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么回事。求解。谢谢!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答: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区对投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及经营范围、名称等变更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但客观上又无法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的,如何处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考虑到近期各地相关工商注册政策处于调整期,为不影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需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同时确出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的,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不开展与本机构所从事的具体私募基金业务类型无关的其他业务,并承诺待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可正常办理后,将及时完成经营范围和名称变更,并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及时更新变更后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诺情况应如实告知相关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有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如实告知其投资者。
若申请机构具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明确禁止的经营范围,应进行整改并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后才能再次提交申请,此类情形包括:私募机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业务包含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实收/实缴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未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但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机构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等规定制定并上传相关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见书中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具意见。例如,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与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相匹配,是否满足机构运营的实际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难以完全自主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该机构可考虑采购外包服务机构的服务,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专业服务。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通过选择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外包服务,实现本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目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同时提交外包服务协议或外包服务协议意向书。
5、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是否影响登记备案?
答: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则需做好相关事实性陈述,说明管理人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
私募基金备案
1、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的备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办理通过后,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2、怎么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有关规定,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3、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
4、无托管的私募基金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若私募基金没有托管,请补充提交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无托管确认书(“无托管确认书”中说明“本基金无托管”),或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里说明,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产品无托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章节。
5、私募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需要穿透吗?
答: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请核实其是否在协会备案。如果已备案,请在“投资者明细”中填写产品编码;如果没有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并在“投资者明细”中单独列表填报该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出资情况。
