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转让国债如何计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利息收入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转让国债取得的收益要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转让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转让国债所得(损失)=国债转让价款-购买该国债成本-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⑵ 国债转让收益也要纳税吗求解答
国债收益不纳税是一个认识误区,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要分清收益的种类,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据了解,购买国债是企业利用闲置资金取得稳定收益的投资方式,国债利息收入又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但值得注意的是,税法虽规定国债利息不征企业所得税,可常让人误以为与国债有关的收益都可免税,其实不然。国债收益分两种,一种为持有收益,即可以免税的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另一种是在债券市场转让获得的收益,称为债券处置收益。按规定,后一种情况是要纳税的。
⑶ qiye国债转让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吗
转让国债所得扣除国债本金和应计利息后的增值部分,应计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只有国债利息收入才是免税的。
请参考
⑷ 国债转让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吗
属于免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属于收入总额一部分。
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
(4)转让国债征税吗扩展阅读:
国债种类:
1、记账式国债:通过电脑记账的方式来记录国家欠的钱,可以上市流通,通过股票账户可以买到,另外一些试点的银行比如工、农、工、建、招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的网上银行也可以买到。在未到期之前,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通过股票(证券)账户把它买掉。
2、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 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3、储蓄国债:储蓄国债(也称电子式国债)是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电子储蓄国债就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品种。
⑸ 购买国债再转让怎么交所得税
购买国债再转让时,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税款。
⑹ 国债转让收益要纳税吗
您好,国债转让收益要纳税。
⑺ 企业买卖国债回购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一、关于国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国债转让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三)国债转让收益(损失)征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因此,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企业买卖国债回购所取得的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⑻ 国债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国债收入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迹憨管窖攮忌归媳害颅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第二款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8)转让国债征税吗扩展阅读:
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关于国债转让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一)国债转让收入时间确认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2.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二)国债转让收益(损失)计算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三)国债转让收益(损失)征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