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国债国债的利润怎么计算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购买国债是对于普通市民的相对保险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是最低的,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的,所以有金边债券之美称,相对而言,这是一种具有高度安全性、融资规模可以巨大且变现灵便的信用工具。但国债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就是时间问题,国债的偿还周期一般是比较长的。如果市民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了国债。在偿还期限未到之前,如果有急事需用钱就会遇到周转不灵的困境。所以国债不可一次购买太多。
1、国债的发行价格
平价发行。即发行价格等于其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应依据此价格还本付息。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需按票面价格还本付息。它不同于贴现发行。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只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本付息。
2、国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
承受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支付发行法。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国债代付。
强制摊派法。即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国民购买国债。
B. 营改增后银行怎样拓宽业务渠道增加收入来源
对银行业来说,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导致贷款服务利息收入实际上相当于全额征税。同时以往免税范围缩小,买入返售业务、银行间线下拆借业务面临增值税征收,一年期以上的同业拆借收入可能被调出免征范围。银行同业业务或将因此缩小这两者的投资。另外,仅国债和地方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性金融债利息收入被纳入缴费范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管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转让价差收益也将按6%征收增值税。
“税率从5%提高到6%,实际可比税率为5.66%,税负持平或降低,取决于进项税额是否能达到销售额的0.66%。”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表示,“银行、证券、保险的人力成本占比较高,尤其银行的系统软件以自主开发为主,减少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而“营改增”后,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更多地外购而非自主开发,加强增值税管理以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提高,降低税负。”
由于增值税法规对不良贷款提供了优惠政策,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在缴纳增值税时可扣除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因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将相应减少。同时由于固定资产近项抵扣范围扩大,对金融机构来讲,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同产都可以分两年按比例进行进项抵扣,减少增值税税负。
由于银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多,利润来源仍然主要依靠贷款业务,因此广发证券最新研报预计,营改增后部分银行整体税负水平可能会上升。“以公布年报的十家银行为例,静态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整体税负有升有降,平均引起净利润变动幅度在1%以内。”
为了减少重复增税,降低整体税负,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仅针对增值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文件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银行自营业务或将调整债券配置方向
根据广发证券最新报告计算,若依据四大国有银行与部分股份行等10家主要银行2015年年报来计算,营改增后相比于以往缴纳的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缴税额平均上升约27.5%。货币兑换、账户管理、信用卡、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资金结算与清算、金融支付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与佣金等平均缴税额平均上升2.8%。投资业务缴税额平均亦将上升2.8%左右。
“营改增后,受影响较大的是银行持有到期账户的利率债配置,其中的政策金融债利息收入面临税率上的调整,而税收成本的增加需要一定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兴业证券最新研报显示:“现在金融业实际营业税税率为5.5%,如果以往金融债利息收入缴纳了营业税,税收由5.5%上调到6%,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约2-3个bp,较为有限。若以往这部分利息收入并未缴税,那么税率从0%调整至6%,增加的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较高,约在26-30bp。”
政策性金融债及其他金融债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这将扩大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债及国债与信用债之间的利差。兴业证券预计,对于银行持有到期配置而言,营改增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债的税收优势,不同机构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利率债配置做出相应的调整。
同时,所有债券价差收入均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也会提升提高银行自营业务中债券交易的成本。根据政策规定“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即年内债券交易损失可与利得相抵,不同品种金融商品损失与利得也可相抵,影响较为复杂。
但重要的是,卖方就其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转让收益缴纳增值税,但交易对手方却没有相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法规中特别指出,金融商品交易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银行应进行税收筹划
广发证券分析师沐华和屈俊在报告中表示,针对营改增后部分银行可能出现的赋税上升,银行应该积极进行税收筹划进行合理避税,具体措施包括从销项端和进项端进行税负转嫁;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从而合理降低税负;以及将不能进项抵扣的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
他们建议,首先应该区分客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后不能进项抵扣,所以税负较难转嫁;而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获得进项抵扣,在原来同等收费价格下,客户的税费降低了,所以可以与之沟通协商,将原约定的含税价改成不含税价,或者提高价格。此外,不同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进项税额抵扣的程度也就不同,可以通过增加对高税率行业企业的服务,转嫁部分高额税负,降低相关成本。
“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同行价格动向。”他们表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但是是连同收入一起向购货方收取,想增加收入,增值税就会连同增长,却不能让购货方觉得价格增加得突兀而损失客源,所以应根据不同业务中买卖双方的强弱地位、市场竞争情况及价格透明度等因素,综合评估转嫁的可接受程度,在保护原有市场份额的前提下,适时调整价格策略和信用政策。”
报告并建议,银行应该进行业务拆分与业务外包,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合理降低税负。因为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而且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改增仍需要明确的问题