6、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从业资格没有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可以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吗?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逾期未取得资格的,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管人员(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法律意见书
1、同时进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的,能否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
答:若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变更事项相互关联的,可以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但法律意见书中应说明相互关联的情况,并分别就提请变更的各类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2、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补充提交法律意见书的,是否要根据整改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若依据机构整改后的情况发表意见,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应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需要变更的事项通过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或年度变更申请完成。法律意见书应对公司整改并完成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应与协会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结果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不一致原因并详尽说明情况。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且对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给予详细解释?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后,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首只基金备案补提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申请机构未遵循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逐步改善,并趋于正常化。北京专业代办,不懂请追问
B. 我们公司是做私募基金的,是做固定收益类的、想打入银行、该怎么做
1.银行理财产品
钱的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去向一般是短期的企业融资(例如商业票据等),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这类资产可以划分为现金类资产(到期日一年以内的高信用等级债券)。
特点
(1)从资金的投向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尤其是银行承诺保本的产品,通常都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
(2)具有固定的期限:从短的7天到3个月、半年,中途不允许退出。
(3)收益率水平为现金类资产水平,相对较低,合适的比较基准为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同等期限的利率水平,目前年化收益率的范围多在4.5-5.5%之间。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
(4)投资门槛一般在5万元起。
风险点
(1)尽管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可以兑现本金和收益,但时常出现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情况。
(2)流动性问题:一旦产品开始运转,在到期之前难以变现。
(3)由于存续期有限,投资者需要不断的滚动投入,因此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长期投资工具来说不合适。
(4)投资者需要区分保本和非保本的理财产品,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十分多样,有的投向大宗商品或外汇等高风险资产,不适合普通保本型投资者购买。
适合对象
以短期现金管理为目标,且期限固定的投资者
2.信托
钱的投向
信托产品即所谓的“影子银行”,也就是资金需求方绕开银行直接向投资者借钱——资金多数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某项目(例如拆迁)或者某企业的资金需求(例如新生产线)。这些融资方一般在其它资金渠道枯竭后才会考虑信托,因为信托借款的利息非常之高,从借款人的角度,付出的年利率一般在20%甚至更高,相比之下,银行贷款的成本要低得多。
特点
(1)按照期限和借款人条件不同,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同,目前年收益率大致在10%-15%之间。信托计划收益率可以参考温州民间借贷指数,这一指数反映的是民间借贷最为发达地区的公开借款成本,该利率反映的是借款者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础上要扣除信托发行方以及渠道收益(一般在5%左右),才是投资者收益。
(2)合规的信托产品最低起投点是100万,低于此门槛的产品多为集资购买这种擦边球的方式(也就是许多人把钱交给一个人去买)。
(3)期限一般是1-3年为主,中途一般无法退出。
风险点
(1)绝大部分信托理财渠道会宣传所谓的“刚性兑付”——
也就是投资者一定会拿到本钱和利息,但实际上这是没有根据的。13年开始也陆续出现了刚性兑付被部分打破的案例。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地方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表示中央政府不会替地方还债,之后信托发行量显著下降。对于“刚性兑付”这一预期投资者要保持清醒,随着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及房地产业的下滑,打破刚性兑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2)从信托资金的去向不难得出结论,信托借款人一般有两个特征:一是本身已高负债(其它低成本融资渠道枯竭,需要借助信托这一高成本渠道);二是要为信托借款承受高额利息支出。用专业术语来说这一类企业都加了很高的债务杠杆(Leverage),资金链紧张。因此信托从本质上来说属于高收益债(High
