反担保物,该环节耗时长,沟通较为复杂,需要尽早安排;选择担保机构很重要:机构实力,股权结构,评级等。
(2)签署协议文件
需要签署的协议文件包括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银行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签订的协议、担保协议或担保函;协议文件的签署,保证了相关文件制作的顺利完成。对签署协议各方都需要走公司内部流程,需要预留时间以防止耽误整体进程。
在企业角色方面,中小企业要与各方签订好协议。与主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与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银行设立偿债保障金账户;与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函。
2、重点工作
申报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寻找投资者,在申报阶段,主承销商开始寻找本期债券的潜在投资人,进行前期沟通。此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应配合主承销商做好企业宣传、推介工作。
(四)备案阶段:
1、流程步骤
(1)证交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审查;(2)备案期间与主管单位持续跟踪和沟通;(3)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完成备案。
2、重点工作
备案阶段的重点工作是沟通协调,上报备案材料后,主承销商需要在备案期间与主管单位持续跟踪和沟通,保证债券顺利备案。此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应配合主承销商做好与主管单位沟通工作。
(五)发行阶段:
1、流程步骤
(1)发行推介及宣传;(2)备案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债券。
2、重点工作
发行流程最后一个阶段即发行阶段,其重点工作主要是做好发行推介和把握好发行时机。
(1)发行推介
在发行阶段,主承销商正式寻找本期债券投资人,进行充分沟通,积极推介企业;私募债的合格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及高净值个人,主承销商的销售实力与寻找潜在投资人的能力直接相关,进而对公司最终融资成本产生影响,故为申报阶段的重点。
(2)发行时机
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六个月内,发行人可择机发行债券。此时主承销商通过对市场的研究,与发行人共同把握发行时机;优秀的承销商能够寻求更好的发行窗口,挖掘更多潜在的投资者,以低利率发行本期债券,为发行人降低发行成本。
在整个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的五个阶段中,所需花费的时间上前三个阶段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备案阶段预计1—2个月,发行阶段要在6个月内。
④ 投行业务岗是什么意思
投行,是投资银行的简称。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合伙人制、混合公司制、现代公司制。
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二种: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三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四种: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投行岗位部门划分:
投资银行部: 直接和发行股票、债券的公司打交道,
负责IPO或债券发行的大部分前期工作。有的投行把固定收益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外, 投资银行部只负责发行股票;但是,大部分投行还是把股票和固定收益合并为投资 银行部,只是在投资银行部下面设置Equity Team, Fixed-income Team, Money Market Team等等。
资本市场部: 在投资银行部完成前期准备之后,由资本市场部负责调查买方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的需求,确定究竟应该发行多少股票或债券,并确定大致的价格区间。有的投行把销售与交易也放在资本市场部之内;在一般的投行,资本市场部是夹在投资银行部和销售与交易部之间的一层奶酪,发展前途相对较小。
销售与交易部: 在投资银行部和资本市场部完成一 切准备工作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负责直接与买方客户打交道,顺利圆满地完成股票或债券的销售任务。当股票或债券上市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还要负责稳定股价,协商决定是否增发,等等。
兼并收购部: 负责对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业 务进行咨询,包括兼并战略,选择兼并对象,确定兼并方式,为兼并收购进行融资,以及帮助被收购对象进行反收购等等。有的投行把兼并收购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中。兼并收购部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投行部门。
研究部: 负责为其他部门乃至其他公司提供研究服务,包括股票研究,固定收益研究,兼并收购研究以及宏观经济研究等等。毫不夸张的说,研究部是投行其他部门立足的基础,如果没有研究人员提供的大量资料,IPO和兼并收购都不可能发生。
资产管理部: 为客户管理资产,主要是管理基金或独立账户,类似于传统的基金公司的工作。二十年前,大部分投行都没有资产管理部,但现在投行业务和基金业务日益融合,有的基金也开始做投行业务;总之,资产管理部是大部分投行目前集中精力发展的部门。
大宗经纪部: 为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共同基金或对冲基金提供经纪服务,主要涉及到金额很大的买卖,与零售经纪有本质的区别。有的投行把大宗经纪部和销售与交易部放在一起,因为两者的工作性质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私人股权部: 利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进行私人股权投资,即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或者对已经上市的公司进行买断,使之变为非上市公司。私人股权业务是近年来投行业务的另一个主要增长点。
自营投资部: 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交易或长期投 资。投行进行自营投资是很受争议的话题,因为这样很难顾全客户的利益。有的投行把自营投资,私人股权乃至资产管理等业务混合在一起,导致了更大的利益冲突。
⑤ 投行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一些什么业务
“投行”是投资银行的简称。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合伙人制、混合公司制、现代公司制。 投行岗位部门划分: 投资银行部:直接和发行股票、债券的公司打交道。
负责IPO或债券发行的大部分前期工作。有的投行把固定收益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外, 投资银行部只负责发行股票;大部分投行还是把股票和固定收益合并为投资 银行部。 资本市场部:在投资银行部完成前期准备之后,由资本市场部负责调查买方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的需求,确定究竟应该发行多少股票或债券,并确定大致的价格区间。
有的投行把销售与交易也放在资本市场部之内;在一般的投行,资本市场部是夹在投资银行部和销售与交易部之间的一层奶酪,发展前途相对较小。 销售与交易部:在投资银行部和资本市场部完成一 切准备工作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负责直接与买方客户打交道,顺利圆满地完成股票或债券的销售任务。
当股票或债券上市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还要负责稳定股价,协商决定是否增发等等。 兼并收购部:负责对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业 务进行咨询,包括兼并战略,选择兼并对象,确定兼并方式,为兼并收购进行融资,以及帮助被收购对象进行反收购等等。有的投行把兼并收购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中。
兼并收购部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投行部门。 研究部:负责为其他部门乃至其他公司提供研究服务,包括股票研究,固定收益研究,兼并收购研究以及宏观经济研究等等。毫不夸张的说,研究部是投行其他部门立足的基础,如果没有研究人员提供的大量资料,IPO和兼并收购都不可能发生。
