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基金延期清盘什么意思
是基金清盘的时候有一些资产还未变现,先将变现的部分分配给投资人,剩下未变现的部分等变现后再分配
❷ 私募基金到期延期兑付怎么办
这不是正规的私募基金,这是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之实。你遭遇了非法集资,走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作证、参与刑事诉讼、等待参与分配之法律路径。
❸ 投资的项目基金逾期怎么维权
私募基金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断链,出现问题后,刑事手段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行联合起来维权,争取与相关负责人达成还款计划,再依据此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这样有利于事情的尽快解决。
一、私募基金逾期或违约的而主要原因分析
现实中,私募基金出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内控不严、第三方监管缺位、管理团队利欲熏心、GP权利过大、LP忽视权利行使等,以上都是问题产生的表面原因、形式原因,真正的问题在于私募基金资金链断链,无法支付高额利息,导致相关负责人跑路,相关问题随之产生。
通过公安机关对几个基金跑路案件的调查发现,资金断链的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公司编造部分虚假的、不存在的一些项目,以吸引投资人的投资,但是,当到了支付相关高额利息的时候,却没有了资金来源。如果基金公司仅仅是编造了一个虚假项目,那么其他真实项目的投资盈利,可能会填补相应的利息,但是虚假的项目多了,造成的资金缺口会比较大,填补起来就存在困难,加上经济形势不好,问题就会很容易发生。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相关基金负责人交待,他们当初做项目的时候,都是真的项目、好的项目,由于利息较高、好项目比较难找,投资盈利短时间内又无法实现,为了支付高额利息,他们不得不编造一些假项目,以吸引投资人的投资,用这些投资款再支付前期的相应利息。
当相关基金负责人发展到这个程度,那么他们就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们已经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归路,将会面临牢狱之灾。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实存在的项目,而且相关的投资款也确实投在了这些项目上,并没有进行挪用,只是由于经济形势不好,导致投资盈利困难,造成了无法支付相应利息,那么他们是不构成犯罪。
❹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还要补签合同怎么办
可以的,去年7月,国家证监会已经开始颁发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正规的私募基金的所有项目都需要国会审批才可以募集,因此受到严格监管,私募基金兑付出现问题,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❺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延期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延期需要的材料,当然就是你的账户就可以操作。
❻ 私募基金延期需要多少份额同意
需要全部投资人一致同意
❼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❽ 钜安京坤专项私募投资基金第二期2017年4月13号到一年到期了告知延期了,我想问问什么时间能兑付
这个只能问基金管理人了,一般私募基金延期都会出公告告知投资人的,公告里面通常会告知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延期,现在管理人做了哪些善后的工作以及产品的最新进展。
如果公告里面有说具体什么时间兑付,那么就以公告为准。如果项目出了问题进入资产处置或者司法程序或者其他的流程,也会告知预期时间或者召开投资人沟通会告知具体情况的。
如果购买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要多和基金管理人多多的保持联系沟通,了解项目的最新进展和处置情况。
❾ 私募基金到期后可以直接续期吗
具体要根据你认购的私募基金的设置的,一般GP都会重新再发一期,不太会续期的。
往往续期的私募基金尤其是政信、地产项目、股权投资,都说明项目期限内没有达到预期,甚至有些可以说是产生了风险。
❿ 私募基金的期限一般是多长
一、合伙期限
1.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5-10年,包括18个月至5年的投资期,基金在此期间进行投资,随后是4-5年的退出期。
2.很多基金允许普通合伙人有权在获得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同意或在有限合伙人投票赞成后延长基金期限,每次延长一年,一般延长2-3次,这样可以实现基金的有序终止。
二、投资期
1.有限合伙人通常不会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出资。普通合伙人在投资期内为基金寻找投资机会,并按投资所需资金分项目要求或为了支付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基金费用要求有限合伙人缴纳出资
2.投资期始于首次交割日,但是长度可自首次或最终交割日起算。
3.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期一般为18个月-5年,取决于基金投资策略和发起人已先期锁定的拟投资项目总额。
三、退出期
1.基金的投资通常不会一次性处置,而是在普通合伙人的管理下基于投资项目分别退出,通常会在投资期结束后的4-5年的退出期内进行。
2.投资期结束后,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义务解除,但须支付一定的必要款项:
[1]继续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包括现有融资安排下的款项和管理费;
[2]基金税项;
[3]在投资期截止时仍未完结的投资所产生的支出;
[4]在投资期截止时对仍未退出的基金投资组合所作出的后续投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