Yield Bond),也叫垃圾债券。
(3)集资购买信托的行为进一步放大了风险,由于实际购买合同上只有一个人,而其他众多集资人并不是法律上认可的信托计划受益人,因此一旦出现购买人跑路的现象,集资人的权利难以保障。
适合对象
风险承受能力高且有足够的风险处置能力(例如需要打官司)的高净值投资者可以适当在投资组合中配置信托计划。集资购买信托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一般投资者应远离。
3.股票
钱的投向
如果你是企业首次发行股票(IPO)时认购,那么你的钱直接交给了上市公司;以后你是从其它投资者手上买入股票,钱并没有进上市公司的口袋,但由于你获得了股份,道理上来讲你买了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资产。
特点
(1)不确定的收益,且波动巨大,这一点不用多说。
(2)不确定的投资期限:你可以持有一天,也可以持有N年。
(3)较低的参与门槛:一般几百块钱就可以买股票。
(4)对投资者的真实要求高:知识、心理、操作等,但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
风险点
(1)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股市最大的风险是“你不知其中的风险”,多数人买卖是因为其他人在买卖,或者基于所谓的消息,而这种跟风的投资,最终总以亏损结束。
(2)由于股市的资金门槛低,参与人数多,加上各种媒体不停的炒作,对投资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影响和压力。关于投资者心理的描述,我看过最好的一段是美国橡树资本创始人Howard
Marks写的“投资者的投降”。
适合对象
把钱全部投入股市,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过于激进。因为你没办法判断什么时候是低点,什么时候是高点——凭感觉或消息其实都是一种很脆弱的一厢情愿的想法。下跌30%在股市来说是很平常的事,即使各种指标都反映股市已经差不多到底了,市场可能仍旧继续下跌20%;而对于跟风投资者,可能面对的是超过50%的下跌。从时间的角度,你可能面临数年亏损的持续心理负担。
理性的投资者对股市的态度不是Yes or No,而是把部分的资金合理地配置到股市中——如果你没有把握“战胜市场”,那么选择跟踪市场指数的基金是一个好办法;如果你确信自己有能力战胜市场,那么你的策略是绕开基金,自己选择股票——区分你是否有这个能力,很简单,你拿出小部分资金试试看。巴菲特在2013年给投资者的信中说:“对于我的继承人,我的建议是把钱分成2份,10%放到短期的国债里,剩下90%放到低成本的指数基金里。我相信这样做从长时间来看比大多数投资者的结果都要强。”
4.基金
钱的投向
按照基金类型的不同,投资者的钱被投向不同资产——股票基金投股票、债券基金买债券、货币基金主要是存款… 基金的可投资对象覆盖了以上银行理财、信托、股票市场的大部分,因此基金可以作为前面几个投资渠道的替代方案,我们一一做比较。
比较
(1)银行理财产品 vs 货币基金
投向
货币基金以银行存款和准政府债(例如国家政策性银行)为主,企业短期债为辅;
银行理财产品则以企业短期借贷为主;
期限
纯货币基金没有固定期限,随时进出;
短期理财类的货币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类似,都有约定的期限
收益率
货币基金比银行理财产品低约0.5%
门槛
货币基金大多1元起投;银行理财产品普遍5万起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都属于极低风险的投资,收益率与通胀水平大致相当,区别主要在于期限和投资门槛。
(2)信托 VS 债券基金
投向
信托本质上是债券投资(更专业的叫法是固定收益)一个信托计划通常投向单一的借债人,而债券基金则投向多只不同的债券;
有的信托计划具备抵押、担保,而债券基金没有类似的担保条款
期限
信托一般有固定的付息还本期限,多为1-3年;
债券基金没有固定的还本付息期限,投资者随时进出;
收益率
信托计划有预期收益率;债券基金没有预期收益
门槛
债券基金百元起投;信托计划的门槛一般是100万
过去,市场的不规范让人有信托不会亏损的错觉,随着投资环境的变化这一预期将被逐步打破。信托将逐步回归到债券投资中高风险、高回报的一端;而不是现在的低风险,高回报这种扭曲的位置。
(3)股票 & 股票基金
投向
都是投资于股市
期限
都没有固定的投资期限
收益率
都没有约定收益率
门槛
类似,几百至几千
股票和股票基金最大的差别在于基金持有多只股票,因此一般来说风险比单只股票要低。
风险点
(1)缺少系统科学的投资计划,随意地跟风买卖(炒基金)是基金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基金本身的风险和这一点比起来其实要小得多。
(2)销售机构重推销,轻服务的现状加剧了投资者跟风买卖的行为。
适合对象
基金是普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的理想工具,前提是有一个系统科学的规划。
5.私募基金
钱的投向
和前面讲的公募基金一样,私募基金也是把钱交给基金经理管理,按照基金不同的投资方向策略进行投资。
特点
(1)投资范围很广,几乎什么都可以投:从股票、债券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即所谓的股权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石油、黄金期货…)、房地产、基建项目…
(2)投资策略比公募基金更丰富,更复杂。
(3)基金除了收固定的管理费,还收取业绩提成。
(4)投资门槛和信托类似,一般百万起。
(5)有较长的投资锁定期(一般一年以上),期间不可退出,锁定期之后定期开放退出(一般每个月开放一次)。
风险点
(1)非专业投资者很难真正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因此难以判断该投资到底是否合适自己 –
单纯依赖管理人的过往历史业绩来进行判断是目前大多数投资人的唯一手段,加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因此私募基金投资者比公募基金处于更大的信息劣势。
(2)私募产品变现能力(流动性)差,除了较长的锁定期外,还普遍存在惩罚性提前退出条款,当投资者发现基金表现不及预期往往不能退出或者要遭受损失。
适合对象
投资私募基金的前提:(1)有较大的可投资金融资产(例如1000万以上);(2)严格筛选私募管理人,在合理资产配置的前提下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6.P2P网贷
钱的去向
P2P网贷是最近两年逐渐出现的互联网理财模式。大部分网贷采用“投标”的方式,在网上集合投资者的钱,通过P2P平台,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一部分P2P借款人是满足个人消费(例如装修,车...)。另一部分是小额生意周转。