⑥ 发行债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发行债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这一块网上很多,但都不全,这里给你准备一份最全最详细的,就不用网上到处找了,不明白的还可以问俺。
首先一定要找咱券商问一下,就因为券商操作规范,中间细节不麻烦,你只需问相关费用即可,觉得可以就互相加起来。等最后落实了带上材料到银H券商等相关单位跑一两天就完事了。中间杂事就交给手下人跟踪安排时间对接就行了,少操心,不要听其他人瞎哔,会扰乱你的,让他做事就行。后面就是券商出人来调研,出具材料,走流程等结果,毕竟我做企业债券发行这块时间长了,相对还是比较熟练的,看到了就是缘分,问下心中有底,你放心即可。
以下有有相关条件和繁琐的流程与准备的材料,可以大致浏览以下,很齐全的。
一、申报材料制作阶段
1、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制定债券发行章程。
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进行担保,并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担保函。
6、安排审计机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7、安排信用评级。发行人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8、安排律师认证工作。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供法律认证。
9、组建营销团。企业债券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由企业自主选择。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其他。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附发行申请材料目录
1、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文件;
2、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
4、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6、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7、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
8、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承销协议;
11、承销团协议;
12、第三方担保函(如有);
13、资产抵押有关文件(如有);
14、信用评级报告;
15、法律意见书;
16、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7、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8、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9、其他文件。
二、发行报批阶段
1、上报发行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
2、跟踪核准进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债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请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及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重要问题应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3、修改方案及材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4、债券发行会签。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并抄送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等有关单位。
5、会签结束拿到批文。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给省发展改革委后(中央企业除外),再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给企业或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三、债券正式发行阶段
1、刊登发行公告。发行人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在债券发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市场宣传工作。承销团做好债券销售市场宣传工作,推广债券的发行和认购工作。
3、债券销售工作。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各承销商面向社会公开零售企业债券的所有营业网点及每个营业网点的承销份额。
4、承销团工作监控。发行人应当及时了解承销工作进度和发行销售情况。
5、募集资金划付。承销团销售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应划付到发行人专门的资金账户。
6、验收资金。发行人根据债券的发行情况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查验。
四、发行后期管理工作
1、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权登记托管。托管人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企业债券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企业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2、制定偿债计划。发行人、担保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并认真执行,确保企业债券本息按期兑付。
3、发行人应当在债券本金兑付首日60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告兑付方案,并于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布兑付事项。
4、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应当将兑付资金全额划入指定账户。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划入托管人指定的账户;无记名实物券企业债券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5、发行人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兑付义务的,主承销商应当及时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6、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发行人、担保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并公开披露。
7、主承销商应当在企业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债券发行、兑付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8、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可能影响企业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并公开披露。
9、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委托原信用评级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于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企业债券跟踪评级结果之后十五日内,将跟踪评级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并公告披露。
注:参考文件包括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12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07]602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⑦ 企业发行债券,需要通过哪些审批程序,需要多久
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侦券,质押债券是诣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制定债券发行章程。
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进行担保,并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