业界看来,目前营改增全面在金融业的推进仍存在一些需要明确的地方。比如如何界定与贷款相关的直接金融服务,这将直接影响到服务定价和相关进项税抵扣。同时对于银行托管业务来讲,如果投资者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或证券化产品,纳税人应改为投资人还是银行等。
另外,目前大多数增值税税制国家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金融企业如何计算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金融服务企业通常有应税服务、免税服务以及零税率服务,而且很难划分各项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中国尽管目前的增值税法规对金融服务是普遍征税,但是大多数金融企业仍有免税服务,如银行间同业拆借免征增值税。
毕马威相关报告显示,根据相关的增值税政策,对于无法划分不可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收入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但是,采购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除外,即使这些资产仅部分用于应税目的,仍然可以全部抵扣。
“在另一方面,许多银行的同业往来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较大,加之同业往来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极少,采用按收入比例计算抵扣的方法可能不甚公平。比照国际经验的话,也许金融企业未来可以考虑是申请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进项税额。”报告称。
任泽平表示,鉴于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人力成本占金融业比重较高,“营改增”后进项税额的主要来源是水电、房屋租赁费用、软件系统采购、机器设备和不动产的取得。
C. 国债发行中平价、折价、溢价的比较
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可将证券发行很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溢价发行
平价发行就是以票面面额定为发行价格
溢价发行就是以高于票面面额的价格发行
折价发行就是以低于票面面额 的价格发行
D. 营改增后,企业购买国债哪些纳税的事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按公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E. 计提增值税怎么计提 营改增后怎么计提应收利息并核销
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金融业大军被囊括其中,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与以往5%的营业税率相比,增值税税率为6%。包括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手续费佣金在内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费收入以及金融商品转让等金融服务业主要收入都将适用这个税率。虽然财政部表示,今年减税的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然而仅对于银行业来讲,因整体征收税基的范围扩大,影响较为偏空。
对银行业来说,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导致贷款服务利息收入实际上相当于全额征税。同时以往免税范围缩小,买入返售业务、银行间线下拆借业务面临增值税征收,一年期以上的同业拆借收入可能被调出免征范围。银行同业业务或将因此缩小这两者的投资。另外,仅国债和地方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性金融债利息收入被纳入缴费范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管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转让价差收益也将按6%征收增值税。
“税率从5%提高到6%,实际可比税率为5.66%,税负持平或降低,取决于进项税额是否能达到销售额的0.66%。”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表示,“银行、证券、保险的人力成本占比较高,尤其银行的系统软件以自主开发为主,减少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而“营改增”后,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更多地外购而非自主开发,加强增值税管理以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提高,降低税负。”
由于增值税法规对不良贷款提供了优惠政策,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在缴纳增值税时可扣除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因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将相应减少。同时由于固定资产近项抵扣范围扩大,对金融机构来讲,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同产都可以分两年按比例进行进项抵扣,减少增值税税负。
由于银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多,利润来源仍然主要依靠贷款业务,因此广发证券最新研报预计,营改增后部分银行整体税负水平可能会上升。“以公布年报的十家银行为例,静态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整体税负有升有降,平均引起净利润变动幅度在1%以内。”
为了减少重复增税,降低整体税负,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仅针对增值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文件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广发证券最新报告计算,若依据四大国有银行与部分股份行等10家主要银行2015年年报来计算,营改增后相比于以往缴纳的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缴税额平均上升约27.5%。货币兑换、账户管理、信用卡、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资金结算与清算、金融支付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与佣金等平均缴税额平均上升2.8%。投资业务缴税额平均亦将上升2.8%左右。
“营改增后,受影响较大的是银行持有到期账户的利率债配置,其中的政策金融债利息收入面临税率上的调整,而税收成本的增加需要一定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兴业证券最新研报显示:“现在金融业实际营业税税率为5.5%,如果以往金融债利息收入缴纳了营业税,税收由5.5%上调到6%,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约2-3个bp,较为有限。若以往这部分利息收入并未缴税,那么税率从0%调整至6%,增加的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较高,约在26-30bp。”
政策性金融债及其他金融债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这将扩大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债及国债与信用债之间的利差。兴业证券预计,对于银行持有到期配置而言,营改增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债的税收优势,不同机构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利率债配置做出相应的调整。
同时,所有债券价差收入均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也会提升提高银行自营业务中债券交易的成本。根据政策规定“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即年内债券交易损失可与利得相抵,不同品种金融商品损失与利得也可相抵,影响较为复杂。
但重要的是,卖方就其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转让收益缴纳增值税,但交易对手方却没有相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法规中特别指出,金融商品交易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银行应进行税收筹划
广发证券分析师沐华和屈俊在报告中表示,针对营改增后部分银行可能出现的赋税上升,银行应该积极进行税收筹划进行合理避税,具体措施包括从销项端和进项端进行税负转嫁;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从而合理降低税负;以及将不能进项抵扣的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