特点
(1)单笔交易小且分散
(2)期限多为几个月到一年
(3)约定收益率参考信托,目前一般是每年8%-15%。
风险点
(1)交易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由于单一借款额小,P2P平台缺乏有效的低成本办法逐个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风险评估,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低,甚至有的平台所宣传的零风险。
(2)近似纯信用贷款的模式,投资者和平台缺乏对借款人的实质性违约防范及保护。
(3)平台本身目前没有适当的监管,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借款违约,平台本身可能倒闭,事实上从去年以来就不断出现P2P平台跑路的情况。
适合对象
P2P平台本身的信用比借款人的信用更重要,在P2P未规范之前,没有鉴别能力的投资者需要慎重。
C. 大资管统一监管时代,对银行理财和私募基金有哪些影响
【大资管观察】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分析与展望
随着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释放、监管政策的放松以及各中介机构的重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蓬勃发展,大资管时代到来。整个行业参与机构众多,资管产品多种多样,监管标准不一,未来会向着统一监管、市场集中的趋势发展。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春秋战国时代
资产管理从广义上来说,是指投资者将资产投资于相关市场的行为和过程,既可以是投资者管理自己的资产,也可以是受托人管理他人的资产。本文所指资产管理是金融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本着保值增值的目的,按照与客户的约定对其资产进行投资,并收取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起源于18世纪的瑞士,工业革命后经济格局的变化带来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上层富裕家族对资产管理的需求剧增,瑞士的金融机构开始向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财富、资产管理服务。
我国资产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3年以前,这一阶段资产管理行业仍处于蛮荒时代,居民资产管理需求不高,只有证券、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等少部分机构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市场规范制度供给不足,行业发展并没有得到重视。第二阶段为2003年至2012年,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资产投资管理,2004年光大银行首发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理财规模日渐扩大;2005年广发证券发行了证券行业首支集合资管计划,券商资管业务逐步开始走上正轨;信托公司在2002年首次试发信托计划后自2007年开始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一时期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各机构在各自投资领域范围内从事资管计划,因此资产配置范围成为资管产品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信托公司明显受益于分业监管体系的混业经营模式。第三阶段为2013年至今,证监会、保监会相继扩大券商、基金公司、期货、保险机构资产配置范围,各个金融机构资产配置范围趋同,正面遭遇战一触即发,资管行业进入百家争鸣的新时代。
从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格局看,多元化特征明显,我国资产管理监管部门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三个部门;参与机构包括接受正规监管的银行、信托公司、券商、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逐步纳入监管体系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私募基金公司,以及完全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各类理财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等;资管产品涵盖银行理财、信托产品、集合资管计划、公募基金、基金专户、期货资管、各类保险资管等。
从各类资管模式看,投资范围方面,信托计划、银行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等投资范围较广,几乎覆盖所有重要资产类别,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公募基金、期货资管计划主要以标准化证券投资产品为主;投资门槛方面,信托、券商、保险资管等均为私募产品,门槛高,均为100万元,银行理财享有公募资管待遇,投资起点为5万元,门槛较低;公募基金产品最低。投资者人数限制方面,集合信托300万元以下投资者最多不超过50人,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基金公司是不超过200人,银行理财、期货资管计划等无特定人数限制。产品流动性方面,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一般要持有到期,流动性较低,公募基金、期货资管、券商集合资管计划都可以定期申购赎回,流动性较高。监管要求方面,信托计划、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一般需要事前报备或者审批,其他资管产品一般都是事后报备,同时信托计划、券商集合资管计划、银行保本理财等均需要占用一定资本金,而基金资管、保险资管计划无资本金监管要求。监管规则以及模式的差异使得各资管机构及产品市场竞争存在不一致性,而且容易形成监管套利。
