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成功,应该算利好。
2. 可交换私募债券进入换股期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可交换私募债的引入,旨在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创新品种,使用非公开发行形式。交易所与政府没有任何背书,只能通过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外部增信即为第三方担保。“但目前第三方增信公司信誉度良莠不齐,且增信费用将抬高发行人的融资成本。综述来讲,对股价影响不大。在中国炒股搞清楚政策和资金动向就可!
3. 可交换债券换股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价吗
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都是以非公开发行模式为主,导致其投资这类投资这类债券投资者主要为机构或大户之类的,可交换债券换股理论上会有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因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大股东变相减持(一般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者都是这股票的大股东之类的),但关键是要视乎这类可交换债券换股后的原债券投资者是否有抛售股票的意愿。
4. 国金证券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对股价影响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可交换私募债的引入,旨在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创新品种,使用非公开发行形式。交易所与政府没有任何背书,只能通过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外部增信即为第三方担保。“但目前第三方增信公司信誉度良莠不齐,且增信费用将抬高发行人的融资成本。综述来讲,对股价影响不大。在中国炒股搞清楚政策和资金动向就可!
5. 可交换债转股后,股票有锁定期吗
于“锁定期”,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其实简单来说,锁定期就是指某种东西只能持有,但是不能流转的一定期限。比如说,股票锁定期就是持股方不能将所持有的股票转让出去的一段时期。那么股权转让后有锁定期吗?下面小编将带大家进行了解。
一、股份转让的股份锁定期有多久
上海股交中心规定,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是有锁定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存量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解除限售。
二、相关的规定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1)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后依法依约可转让之日、挂牌后依法依约可转让之日期满一年和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认定。
(2)挂牌前六个月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进行过转让的,该股份的管理适用前条的规定。
(3)挂牌前六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六个月可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
(4)挂牌后进行定向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非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新增股份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其余新增股份可一次性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进行转让。
(5)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份增加的,应按原持股数量的锁定比例进行锁定。
(6)因司法裁决、继承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协议转让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份发生转移的,后续持有人仍需遵守前述规定。
(7)不受上述股份限售规定的股东,其所持股份可在公司挂牌后一次性全部转让。股份解除转让限制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应由挂牌公司向上海股交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股交中心确认后,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是否需要锁定12个月
《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结合实践,对于本条款的适用问题,明确要求如下:
对于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也应当遵守《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通过以上的回答,大家对股权转让后有锁定期吗这一问题应该已经有了答案了。对某些具备特定身份的人,比如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如果将股份转让给了他们,股份转让后是有锁定期的。如果是将股份转让给除了这些身份之外的人,一般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
6. 可交换债为什么没有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1、“可交换债”,并不是“可转换债券”,二者名字相似,但却是完全不同的证券品种,差别很大。
2、“可交换债”可以理解为:以股东手中持有的股票为抵押发行的债券。当股价下跌,相当于抵押品价值不足了,当然要追加股份,或者是将债券赎回。这与可转债修正转股价格,是有区别的,后者是在股价下跌并低于转股价格时,向下修正转股价,以诱使投资人实施转股。
简单说,可转债不是类似“可交换债”的股票抵押债券,不需要也无法“追加股份”,而是通过降低转股价来诱使投资人实施转股。
顺便说一句,由于“可交换债券”没有解决抵押品优先受偿的问题(比如用于抵押的股票无法对抗司法判决),自证监会推出该品种后,国内(不包括香港)尚无一家实际发行。
7. 可交换债换股对股价有影响吗
要知道可交换债换股对股价的影响,就必须了解什么是可交换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换债、可交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
可交换债兼具债性与股性。换股价格溢价率越高,换股可能性越小,股性越弱;票面利率越高,债性越强,即为偏债型可交换债。反之则为偏股型可交换债。
通过不同的条款设计,可交换债可广泛应用于融资、减持、股权调整、并购换股、市值管理等业务领域。
所以,可交换债对股价有那些影响,具体还要看条款的设计主要偏向于那个领域。
希望能帮到你。
8.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股价怎么确定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与股价怎么确定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将内部信息的变动信息进行整理然后就可以重新确定股价,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
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
AK)÷(1
K)
上两项同时进行:
P=(P0
Ak)/(1
n
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综上所述,可交换公司债券与股价可以在发行了可以转换的债券之后,然后公司将内部信息的变动信息进行整理,然后就可以重新确定股价,并且适当的予以公告。如果股价在确定后被降低的,那么在招股说明会上会对其说明,投资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转换。
延伸阅读:
债券投资如何防范风险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