他们建议,首先应该区分客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后不能进项抵扣,所以税负较难转嫁;而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获得进项抵扣,在原来同等收费价格下,客户的税费降低了,所以可以与之沟通协商,将原约定的含税价改成不含税价,或者提高价格。此外,不同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进项税额抵扣的程度也就不同,可以通过增加对高税率行业企业的服务,转嫁部分高额税负,降低相关成本。
“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同行价格动向。”他们表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但是是连同收入一起向购货方收取,想增加收入,增值税就会连同增长,却不能让购货方觉得价格增加得突兀而损失客源,所以应根据不同业务中买卖双方的强弱地位、市场竞争情况及价格透明度等因素,综合评估转嫁的可接受程度,在保护原有市场份额的前提下,适时调整价格策略和信用政策。”
报告并建议,银行应该进行业务拆分与业务外包,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合理降低税负。因为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而且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改增仍需要明确的问题
业界看来,目前营改增全面在金融业的推进仍存在一些需要明确的地方。比如如何界定与贷款相关的直接金融服务,这将直接影响到服务定价和相关进项税抵扣。同时对于银行托管业务来讲,如果投资者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或证券化产品,纳税人应改为投资人还是银行等。
另外,目前大多数增值税税制国家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金融企业如何计算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金融服务企业通常有应税服务、免税服务以及零税率服务,而且很难划分各项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中国尽管目前的增值税法规对金融服务是普遍征税,但是大多数金融企业仍有免税服务,如银行间同业拆借免征增值税。
毕马威相关报告显示,根据相关的增值税政策,对于无法划分不可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收入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但是,采购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除外,即使这些资产仅部分用于应税目的,仍然可以全部抵扣。
“在另一方面,许多银行的同业往来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较大,加之同业往来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极少,采用按收入比例计算抵扣的方法可能不甚公平。比照国际经验的话,也许金融企业未来可以考虑是申请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进项税额。”报告称。
F. 国债上有一个名词,叫什么溢价什么,可以应对通货紧缩,求解
溢价债券
以高于面值发售之债券。
投资者购买债券,均预期债券所给予的回报率会高于银行存款,因为购买公司的债券要承担风险。由于承担额外风险而要求的额外回报,就称为“债券风险溢价”。债券风险溢价,大抵可分为四类,分别为:到期(maturity)溢价、不履行债务(default)溢价、流动性(liquidity)
债券风险溢价溢价及、个别事件(issue-specific)溢价。
1、到期溢价
如果两种债券,一种年期较长而另一种年期较短,那么当息口上升时,年期较长的债券价格跌幅会较大。同样地,假设息口下跌,年期较长的债券价格升幅会较年期短的债券为大。因此,年期长的债券对于息口升跌较为敏感,所以风险亦较大。这种由年期长短而导致的债券风险,称为到期风险。
2、不履行债务溢价
一间公司发行了债券,债券持有人最害怕的是公司没有能力派发利息及在到期时公司没法偿还债券本金。而这种公司没法还清债务的可能性,就称为不履行债务风险。
3、流动性溢价
债券持有人用资金购买了债券,就没法把原来的本金去消费。这样,债券持有人的资金流动性便小了。又或者,债券的交投量很小,成交不多以至不容易套现。这种小了流动性的状况,就称为流动性风险。
4、个别事件溢价
因为公司债券有其它特性,例如可以换股或者提早到期(callable),从而导致产生风险,这种风险称为个别事件风险。
概念
债券溢价是债券价格大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债券溢价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当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金融市场的通行利率即市场利率时,债券就会溢价。二是受债券兑付期的影响,距兑付期越近,购买债券所支付的款项就越多,溢价额就越高。
摊销
1、受市场利率影响而产生的债券溢价
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而产生的债券溢价,对债券的购买者来说,是为以后多得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即把按票面利率计算多得的利息先行还给发行人;对债券发行人来说,每期要按高于市场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债券利息,就需要以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出售债券,溢价是对其以后逐期多付利息预先得到的补偿,是向投资者预收的一笔款项。这种情况下的溢价实质上是对票面利息的调整。在实务处理中,应将滥价额在债券的存续期内逐期摊销,这样,投资者每期实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应为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
实际利率法,是以实际利率乘以本期期初债券帐面价值的现值,得出各期利息。由于债券各期期初帐面价值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各期利息也不一样。在债券溢价的条件下,债券帐面价值逐期减少,利息也随之逐期减少。当期入帐的利息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滥价。这种方法计算精确,但较为复杂。
实务处理中多采用直线法。
G. 8.就发行债券的企业而言,所获债券溢价收入实质是( )。
就发行债券的企业而言,所获债券溢价收入实质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
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债券的面值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理论上,债券发行价格是债券的面值和要支付的年利息按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折现所得到的现值。
由此可见,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的关系影响到债券的发行价格。当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价格等于面值;当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企业仍以面值发行就不能吸引投资者,故一般要折价发行;反之,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时,企业仍以面值发行就会增加发行成本,故一般要溢价发行。
(7)营改增国债溢价收入扩展阅读
债券优点:
(1)资本成本低
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具有抵税作用;另外债券投资人比股票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低,因此其要求的报酬率也较低。故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要低于普通股。
(2)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费用,债券持有人除获取利息外,不能参与公司净利润的分配,因而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在息税前利润增加的情况下会使股东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
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属于长期资金,可供企业在1年以上的时间内使用,这为企业安排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4)债券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
债券筹资的对象十分广泛,它既可以向各类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筹资,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单位、个人筹资,因此筹资比较容易并可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