目前,中国资管行业的多元化、严重分割格局既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和效率提升,也会因为监管盲区等因素引发监管套利、风险传染等风险隐患,值得关注。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招商银行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5年我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达到129万亿元,较2014年增长16%,居民对于财富的保值增值愿望日渐上升,也逐步认可了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金融服务,双方信任关系逐步加深。监管部门逐渐放宽资管行业门槛,除了传统的资管机构,互联网金融等也开始涉足资管领域,使得整个行业活跃度更高,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投资者所选择的余地更大,提升了市场效率。同时,各类中介机构也更加注重布局资产管理行业,这是一类轻资本业务,也各类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重点方向,美国银行、渣打银行等国际知名大型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板块收益贡献占比一般在10-30%,相比而言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仍较低,券商资管收入占比仅为5%左右,未来提升空间依然较大。总之,我国资产管理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资管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约为88万亿元,同比增长45%,继续保持较快增速,预计2016年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有望达到110万亿元;根据BCG统计数据,2014年全球资产管理行业规模为74万亿美元,2015年有望达到81万亿美元,中国占比约为16.7%,我国有望成为美国、欧洲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资产管理国家。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交叉持有的问题突出,除了公募基金、保险资管计划投资限制较严外,银行理财、基金专户资管、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均可以相互投资和持有,由此各个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统计数据简单加总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有的资管产品可能多次相互嵌套,从而上述数字高估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规模情况,预计上述交叉持有的比例占资管行业总规模的10%左右,不过这不能掩盖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较快发展的趋势。
从资管规模/GDP衡量的行业发展深度看,2014年和2015年我国资管规模/GDP比率分别为0.96和1.30,相比较而言,2014年欧洲国家该比率平均为1.24,2013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分别为1.89、0.9和1.18,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深度已经逐步与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当,不过仍落后于美国。
就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结构看,2015年末,银行、公募公司及子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P2P机构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分别为20万亿元、21万亿元、13.7万亿元(保险资产12.36万亿元,来自第三方的受托资产1.34万亿元)、11.89万亿元,占比分别为22.7%、23.8%、15.6%、13.5%、17.7%、5.9%、0.1%、0.6%。与2014年相比,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货资管、私募基金均实现翻番,而信托行业资产管理增速显著放缓,银行理财、信托资管在整个行业中的占比也呈现下降态势,显示出整个资管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传统的银行理财、信托资管逐步面临其他资管机构的赶超。但是,需要看到券商资管、信托资管、基金子公司中的大量资金均来自于银行以及银行理财,上述数据低估了银行资管在整个行业中的重要地位,目前银行仍是资管行业核心力量和主导者。
资产配置以非标为主
资产管理实质也是一种中介渠道,受托社会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于金融市场、实体经济等领域,满足社会资金需求者,从而为社会资金供需两端搭建桥梁。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分为个人客户资金来源和机构客户资金来源,个人客户主要是一般居民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主要是企业、养老金机构、银行、财务公司等,受限于统计数据限制,现在仍无法准确估计两类客户比例情况,不过机构客户可能更高,尤其是来自银行的资金应该是占比较高。相比较而言,发达国家机构客户资金来源仍是主流,这与老龄化社会保险、养老金机构资产规模庞大等因素有很大关系。以欧洲为例,个人客户资产占比约为24%,机构客户资产占比约为76%,机构客户明显是资产管理行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从个人投资者资产配置情况看,个人投资者持有的现金和存款比例较高,截至2015年末我国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5.7万亿元,同比增长12.4%,这部分存款资金未来仍有投资和财富管理需求;公募基金等资本市场产品近两年在居民资产配置中占比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各类货币基金因其投资门槛低、流动性好等特点得到青睐;其他资管产品在个人投资构成中占比仍不是很高,这可能与各类资管产品门槛仍较高、个人投资者不了解等因素有较大关系。
来自于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资产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配置于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实业投资等各个领域。客户资产的配置情况一是取决于不同周期下的资产配置偏好,另一个是取决于机构资产配置能力。资产投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类资产配置的把握,实证研究表明,投资组合收益情况90%以上取决于资产配置战略。根据美林投资时钟理论,经济上行、通胀下行时期,应主要配置股票;经济上行、通胀上行时期应主要配置大宗商品;经济下行、通胀上行,应主要持有现金;经济下行、通胀下行时期,应主要配置债券。另一方面,不同机构资产配置范围和能力也不同,当前各类金融机构资产配置范围基本相差不多,即使个别领域有所限制,但是依然能够通过其他方式绕道实现,诸如银行无法进行实业投资,但是依然可以通过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实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虽然无法直接进行借贷,仍可以通过投资收益权、债权等方式实现为客户融资。因此,各类金融机构资产配置能力是其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从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资产配置状况看,以股票、债券、现金存款、其他类进行划分,截至2015年末,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股票资产占比为8%,债券资产占比19%,现金存款类资产占比29%,其他类别资产44%。可以看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资本市场投资占比不高合计为27%,而其他类主要是实业投资以及非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高。2013年,欧洲资产配置主要为股权类资产占比33%,债券投资占比43%,现金存款类占比为8%,其他类资产占比为16%。与欧洲资产管理行业资产配置相比,我国资管行业资产配置现金存款类配置比例过高,股权配置略低,这可能源于我国直接融资占比低,更多资管资金以非标准化金融资产形式实现实体企业融资。
资管行业参与者众多
实际上,资产管理产品从设计到最终销售需要经历产品设计、销售、监管监督、投资者购买等环节和步骤,每一个步骤都需要有人的参与和掌控。我国资产管理行业涉及机构众多,本文以接受监管的正规机构为对象,研究当前行业参与机构和人员数量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2503家,从业人员3415010人;信托公司68家,从业人员16683人;证券公司115家,从业人员222802人;保险公司180家,从业人员904252人;期货公司153家,从业人员为30000余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00家,17939人。其他私募基金公司、P2P机构等尚未正式纳入监管范畴,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业门槛较低,机构数量众多而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大资管时代,各金融机构竞合是主旋律。竞争方面,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放宽,各金融机构仍在加快圈占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处于跑马圈地阶段,产品同质化较高,特色产品较少。但,长期看,资产管理行业逐步将会向着更加专业化、差异化方向发展,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市场结构也会逐步趋于集中化。从各金融机构禀赋资源看,银行客户资源丰富,资管模式逐步成熟,但是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问题突出,理财业务内控、监管等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本市场投研实力强大,但是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国内资本市场运行不给力,导致相关业务开展不顺畅;信托公司在实体投融资领域有优势,但传统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收窄,转型方向、进程仍不明朗;保险公司具有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不过保险资管受托资金来源主要是保险资金,资金来源受限,由买房向卖方的转变需要适应市场检验;期货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时间短,面临人才、业务模式等方面困扰。
在合作方面,各资管机构也持续强强合作,诸如银证、银信、信证合作模式,增强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聚合力和专业化。以资管产品销售为例,目前,银行可以代销各类资管产品,银行已成为保险、基金等资管产品最重要的销售渠道,证券公司可以代销保险产品和信托产品,保险机构也可以代销公募基金,相比较而言仅信托公司无法代销除信托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建立更为广泛的互销渠道有利于建立更加宽广的资产管理平台,以更多丰富多样的产品服务满足资产管理需求更加多样化的投资者,提升客户忠诚度和粘性,也可以进步增加收入来源。
总体看,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仍处于粗放发展时期,资产管理链条扔不完整,专业化程度不足,缺乏资产管理高端专业人才以及资管产品评价和咨询机构,行业发展透明性低,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不容忽视。
资管行业的四大趋势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仍在加快发展,未来四大趋势值得关注:
第一,资产管理行业顶层设计有望加快。目前,我国资管行业受到分业监管影响,处于分割状态,还有部分领域未有覆盖。从目前看,各个资管产品模式不一,标准不一,起点就不同,导致各类之间相互嵌套规避监管要求,形成行业发展虚胖,隐藏了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部门正逐步加快行业顶层设计推动,实现各机构平等竞争,行业有序发展。
第二,资产管理行业专业化发展加快。资产管理行业的专业化主要涉及一是经营专业化,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不断重视资管业务发展,加快建立资管子公司或者事业部,持续推动资管业务专业化发展;二是定位专业化,各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特色发力特定资管领域,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实现差异定位、特色经营;三是人才专业化,不断培养和引进更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人才队伍,人才是支撑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
第三,资产管理行业产品国际化、标准化、多元化加快。目前,我国资管行业产品较为单一而且同质化,私募业务多,流动性差,产品配置也不够丰富。未来,资管机构会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的全球化,增强投资分散度,加强标准化产品供给,满足更多非高净值人群的投资理财需求,或者针对老龄化趋势,研究养老理财等,实现产品聚焦和细分市场聚焦。
第四,资产管理市场集中度逐步上升。目前,我国资管行业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在行业逐步开放的背景下,各机构加快抢占市场,做大规模。随着市场逐步饱和以及竞争水平提升,部分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资管机构逐步被市场淘汰,实现行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有效提升行业集中度,促进有效竞争和行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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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银行委外资金是怎样管理的投向私募基金会带来哪些影响
所谓委外,就是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把资金交给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来管理。近年来,委外业务增长很快,是多种竞争因素推动的结果。考虑到委外业务增长十分快,监管部门以及银行内部对委外的管理制度要求也十分严格,特别是监管机构对杠杆的限制十分明确,所以委外投资目前的发展还比较平稳。推动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参与委外业务的第一个压力,是资本充足率以及拨备等的监管合规压力,银行如果把这些资金放到表内来做,根据监管要求,是需要提取准备金,也需要消耗资本金的,如果转移到表外,就可以回避这些约束,也就是通常金融机构所说的商业模式的“轻型化”,从原来靠借钱给客户赚钱,转变为替客户管钱来赚钱。委外业务发展的第二个压力,是在流动性充足、但是可投资产品、可投资资产有限的约束下,银行吸引的大量流动性需要寻找出路,这对银行产生了另外的一个压力,以前银行通常最大的压力是找资金来源,吸收存款,我90年代末期在银行的基层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分行)担任过副行长,当时的口号是存款立行,现在则变成了资产导向,银行关键是要找到好的资产,有了资产之后,再到市场上找资金就相对容易不少。第三,互联网金融企业等的竞争,抬高了银行的吸存成本,银行需要找到能够覆盖这些高成本的资金来源的运用渠道,这样就需要借助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委外自然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选择。第四,是银行自身也缺乏专业的资产管理团队,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所以委外也成为借力外部金融机构的方式,此时银行主要就是要对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设定门槛,进行评估,看看外部的这些资产管理机构是否有能力来提供这样的合规资产。
从不同的投资渠道来比较的话,银行理财资金一部分直接投资,但开始更多地委外,例如委托给券商、信托、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以及通常所说的私募基金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既可以采取参与决策的方式,此时外部机构基本就是一个通道,还有的就是主要交给外部机构管理,银行不参与决策,这就是狭义意义上的委外了。目前委外的形式大多是这样的模式:通过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私募基金、以及信托计划等设计出特定的产品,约定(独立账户)一个固定收益率,假设说4%,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这个收益率还有波动,但是基本上是委外当时金融市场的平均回报水平在波动,一位投资者在一家银行买了一只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的理财产品,银行由于前面所说的种种原因,决定把这一理财资金的一部分委托给某基金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来做,并付给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一定的管理费,如果能做到高于3.9%的收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这些委外记过还可以获得收益分成,这样只要风险控制得当,银行的产品多样化了,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获得了发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金来源,投资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一、首先聊聊它的起源与概念
委外业务的起源是由于近些年来城商行和农商行的理财、自营资金规模加速增长,但由于这些银行自身投资团队成长无法匹配,委托投资就成了银行一个重要的资产配置渠道。
而这种由银行之外的人来代替其内部人员,将自营资金或理财产品所吸收的资金委托给公募基金、券商、信托和私募等公司投资的新模式,有个专业的名字叫“委外投资”,这部分资金叫“委外资金”。
二、银行委外都有哪些形式?
目前,银行委外的形式有:通过信托计划、基金通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产品合作,约定(独立账户)固定收益率。当前主流收益率在4.5%-5%。
例如和信托的合作方式,一种是银信产品合作,银行理财产品走信托通道进行投资;另一种是银行的机构资金,包括银行自己的资金,通过设立单一信托计划,用于特定对象的贷款发放等。
券商的合作方式一般是大型券商与银行广泛合作,小型券商客户以地方银行为主。
公募基金的合作方式通常是提供多角度服务,比如根据银行的需求,通过公募自身的方法在市场中寻找最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匹配。有时也会根据需要做有针对性的公募产品设计,不单单是简单的通道业务。
私募的合作与公募类似,据参与过管理银行委外资金的私募经理介绍,银行在选择资金接管方时,主要还是从公司的品牌、风控、投资团队经验、产品设计、投资策略、以外案例等方面,进行调查。
由于银行本身的特性,它们属于非常保守的投资人,一般来说,如果投资风险太大银行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三、基本运作流程如何?
比如,你购买了某银行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的一款理财产品——天天增。
该银行将这款理财产品销售所得的所有资金(当然也包括你投入的资金)委托给了某家基金公司来做投资,并付给这家基金公司1%的管理费。
到约定期限后,这家基金做到了7%的年化收益,高出了银行所约定的4.5%,于是银行就会从收益中给基金一定比例的分成。
然后,再将你的资金+4.5%的年化收益还给你。
这样一来,基金公司赚到了收益分成,银行不占用自身任何资源的情况下,也获得了收益分成,同时也满足了像你一样的投资人的收益预期。可谓一举三得。
四、给私募基金靠谱吗?
私募基金也是委外投资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给私募基金靠谱吗?
银行的委外投资包括投资也很正常,就像个人的投资要多元化配置,既有风险低收益低的,也要有风险高收益高的,否则如何支撑较储蓄利率高出不少的回报呢?
虽然给私募风险会高些,但国内不少私募基金专业性很强,综合收益率不低,只要银行能够把握好风险控制,并不是件坏事。
相对而言,私募在投资领域的专业性,这类机构投资者能更合理地将资金配置在不同的行业中。银行资金流向私募之后,也会有更多的资金流向工业制造业领域,来进行工业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因此对扭转我们经济下行局面有积极的作用。
E. 存款与私募基金相比哪个更安全
毋庸置疑,存款更安全。
从理财的风险角度来讲,定存<银行理财<信托<资管<私募
F. 银行里说的理财和基金各是什么意思
理财: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行所说的理财产品,大部分为所属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通常情况下起步资金数额为万元以上,理财期限根据自身条件各不相同,有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以及一年等等,为了成交率上升,通常情况下理财产品利率比银行存款高出很多。
基金:一般情况下银行不发行基金,只是代销基金产品,基金就是为兴办、维持或发展某种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基金必须用于指定的用途,并单独进行核算。客户可以去银行认购,也可以赎出。
拓展资料:基金(Fund)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理财(Financing),指的是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理财分为公司理财、机构理财、个人理财和家庭理财等。人类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动离不开物质基础,与理财密切相关。
G. 定期存款好还是买基金好
基金有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开放式基金可以直接在基金公司网站(需开通网银)或通过各个银行购买。封闭式基金必须开通股票帐户,象买卖股票一样购买。
开放式基金有货币型、债券型、保本型和股票型几种。货币型基金无申购赎回费,收益相当于半年到一年期存款,可以随时赎回,不会亏本。债券型基金申购和赎回费比较低,收益一般大于货币型,但也有亏损的风险,亏损不会很大。股票型基金申购和赎回费最高,基金资产是股票,股市下跌时基金就有亏损的风险,但如果股市上涨,就有收益。买基金到银行或者基金公司都行。私募基金的话最好去第三方理财公司去买,因为有专家指导买卖基金,收益率比较高。
在“好买基金网”中可以了解到更多的详细信息的。
H. 私募 银行存款
如果是私募基金的话,一般资金量都比较大,如果资金账户是开在你所在的银行,那么你的存款指标可以请你朋友帮你完成。
I. 私募基金存入银行的存款是一般存款吗
标准正规的私募基金一定要在第三方有托管账户的,这个第三方是指券商
J. 银行理财和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区别如下: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在我国,公募基金都在公开媒体上大做广告以招徕客户,而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能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监管不同。公募基金由证监会依法进行监管,并实行行业自律,而私募基金仅属于普通的投资者。
5、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简单一点就是公幕基金公司购买某一只股票金额不能超过该支股票的10%,单支股票占单只公幕基金的资产比例不能超过10%。而私幕基金没有这限制,如果私幕看好云南白药这支股票最好,私幕经理可以全部将资产放在云南白药这支股票上,这便于私幕大比例购买自己看好的股票,这也是众多公幕基金经理转投私幕的一个主要原因。
6、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7、投资限额不同。公募基金申购限额一般1000元,定投更低有的可以100元,满足一般中小投资者都能参与;而私募基金对投资人的金额限制比较高,目前一般要达到100万才准购买,当然也有降低门槛的,50万元可以购买